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完案件,问肇事者感想,应该怎么说???是交通事故,我是被告

龚小军 2019-12-21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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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被告怎么答辩,最终法官还是以证据来判决,并不是被告说什么就是什么,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连以敬2019-12-21 18: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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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男一案,201×年×月×日经贵院判决结案。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中规定的期限履行其义务。故申请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执行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此致××××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2019年×月×日说明:1、向法院立执行案时,要先写一份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是判决书上的原告,被执行人是判决书上的被告;2、准备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找主审法官签一份生效证明,复印判决书。
    贾鹤鸣2019-12-21 18:37:14
  • 1、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法院处理的原则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被害人的权益获得实现。即如果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损失,且被告人符合缓刑适用的条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一般都会适用缓刑。2、法院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时,为了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会加强调解,以期被害人实际获得民事赔偿,弥补其损失。被害人能够实际获得损失的弥补,比之将被告人关在监狱里,更能体现法律的价值。4、犯交通肇事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5、缓刑适用条件,依照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认定。
    齐晓巍2019-12-21 18:19:51
  • 1、看你的保险是否充足,如对方的损失均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且被告方没有免责的情况,由保险公司正常答辩就可以了。因为最终被告只承担诉讼费以及非医保用药就可以了,其他均由保险公司赔付。2、看你对事故责任,事故事实有没有特别需要陈述或补充说明的,如有的话要在答辩时讲。3、对于前期垫付的费用一定要主张及举证,在案件中一并处理。大体来说,答辩时可以针对几个方面:1、对事故发生事实及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否有异议。2、你垫付费用情况。3、承保情况。其他的根据法官的引导来,基本上也就是围绕这些问题。
    齐暑华2019-12-21 18:09:48
  • 法官问涉及案件的问题,原告据实回答。你作为原告,在开庭时,你所要讲的是宣读你的起诉状,在诉状中你已经将你的诉求完全的表明得十分清楚了。需要你讲话的是,法官会征求你是否同意调解;如果你不同意,那么就等到法官过些时候的判决书的下达。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中国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黄百渠2019-12-21 17:57:01

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第二步:拿到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第三步:合理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赔偿是车主来进行的。除了车以外,还应当有保险。如果连保险带变卖车辆仍然不能全部赔偿到位的话,只能执行车主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车主不会被追究其他责任的。赔偿义务不会因为目前没有赔偿能力就可以不用赔的。当赔不起的时候,受害方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根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执行的财产性质可以是赔付方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等。另外赔不起的话受害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否构成犯罪,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坐牢,这个需要看事故造成的后果和承担的责任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情形来加以判断。但是一般交通肇事罪,肇事方积极主动赔偿、取得受害方谅解、认罪态度好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判处缓刑,不会坐牢。当然,最终是否能够被判缓刑,法官是根据案件事实情况综合而判决的。扩展资料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