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名下只有一套房子,现在欠了贷款公司的钱,我这个房子在按揭中法院会拍卖我的吗?

车慧中 2019-12-21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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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出现您批贷不成功现象;房东和中介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2.如果您在交易中提供全部真实有效的材料;最终没批贷成功房东也没有权利起诉您!3.一般如果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您的收入完全达到月供的2倍以上;还是可以批下来的。只是会关于一个贷款利率和时间的事情!如果您利率和时间;您和房东都接受还可以可以的!贷款批不下来还是要看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祝您:贷款顺利成功!北京贷款详情咨询见用户。
龚家迎2019-12-21 18: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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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征信若有不良记录,会影响申请贷款。若在招行申请住房贷款,需满足当地购房政策,具体政策您可以咨询当地招行贷款部门,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明、用途证明、收入证明等,具体联系贷款经办行咨询。若您是需要办理二手楼贷款,一般是在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您通过联系当地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具体信息以及所购房产情况,由柜台个贷部门这边审核您的综合情况后确定能否办理。编辑于 2019-05-19向TA提问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理财计算器外汇查询网点查询。
    龚家风2019-12-21 18:18:23
  • 一、什么是贷款诈骗罪,怎么处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二、贷款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怎么认定?1、情节严重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2、情节特别严重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来源宝鸡律师网页链接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赵飞虹2019-12-21 18:00:39
  • 银行不能再主张债权,理由如下:一、可依合同法不可抗力因素对抗之。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中一条就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我国实践、国际贸易惯例和多数国家有关法律的解释,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很显然,地震就是是不可抗力,双方贷款合同自然解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二、因为借款人已经用房子做抵押,用于偿还贷款保证。担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同时第五十一条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如果能够获得赔偿,当然可按《担保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但是因为风险太大,保险公司已经相继停掉了地震险。如果借款人没有投保地震损失的险种,借款人必然没有途径获得任何赔偿,那么银行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三、存在先例可依,即依汶川地震的处理方案处理,无力偿还的债务被核销。汶川地震后十多天,银监会就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核销借款人因地震无力偿还的债务。根据当时的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除了房贷之外,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银行也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所以,笔者认为可依地震的处理方式参照处理。
    齐晓李2019-12-21 17:54:45
  • 那是当然的了,不然的话银行可以要求拍卖房子还款。你以为国家傻,可以钻空子,包括赠送贵重物品都可以追回来的。
    黄相明2019-12-21 17:36:51

相关问答

按相关规定,如果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也是可以拍卖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对人民法院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 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第四条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第五条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第六条 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已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