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我做了一笔进口预付货款,请问是否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做了注销,就不需要做核销了呢?

黄石川 2019-12-21 1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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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找代理的就省心了,他们做好了会反关税、增值税的发票给你就好了,你公司是A类企业吗,如果是你的报关单要在电子口岸中自己打印的,如果不是预付货款,你到银行付款的时候是要拿报关单去付汇的,法人卡进去是设置操作员卡的,设备好后,操作员卡才能用,才能进入电子口岸打印,其它的工能一般用不到。
边博洋2019-12-21 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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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你货物来了以后,也就是拿到进口报关单以后,在网上做货到注销就可以了,现在不需要到外管局去核销了,但你资料要保存好,以便核查!前两天刚从外管局问的,还有我是上海的,如果你不在上海,最好再咨询一下当地外管局。
    连业达2019-12-21 19:56:44
  • 只是一单未操作不会被降为B类,外汇局不是一年一查,经常定期排查和抽查数据异常的企业你这一单的情况:预付如没有超过30天就进口了,可以不进行报告。如超过30天本身应去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但如果已经进口超过2个月了,可以算了,因为这个造成的数据影响已经被进口平衡了。而进口超过90天还未付款,你就该尽快去外汇局做延期付汇报告,这个如果不进行报告时间较长而且金额比较大,是可能产生数据不平衡的影响,核查到你们企业,没有合理解释有可能会降级B类企业的。
    黄盈椿2019-12-21 18:55:02
  • ,在当地外汇局等登记名录后会给你管理员账号密码,你使用登陆后建立操作员,用操作员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在预付货款项下报告预付货款报告→预付货款报告新增→输入汇款单上得申报单号查找→新增根据要求输入→保存报告只能你付款之日起30天内可以自己操作,超过30天你就得去外汇局报告了,自己操作不了。
    齐晓星2019-12-21 18:38:31
  • 预付货款,要看你的货什么时候能进口,30天内进口不用做报告,超过30天要在外汇管理平台上做预付货款登记,然后登记预计进口日期。
    赵颖萍2019-12-21 18:21:24

相关问答

不是不用核销,只不用去外管局核销了。进口预付款的话,只要付钱之后拿报关单核销联和银行的付汇底联在外管局网上平台核销就行了你可以参阅一下面的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1,此次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的正常业务无须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得到极大便利;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减轻银行负担,便利银行日常业务操作;外汇局对企业实行名录管理,进口付汇名录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企业异地付汇无须再到外汇局办理事前备案手续;外汇局利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监测预警,对异常交易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企业分类考核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据了解,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是对现行核销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完成后,95%左右的企业将不需要再到外汇局来办理进口核销手续。2,外汇局将加强B类和C类企业管理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将部分进口单位列为“B类”和“C类”企业,对这两类企业仍将采取较为严格的管理方式。对“B类进口单位”,外汇局将要求其所有进口付汇业务实行事后逐笔报告;单笔预付货款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需提供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对“C类进口单位”,外汇局将要求其所有进口付汇业务实行事前登记;不得以信用证、托收、预付货款等方式付汇。什么样的企业会被划归“B类”企业和“C类”企业?举例说,核查期内进口货物金额与进口付汇金额的比率小于80%或大于120%且核查差额小于等值100万美元,现场核查情况属实的将被列入“B类”;外汇局实施现场核查时,拒不接受或拒不配合核查或存在逃套骗汇等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受到外汇局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将被认定为“C类”。3,制度改革后进口企业应如何操作关于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后企业如何操作的问题,企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完善内部管理,保管好相关业务凭证,登记台账资料,并配合外汇局做好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