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办理了贷款。合同签完之后,对方说需要扣10的关联机,现在我想撤销,算违约吗?

龚家富 2019-12-21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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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违约。现在银行办理贷款,一般是采取一次性办理,所有需要签字的地方,在办理贷款是一次性全部签完。然后,把资料上传到上级审批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等待有额度后进行贷款发放。只要银行能够说明拒贷理由,这是正常的。另外,合同在未放款还贷的情况下,一般是只有借款人方的相关签字,其他内容未填写,银行未扣章签字,这是单方的合同,也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补充:通过阅读贷款合同,发现合同内容多为对借款人的限制,而且就算是有银行方面的描述,也是以贷款发放后为前提的。
米大丽2019-12-21 1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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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你办理的网贷是假的,交钱你就上当了,任何费用都不要交,只要有前期费用的都是骗子。
    齐朝勇2019-12-21 18:05:23
  • 不算违约。但是算不算违约不在于你了。贷款合同从你按手印那刻就正式生效,而贷款公司从放款那刻正式生效。没有放款对贷款公司来说,还没有生效。要是不想要了,接贷款公司电话时候,可以说明下不想要了。如果贷款公司不放款了,就不算违约。放款了,你不想要了,算违约。放款了,看看贷款合同提前还款有什么约定,选择一个费用低的提前还款就是。
    窦进良2019-12-21 17:40:35
  • 这类情形都是诈骗行为,千万不要相信,更不能被对方纠缠或恐吓就汇款或支付所谓的违约金。这类骗子是不敢走司法程序的,如果是法院判了就执行法院判决‘法务提示:《请警惕网上虚假贷款信息的骗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是不能异地跨区放贷的,所以,网上发布的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的信息全是骗局。特别是打着北京名义的各种担保公司,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天津等等地的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基本都是骗子假冒的,还有一些QQ、微信上声称为各贷款公司或银行的客服,实为假冒的骗子。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交纳保险费、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等等,还会以你银行流水不足、查验你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你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如果你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你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把你拉入黑名单、并威胁起诉你违约、赔偿巨额违约金等等,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请谨记,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前期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如果被骗,无论金额大小,都请选择报警!近几年网上贷款诈骗案例肆虐,被骗案例暴增,各地公安机关都在作防骗宣传,并在大力打击和整顿力度!遇到这类问题时,如果本人有担心或吃不准时,可以就近求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人员为你辨别真伪。
    齐文良2019-12-21 17: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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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贷款签订合同后未放款,不想继续贷款是否违约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如违约条款规定了生效时间为签订后生效,则在签订完贷款合同后拒绝继续贷款就属于违约的行为,要按照违约条款来执行,如果注明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发放后,则在此之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