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保险公司签协议时,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公章有效吗

边四新 2019-12-21 2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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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被保险人是你,保单上有保险公司盖的印章和签名就有效。
赵高坤2019-12-21 20: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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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是否在内地投保应该是不会调查的,但是会调查投保人的既往病史。

一般情况下,香港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来获知投保人的既往病史:

1.通过社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就诊记录,这是目前调查的主要渠道;

2.内地商业保险理赔记录。投保人在投保时详细列明了保险公司有权通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子女出生证明向任何医生、医院、诊所、保险公司、体检机构、社保中心等的医疗病历和记录,作为评估的依据。

目前,香港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调查社会保障来获取投保人的就医记录,因此,社保和新农合的医疗记录是调查的重中之重。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的4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其要求对患者的病历进行严格的存储,

包括:第一,包括门诊等任何疾病史都可以联网查到;

第二,门诊病历记录保存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年。这样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在做理赔调查时,通过投保人的社保可以查到近30年来任何一次的门诊记录、住院病历,并以此来对投保人的理赔事项作出判断。内地商业保险理赔记录部分香港保险公司和内地保险公司之间有合作关系,可以获取投保人的相关理赔信息,不过由于合作关系网络目前来说还不是很完善,沟通起来也是有一定的难度,建立起来也比较费时费力,暂时并不是最主要的调查方式。

不过,随着两地沟通交流的深入,相信这一个方式会越来越普及。如有重大病史,投保时极力建议详细说明,内地客户去香港投保时最好带上最近的体检报告,投保时一起提交给保险公司。同时香港保险公司也很可能要求客户在香港再做一次体检,体检费用通常客户不用出。

一、交通事故,协商赔的钱,保险公司可以赔付。二、保险公司赔付是要提供凭据,按照实际损失来计算的。你们达成的协议只是保险公司赔付的基础。三、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四、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扩展资料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证明材料: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5、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放的证明。6、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7、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