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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十年多次往返加国旅游签证,在进入加拿大时,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一般会给出6个月的落地签,这个半年逗留期满后法定意义上是离境即可,并没有明文规定持证人必须返回某个国家和地区。但在此提醒一下:很多人把十年多次往返签证误解为随时随地可以来去自由,实际操作当中并非是这样,“旅游签证”是持证人以旅游为由获得的签证,那么来加拿大就是游山玩水,就此而言一般旅游者,半年足够了,除非你是高官富商。所以在你半年期满离境后,马上再来加拿大是不符合清理的,虽说表面程序上没有问题,但海关会根据你的职业或者经济实力来判断你短期再次来加拿大旅游的可信性,如果他们感觉有疑问,就会拒绝你入境。另外一般游客在初次来加旅游时,海关都会询问你很多问题,包括你来加拿大做什么,去哪儿旅游,逗留多长时间,何时离境等等,并把这些问答随着你的个人信息一起记录在海关的资料库里。在你再次入境时他们会参考这些信息给给出是否通关的决定。假如你违背了自己的承诺,或者行为上有违了常理。都会造成被拒绝入境的后果--。
黄益红2019-12-21 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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