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公务员从大到小的职位排名

樊晓稳 2019-12-21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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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首下面是政务司司长、律政司司长、财政司司长,这个没有排名,不过一般以政务司司长为首,如果特首辞职或死亡,都是由政务司司长顶上的。另外还有廉政公署、审计署、申诉专员公署、公务员敍用委员会、中央政策组是直接对特首的。2、然后就是各个局长: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环境局局长、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民政事务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保安局局长、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发展局局长、财经事物及库务局局长。排名没有先后。上面的局由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共同管理。财政司司长还管金融管理局和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律政司司长还管行政署和效率促进组。3、警务处是保安局的下属机构。即警务处处长是保安局局长的下属。
连保健2019-12-21 17: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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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一、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级别的晋升与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相联系。根据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
    齐晓冰2019-12-21 17:40:51
  • 此题答案应该选择A,属于国家公务员职位的是:区政府机关的科长。分析:1、司机明显不是公务员2、市政协不是国家机关,只是一个组织,所以,处长也并不是国家公务员。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赵风萍2019-12-21 17:05:49

相关问答

一、国务院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也就是中央人民政府,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等人员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二、国务院的组织机构0、国务院领导人: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1、国务院办公厅2、国务院组成部门乡级人民政府1、乡镇建制的沿革与现状乡,1982年宪法规定,乡、民族乡政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镇的建制,新中国成立后,镇的建制经历了多次调整。1984年,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规定了新的建镇标准,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建制镇的发展。2、乡级政府的组成、机构与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民族乡政府设乡长一人、副乡长若干人。镇长1人,副镇长若干人。其中民族乡政府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公民担任。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每届任期3年。乡级政府机构,它们既是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接受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的领导或指导。3、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与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皆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体制,使广大农民第一次获得了自由选举“社区领袖”的民主权利,增强了乡村社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实现了乡村自治及其民主化的制度创新。
国家公职人员包含: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依法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国有。国家公职人员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也在随时代和国家形势发展而不断变化。公职人员核心的东西是所谓的“公职”概念,“履行公职”这个概念非常广泛,核心词是“公职”,就把很多单位的人员都包含进来了;比如政府序列以外的人员,如果他也是在履行公职,同时又占有编制,财政上负担他的工资福利,他就是公职人员。显然公职公职人员的范围要大于国家公务员。扩展资料国家公职人员犯罪主要有:1、贪污罪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2、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3、受贿罪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4、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5、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公职人员:国家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