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款人银行账号上有钱,就是不还款,有什么办法?

樊智敏 2019-12-21 16:58:00

推荐回答

如果所谓转移的不是经过抵押的财产,这事儿你没法儿让银行承担责任了。 你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你朋友再去追偿。
桑韩飞2019-12-21 18: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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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没事,担保的债务到期之后俩年内债权人没向你追偿,你就已经摆脱了担保。
    车广宇2019-12-21 18:43:49
  • 有效的啊。
    黄盈碧2019-12-21 17:41:05
  • 不会这么坑吧好心帮他他还不还真没心没肺。
    齐有伟2019-12-21 17:22:15
  • 请问你是银行转账给他么。
    赵颖虹2019-12-21 17:06:08

相关问答

贷款公司利息过高,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部分的利息可以向法院起诉后不予偿还,其他部分仍需偿还。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扩展资料:《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