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婆和子女不知的情况下,私自网上贷款。如果这个人死后,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车庆男 2019-12-21 16:54:00

推荐回答

,丈夫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还款义务。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景国2019-12-21 18: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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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如果你能证明,她的贷款没有用于你们的共同生活或者是共同的生产经营就行。
    齐春峰2019-12-21 18:43:48
  • 不知情乱别签名,签了就要承拦。
    龚宜超2019-12-21 17:41:03
  • 要承担责任,,他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夫妻共同承担债务。但是妻子有权向其丈夫追偿。
    龚小青2019-12-21 17:22:12
  •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上贷款时留了妻子信息,之后又不还钱,这会影响妻子以后的信誉吗。
    齐方梅2019-12-21 17:06:05

相关问答

 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必须等判决下来,被保证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能让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冻结妻子工资卡是合法的。1、一般保证。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没有法律责任,若不是以您的名义办理的贷款,没有实际消费贷款金额,跟放款机构说明这个情况即可。但是有侵犯到隐私权了。遭遇冒名贷款该如何正确解决:当然您可能被贷款机构拒绝的,反而是在自己被冒名贷款后却遭贷款恶意催收,这个时候千万不要自己还!贷款机构要催收,因为虽然他们只要找这一单的业务员了解一下,就能搞清楚是您是被冒名贷款的,但解决他们被骗的损失问题的方案之一就是再骗您一下。所以,如果贷款机构再来催收的话,您不要被其吓到或者嫌事情复杂就自认倒霉了,反而要坚定自己的立场:我不欠你们的钱,是你们被人骗了。如果不信,就请走法律程序。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贷款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于违规收取高额费用,以及存在恶意催收、暴力催收等不法行为的,也可以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举报。若发现有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等非法手段催收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各地公安机关举报。2、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3、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4、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网上贷款-《宪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