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吗?

赵飞飞 2019-12-21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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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在新疆上学或者是新疆户籍人员才能报考全文。
齐晓凡2019-12-21 1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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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本人现在就是一名新疆公务员我说明白一点户籍不一定的大部分的职位条件都限定必须是新疆户籍但也有一部分是不限制户籍的具体的你得等到职位表公布以后查询查找适合你的岗位。报名的时间一般都在四月份在新疆人事考试网可以查询到具体的时间安排祝运全文。
    齐月娥2019-12-21 17:40:37
  • 不一定。需要看当年新疆某个岗位对户籍以及生源地的要求。考生在报考时,一定要看好当年新疆的公务员招考时的条件,如果一个岗位上明确规定了户籍必须是新疆地区,或者必须是新疆的生源地的话,那么,其他地方或者是其他生源地的考生是不能报考的。只有满足了以上的条件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这个新疆提供的公务员的岗位。全文。
    连会有2019-12-21 17:21:41

相关问答

研究生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因此研究生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扩展资料相关知识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9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9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参考资料-助学贷款。
贷款在考生户口所在地发放.看这个......自治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从今年9月起正式开始,在新疆高校上学的新疆籍贫困生,可以在入校前申请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6000元。这对我州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来说着实是一个好消息。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出台相关文件对新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做出明确规定:凡是新疆籍考入自治区所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发放,由借款人按学年填写借款凭证。如果中途需要停止贷款,要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终止发放贷款。考生可在毕业后1至2年内开始还贷,最长借款期限不超过贷款学生毕业后6年。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自治区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自行承担。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如果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转学、退学、被开除或死亡、失踪和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劳动能力,经办银行将停止发放贷款。据了解,目前,新疆高校所实行的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金额从每年1000元至每年8000元不等。享受奖学金除了要求家庭贫困外,学习成绩也有相关要求。此外,高校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为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该贷款需考生进校后才能申请,不受学习成绩是否优异的限制。此次出台的自治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两类助学贷款不可同时享受。
是可以修改的。在没签合同的时候,如果学校填错或者其他信息错误是可以进入助学贷款系统修改,之后在系统中重新申请贷款。如果是签了合同的情况下,那就必须与生源地贷款办理点的老师进行联系沟通,再修改重新签合同。因为合同签完之后的贷款回执单要交给学校,如果不在这之前将错误信息改正过来就无法进行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服务热线是:95593扩展资料: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报及办理程序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2.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3.合同回执,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4,贷款发放,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5.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