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存款保险制度对内地人在港开的户有郊吗

齐晓楠 2019-12-21 2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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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的存款保险制度将要推出,对于习惯了“银行绝不会倒闭”、存银行定期肯定安全的大部分中国民众而言,对此是充满疑问,也议论纷纷。所谓存款保险制度,那就是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比例标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中国银行 准向特定机构缴纳一定保险金,当发生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通过资金援助等方式来保障其清偿能力的一项制度。民众对存款保险制度最大的疑虑之一是过去政府一直推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的安全全部兜底,如今却要进行改变,当中有何玄机;至于民众的第二大疑虑,那就是为何最高保障的限额是50万元人民币,而不是更高限额,这又将会给民众未来的储蓄和投资带来什么影响?对于民众的疑虑之一,政府为何要改变推行已久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我认为当中至少包括两大原因。一是大势所趋。在经历2019年环球金融海鲜和欧债危机之后,欧美国家先后启动金融改革,例如美国推出了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英国推出了维克斯报告,是因为在1933年数千家银行发生倒闭后,罗斯福总统上任,不得不接受美国国会的主张签署存款保险公司法,以此来挽救陷入危机的金融机构和保障美国民众的存款利益。而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香港,也是因为外资银行的意外倒闭,引发挤提潮之后,在2019年9月推行《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由此可看出,美国和香港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因应非常时期需要推出非常措施,中国则不同,是在正常时期推出的正常措施。至于为何最高保障的限额是50万元人民币,我认为民众也无需疑虑。一方面,按照国际标准,中国最高保障限额已经远高于国际一般水平。目前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最高保障限额方面,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定在其人均GDP的1至6倍之间。例如香港的储户在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为50万港元,相当于人均GDP的1.7倍,美国2019年金融危机后,存款保险额度由10万美元提升至25万美元,是美国人均GDP的5倍左右。中国偿付限额设定在50万元人民币,是人均GDP的12倍左右,这个水平已远远高于国际的一般水平,也足于为中国超过99%的存款人提供100%的全额保护。因此,对中国大多数民众而言,银行的存款保障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如果民众的存款多于50万元,但又想获得充分保障的话,只需要分开在不同银行存款,每间银行存款不超过50万元的上限,那么便能获得足够保障。加上,从国际经验来看,过去国际上的个别银行出现问题,在“市场之手”失灵的情况下,“政府之手”依然会出现,促成资产优秀的银行收购问题银行,甚至政府直接出手拯救问题银行,从而令储户存款再度得到保护。另一方面,设定5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可有效阻止游资狙击中国。在全球金融体系内存在有大量流动资金不断在寻求安全的出路及理想的回报,中国政府过去推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对存款实施百分百的保障,正是游资狙击中国,引发中国资产价格泡沫的原因之一。为了应对游资的侵袭,新加坡、马来西亚和香港、台湾等中国周边的国家及地区,早已撤销百分百的存款保障,因此中国不再对存款实施百分百的保障,而是设定5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说明是希望在国际层面上防范游资的袭击,以维护中国的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当然,这里也要指出,任何一种规章制度的推出,都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细节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去慢慢调整、完善。我估计,随着中国银行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以及民营银行数量的增加,“中国版”的存款保险制度未来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其一是逆选择问题。储户原本应该选择安全和声誉好的大银行储蓄,但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只要在限额之内,储户的戒备心容易消失,很有可能会趋向选择高风险但高利率回报的银行,从而出现逆选择的顾虑。其二是道德风险问题。由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银行可能会产生“赚钱可以不用平分,亏钱不用分担”的心理,从而采取比较激进的投资冒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偏离稳健的道德风险自然就会提升。简而言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运用保险原理不多,所收的保费也不足反映风险,也与保险损失率无关,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所以很大机会不足以吓阻银行进行危险行为。但是,“中国版”的存款保险制度是中国金融改革进程中的一大举措,我相信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依靠大家的智慧,上述问题应该不难得到解决。
黄百色2019-12-21 2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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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存款保险制度是银行机构作为投保人的,如果同一家银行应该是四个账户都要赔付。
    赵颖轶2019-12-21 23:56:53
  • 简单来说:国家不在给银行兜底啦,2019年5月1日之前如果有银行倒闭,银行储户可以向政府要求支付放在银行的存款,不管多少政府都得赔偿储户;2019之后,再有银行倒闭政府不承担责任,倒闭银行的储户可以通过存款保险来要求支付赔偿,只针对个人存款《企业单位存款不赔付》赔偿并且一个储户的存款赔偿金额不能超过50万,超过的部分不予赔偿。举例说明:A储户放在招商银行存款70万,结果招商银行倒闭了,那么存款保险公司只赔付50万,剩余20万不予赔付;假如A储户存款30万,银行倒闭,存款保险公司只需赔付30万即可。
    龙层花2019-12-21 22:02:05
  • 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的金融安全有何意义?广大储户的存款又会受到什么影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存款保险是现代金融制度的关键要素之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为存款人提供公开透明、安全可靠的法律保障。问:金融安全网包括什么内容?存款保险制度如何完善金融安全网,发挥稳定金融秩序的功能?答:金融安全网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包括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职能、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机构的存款保险职能。而中国现在的金融安全网是“二缺一”,存款保险制度一直迟迟没有建立起来。存款保险是现代金融制度的关键要素之一,是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之一。一旦银行出现问题,限额内的存款受到有效保护,存款保险机构介入处理,可以控制金融恐慌引发的挤兑,减轻银行破产清算带来的震荡。问:在接下来的金融改革中,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有哪些?存款保险制度如何防控这些风险?答: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和民营银行的发展,在提高银行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会使银行业竞争加剧。因此就有可能出现经营失败的商业银行,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作保障,经营失败的商业银行就退不出去,这将导致金融风险不断积累,系统性风险越来越大。问:有人说,目前存在着所谓的“隐性担保”,为什么还要建立一套“显性的存款保险”?答:所谓的“隐性担保”,实际上恐怕是一种最差的制度安排。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存款人方面的权益并不能真正得到可靠保障,依然会出现存款挤提现象。隐性”的处理只是一种应急措施,无法提供制度性的防范,而且在银行经营者方面会产生很大的道德风险。此外,如果没有“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作保障,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就不得不采取大量的金融管制措施来防范风险如利率管制、存贷比管理、贷款规模控制等等,从而严重地束缚了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导致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低下,以及竞争的同质化和行为的同步化。问: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存款保险基金及管理机构的设置对存款人会产生哪些影响?答:以往的所谓“隐性担保”属于人治,而非法治,随意性较大。以国家颁布《存款保险条例》的形式来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为广大存款人提供公开透明、安全可靠的法律保障。以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的形式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为存款人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由商业银行日常交保费的方式来积累资金,以切实保护广大存款人利益。而以往,救助问题银行和处置不良资产的成本主要是由央行出资,实际上是由所有人民币持有者负担。如果明确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则可以为广大存款人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从机构上明确负责对存款人进行理赔的专门机构。而以往,负责理赔的机构并不十分明确,也无专人负责。此外,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以后,银行间竞争进一步加剧,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都会得到不断提高,从而使百姓间接受益。
    齐敏珺2019-12-21 21:21:34
  •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优点:给储户信心保证防止银行挤兑和金融风险蔓延。存款保险的优势在于能给储户信心保证,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在防止银行挤兑和金融风险蔓延上作用显著。缺点: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也有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赖鹏举2019-12-21 21:08:18

相关问答

这题底下快变成各家保险代理人的获客阵地了,必须来港一港了!先堆一下数据,2019年全年内地访客赴港购买保险的新单保费约300亿港元,较五年前增长了近6倍。说明什么问题?有钱的爸爸们变多了啊!且大陆居民赴港购买的多为重疾和投资险,原因就是由于香港重疾费率较大陆费率低百分之二十左右,且疾病种类多。目前内地保险公司重疾产品覆盖的病种约在30到40种,而香港的重疾产品种类分分钟上60,大写的牛逼。各位有钱爸爸们看到这里不要鸡冻,我要但是了。一,发生理赔纠纷后投诉困难。由于理赔纠纷需遵照香港本地的法律来,所以一旦涉及诉讼环节你需要支付高昂的境外诉讼费用。以每年百分之十五增长的诉讼案件来看,理赔纠纷并不是个小概率事件。纠纷内容主要涉及条款解释,不保事项和保单条件等。二,虽然所有产品均对内地开放,但条件还是相对苛刻的。首先你必须在香港境内签署保单,否则会被视为地下保单,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且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其次是承保范围内的所谓轻症,要达到赔付标准非常严苛,比如你血管要塞到啥程度我才给你赔,所以核心的重疾保障其事区别不大。而去香港对内地的许多材料有效性不认可,发生住院医疗需在指定医院就医才可以赔付。三,费用等问题。港币的汇率在这十年间非常不稳定,产生了很多十年前高价保单现在缩水的情况。而且首期缴费会产生境外转账手续费的问题,就算你在香港本地银行开户了,也会面临开户年费的问题。另外由于香港的保险公司没有保底,是有可能破产的,请务必选择大公司投保。当然,有钱爸爸们去买投连险的话,请随意!我给爸爸们磕头了。
随着大家的生活水平升高,现在越来越多人会选择购买保险,虽然很多人都觉得意外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但是还是会担心受怕的。富人会购买保险,因为他们的钱很多,会觉得健康更重要,而穷人也会选择买保险,因为如果一发生意外,会导致他们原本就不富裕的的家庭更加困难。但是市面上那么多保险,很多人会无从下手,而很多人认为香港保险会比内地保险好一点,那香港保险和内地保险有什么区别呢?一般主流的观点认为,两种保单的费率、赔率不同,保单融资有差距,产品种类不一样,理赔程序有区别,如果一味以香港保险低费用、高赔付来断定香港保险比内地保险好其实并不科学。首先,香港有大量全球性的百年公司,运营上更为成熟,产品更为丰富,选择余地更大。其次,从收益型险种来看,香港保险的投资标的更为广泛,可以做全球化投资,收益率更高,分红也更为稳定,不过其管理费用非常高,一般为每年5%左右,也不像内地保险设有保障基金制度。再次,从保障型保险看,香港保险的费率和保障范围确实优于内地保险,但是香港的保险可以做到最多赔付五次,费用却比内地低两至三成。说了这么多,可能会有很多人想购买香港的保险,但是香港的保险购买途径少,而且如果大家不熟悉购买流程的话,也容易被上当受骗,所以建议想购买保险的人们先了解清楚要购买的保险种类,以及你所选择的保险是否合适你,并且认准正确的购买途径。
保险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2002年,中国人寿。中国保险业大事记1805年英国人在广州成立于仁保险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保险公司。1875年最早的华商保险公司——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成立。1899年中国经营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中国永年人寿保险公司成立。1949年上海约有中外保险公司400余家,其中华商保险公司126家。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1952年12月,外国保险公司在华的垄断地位彻底改变,种种特权被取消,业务来源锐减,至年底已全部自动申请停业,退出中国保险市场。1958年10月,西安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办。1959年起,国的国内保险业务除上海、哈尔滨等地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外,其他地方全部停办1959年9月,做出10年国有保险总结:共收入保险费16.2亿元,其中,财产险占91.19%,人身险占8.81%,支付赔款共3.8亿元,拨付防灾费1300万元,积累保险基金4亿元,上缴国家财政5亿元。1968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决定海外业务对外的分保由民安保险公司办理,寿险业务由中国保险公司办理分保,港、澳、新等地区的保险业务下放到中国保险公司香港分公司管理。1972年4月1日起,恢复对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保险。1973年起,人保开办了来料加工、建筑工程安装、石油开采、钻井平台、油轮的油污及其他保险。1974年,人保开办国际航线的航空保险。1978年保险复办。但是产、寿险合并。1979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1981年12月3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作了原则规定,成为制订相关法律的依据。1982年简易人生保险开卖。198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部财产保险合同方面的法规。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升格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经济实体,1984年1月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监督和稽核。1984年11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用一部分保险准备金进行投资,并成立投资公司。1985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部对保险企业管理的法律文件。1986年10月,我国第一家股份制综合性银行———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经营保险业务,打破了上海保险业务由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1988年3月21日,由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和深圳工商银行合资成立平安保险公司,资本金为4500万元。这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的、地方性的保险企业。1992年9月29日,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991年4月26日,交通银行保险业务按分业管理的要求,组建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1991年9月,开始起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保险法199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美国国际集团所属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这是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第一家经批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1992年11月,友邦保险培训的第一代寿险代理人上街展业。这一代理人制度,引发了营销理念的剧烈变革,寿险代理人制度迅速为国内寿险业所采用。1994年6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成功吸纳美国摩根士丹利和高盛两大世界财团参股,成为中国第一家引进外资入股的保险公司。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迈进了法制建设的新时期。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1996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与外经贸信托在上海合资设立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这是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1998年1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全国商业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地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1999年10月25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首家在上海推出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型保险给我国寿险市场带来深刻变化。与此类险种相类似的分红保险和万能型寿险相继推出。2000年6月16日,国内首家保险经纪人——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揭牌,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综合保险经纪公司。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宣告成立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对保险业做出“高水平、宽领域、分阶段开放”承诺2002年,中国人寿启动了重组改制工作,2003年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2003年,中国人保顺利完成重组改制,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2003年底开始,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公司取消限制。同时,除有关法定保险业务外,向外资非寿险公司放开所有业务限制。我国保险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2004年5月,4家外资财险分公司改建为独资公司。至此,外资财险公司在华设立的营业机构包括分公司、独资公司、合资公司2004年5月底,中国保险业总资产已突破1万亿元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业入世过渡期完成,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呈现出以我为主、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对外开放新局面。2019年4月6日《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颁布。2019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国十条"正式发布2019年1月9日,众人瞩目的中国保险行业第一股——中国人寿登陆A股市场2019年3月1日,在创下当时全球最大保险公司IPO纪录之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登陆A股市场2019年3月底,中国保险业总资产至2.24万亿2019年9月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改进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希望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市场竞争和规范发展。至此,曾经备受公众诟病的航意险行政定价坚冰被打破,航意险迈入了全新的市场定价阶段。2019年12月4日保监会公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该规定施行后将废止《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19年12月25日,国内第三大保险集团中国太保正式登陆A股市场2019年上半年我国保险业原保费收入5617.91亿元,其中财产险原保费收入1299.27亿元,人身险原保费收入4318.64亿元。原保险赔付支出1543.88亿元,保险业资产总额达到30235.89亿元。2019年1-5月中国保费收入同比增长7.5%,今年前5月,全国实现保费收入4947亿元,继续保持了业务的平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