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后,法院查封工厂是否合法

麻石娃 2019-12-21 18:12:00

推荐回答

赔偿是车主来进行的。除了车以外,还应当有保险。如果连保险带变卖车辆仍然不能全部赔偿到位的话,只能执行车主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车主不会被追究其他责任的。赔偿义务不会因为目前没有赔偿能力就可以不用赔的。当赔不起的时候,受害方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根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执行的财产性质可以是赔付方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等。另外赔不起的话受害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否构成犯罪,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坐牢,这个需要看事故造成的后果和承担的责任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情形来加以判断。但是一般交通肇事罪,肇事方积极主动赔偿、取得受害方谅解、认罪态度好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判处缓刑,不会坐牢。当然,最终是否能够被判缓刑,法官是根据案件事实情况综合而判决的。扩展资料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交通肇事罪。
齐晓庆2019-12-21 19:56:54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首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肇事方的过错责任承担法律责任。其中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按照肇事者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告人拒不赔偿受害人的,受害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冻结被告人的财产和收入。法律依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齐敬甲2019-12-21 19:12:40
  • 被申请人可以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书,并提供担保,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樊扬诗2019-12-21 18:55:24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向法院请求财产保全,以免日后赔偿判决后不能拿到,财产保全一般是多事故车辆进行保全。一、什么是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诉前或诉讼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能顺利执行,而对争议的标的物或有关财产采取一种限制处分的临时性法律保护措施,叫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可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诉讼保全,是指从诉讼开始之后至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之前,人民法院所进行的财产保全。诉前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之前对有关财产进行的财产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时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赔偿。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后或者判决书送达后的上诉期限内,发现当事人有转移、隐藏、出卖或毁损财产等情况,认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均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对上诉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在上诉期限内所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书,应及时报送上诉二审法院。二、财产保全期限多久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将消失。既然效力是自行消失,此后当事人可以随意取走。三、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何时申请1、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为进行检验和鉴定,完成后应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肇事车辆。而有的肇事者取回肇事车辆后就对事故的处理以及受害人的赔偿持消极心态,甚至杳无音讯。2、在民事纠纷中,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但诉讼保全只能是当事人提起诉讼以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诉前保全虽可在起诉前申请,但必须要提供担保并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的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依法解除。3、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要求保全肇事车辆,往往受害人正在抢救或治疗过程中,相关的损失无法计算,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诉讼保全的话,由于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话,同样还会面临要求保全的数额无法确定的问题。4、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齐晶晶2019-12-21 18:38:57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只有当事人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法院才会查封对方车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赵颜莉2019-12-21 18:21:52

相关问答

黑平台如何识别,黑平台怎样辨别近几年外汇黄金投资在国内呈现迅猛发展之势,由于是国际性投资,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对这些平台进行鉴别,而很多不法分子正是抓住这点,购买或租用盗版交易软件90%以上是MT4软件,注册与国外公司同名的公司,然后套用别人的监管号,在国内进行宣传,引诱客户资金,这种公司除了涉嫌侵权、盗用监管号的行为,一旦运作出现问题,以各种理由不允许客户出金,或者修改客户操作账户无法取款,这些黑平台还随时面临倒闭、卷钱跑人的情况,客户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市场对这类公司的管理也是非常混乱。作为投资者我们怎样才能查询平台商的真实性呢?辨别黑平台有一套简单的方法,请仔细阅读一下黑平台特点:1.提供没有监管能力的监管机构或无效机构并声称有注册牌照点评:目前这个市场最权威的监管机构只有英国FSA与美国的NFA,因为这两者提供官方网站可供查询,其它的根本没有任何监管力度,大部分都无法查询,所以都是黑平台常用的借口。2.盗用FSA或NFA的监管号码并声称自己受监管点评:可以根据监管号码去FSA或NFA网站查询FSA的监管号码是6位数字,NFA的监管号码是7位数字,并看看与黑平台收款公司名称是否一致,切忌要公司全称,不是简称,其中相差一个字母都不行。3.正规交易商会在公司网站上面写上FSA或者NFA的监管号码,并且在网站存取款板块里面有明确的存取款流程,包括收款名称及收款银行地址等详细信息。点评:黑平台大多数只有FSA或NFA的标志或者链接,根本不注明监管号码,最隐晦的就是根本找不到这个公司的收款人名称或收款银行等相关信息,常常需要输入账号与密码才能查询,因为他们深知这些信息都会出卖这些黑平台。4.黑公司入金帐号为私人账户非客户名称的个人账户点评:没有办理第三方托管,没有以公司的名义开设的客户专用账号的公司,当然黑平台。5.收款银行是国内银行或可以接收人民币点评:目前国内市场没有开放此方面业务,国外交易商也未与国内银行合作,所以收款银行不能是国内的银行,而且人民币目前在国际市场上不能自由兑换,暂时不是外汇投资的标的物,所以接收人民币账户的通常都是黑平台。但是,随着外汇投资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正规交易商可以用paypal汇款paypal是与网银或者信用卡绑定,黑平台都会采用LR汇款方式类似于国内的支付宝,LR是国内银行监管不到的,所以这给黑平台提供了很多方便,很多人也用LR里面的虚假交易骗取了不少。6.黑平台交易网站地址和公司注册地不符点评:某交易商是美国注册,该公司英语网站的网址却在北京或香港,那明显是国人或港人创办的。或者说某一交易商声称是国内一级代理,当咨询交易商官方网站时,根本不存在官网,或者给你的官方网址是在香港或北京注册,这些都是暴漏黑平台的最佳方法。7.通过中介公司注册空壳公司,电话是秘书公司代理接听,或者转接到中国的任一电话上。点评:现在注册一海外公司非常容易,这些黑平台官网上面留下某须有的电话或者以860或861打头的电话,有常识的应该了解+86是国内电话号码,后面跟一个0或者1是国内的区号或者手机号,误以为是海外电话。8.香港注册的黑平台,资金存在香港某一托管银行,以为亚洲投资者服务专门设置的汇款账号。点评: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只能在与香港某一银行合作托管,所以资金不可能汇到其它地区;9.黑平台声称受英国监管资金存在其它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点评:某交易商声称自己受英国监管,但收款银行是在香港或者美国,这样也是不合常理的,因为英国FSA只能监管到本国国内的银行,无权干涉其它国家的银行。收款银行如果是香港说明这个公司就是在香港注册的。10.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的公司声称可以提供1:100的杠杆。点评:香港法律规定外汇保证金杠杆不得超过1:20,杠杆提高到1:100的公司都是不受监管的,客户的资金安全自然也就不安全了。不是不建议投资者选择香港的平台,是因为香港的黑平台太多所以很容易受骗,很多香港公司都是声称自己受香港金银贸易会监管,可实际上香港的监管机构只有SFC,香港金银贸易会只负责收钱接纳会员,没有监管的义务,所以为了避免此类的杯具发生,这里面就不对香港的正规公司做出点评。外汇黄金技术指标尽在☆外汇宝斋★空间浏览量15万。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第二步:拿到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第三步:合理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