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的控股股东,现在取得了外国国籍,他的资金进出,在外汇登记上需要什么手续

樊振萍 2019-12-21 18:12:00

推荐回答

在财产都是合法的前提下,回答是肯定的。移民可以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银行购汇并汇出境外;外国人在中国取得的合法财产也可以购汇汇出境外。办理移民转移需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提供移民者身份证明、收入来源证明以及财产权利证明、相关的完税凭证,经外汇局审核通过后,凭外汇局开具的相应单据到银行购汇,直接汇出境外。外国人在中国的收入,凭本人有效护照或身份证明和雇佣证明、人民币收入清单、完税证明,向当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开具的相应单据到银行购汇。
龚家达2019-12-21 18:38:56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依法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到外汇局办理此项业务前,外商投资企业应先取得外经贸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领取了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凭下列申报材料到外汇局申报: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情况登记表》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2、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及颁发的批准证书原件;3、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章、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管爵杉2019-12-21 18:21:52

相关问答

外汇储备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的经济数据外汇储备多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主要如下方面:1、潜力一定规模的外汇储备流入代表着相应规模的实物资源的流出,这种状况不利于一国经济的增长。如果中国的外汇储备超常增长持续下去,将损害经济增长的潜力。2、利差损失据保守估计,以投资利润率和外汇储备收益率的差额的2%来看,若拥有6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年损失高达100多亿美元。如果考虑到汇率变动的风险,这一潜在损失更大。另外,很多国家外汇储备构成中绝大部分是美元资产,若美元贬值,则该国的储备资产将严重缩水。3、成本损失中国每年引进大约500亿美元的外商投资,为此国家要提供大量的税收优惠;同时,中国又持有大约一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闲置不用。这样,一方面是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另一方面老百姓省吃俭用借钱给外国人花,其潜在的机会成本不可忽视。4、宏观调控效果在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下,央行负有无限度对外汇资金回购的责任,因此随着外汇储备的增长,外汇占款投放量不断加大。外汇占款的快速增长不仅从总量上制约了2004年以来宏观调控的效力,还从结构上削弱宏观调控的效果,并进一步加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使央行调控货币政策的空间越来越小。5、国际优惠贷款外汇储备过多会使中国失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优惠贷款。按照IMF的规定,外汇储备充足的国家不但不能享受该组织的优惠低息贷款,还必须在必要时对国际收支发生困难的其他成员国提供帮助。这对中国来讲,不能不说是一种浪费。6、加速热钱流入引发或加速该国的通货膨胀。7、经济资源流失大量囤积外汇,会引起国内有形经济资源的流失,无论是出口创汇还是发行本国货币购买外汇,都会形成对本国有形经济资源的购买能力,造成国内有形经济资源的流失。8、通货膨胀推高本国货币的通货膨胀,资源的流失和大量发行本国货币所换来得外汇如果不能实现购买,则会推动国内通货膨胀的持续上扬。9、国内企业出口创汇不能回购资源,在国内以发行本国货币虚增企业利润来实现,实质上是生产企业的出口成本以通货膨胀消化,长期运做,使所有生产企业总体上收不抵支,使这些企业所持有的生产资料转化为外汇储备的货币形态,造成倒闭,而以企业经济赢利为基础而生存的银行也会因企业的倒闭使放出的贷款不能收回而发生倒闭。10、汇兑损失由于这些损失需要通过本国货币的无保证发行获得,由工商企业和银行系统消化,迫使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革,吸收民间资本公担,我国大批国企和国有独资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就是因为企业无法独立承担央行大量囤积外汇产生的汇兑损失,不得不吸收民间资金共担损失以苟延残喘。实质上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本质属于国有独资制造企业和银行的变相破产形式。给外汇发行国通过大量发行钞票,稀释其货币购买力,掠夺持汇国的财富以逃避债务创造条件。这是形成我国中央银行的汇兑损失的主要原因。11、本国货币大量通货膨胀本身是中央银行稀释本国货币购买力的表现,但中央银行在稀释购买力时没有补贴持币人等比的新增货币,从而使百姓财富蒸发。12、本国货币主权丧失蚂蚁搬家式的将本国货币的发行准备移出国外,造成本国货币主权的丧失。大量发行本国货币购买外汇,是以所谓的单向等价交换为特征实现,即使用本国货币购买外汇,而外汇发行国将换得的人民币购买我国商品输入其国家,销售后补足外汇的发行准备,回笼该国货币买削其债务。而本国因囤积外汇不能回笼资源,造成大量无准备的货币发行,从而丧失对本国货币的节制,任其通货膨胀,这意味着本国货币主权的丧失。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81号颁布时间:2019-4-24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局,各直属海关,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为了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便民、高效地开展外资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为了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便民、高效地开展外资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就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和登记管理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投资设立的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的创业投资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其审批登记管理参照适用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