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在内地投保应该是不会调查的,但是会调查投保人的既往病史。
一般情况下,香港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来获知投保人的既往病史:
1.通过社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就诊记录,这是目前调查的主要渠道;
2.内地商业保险理赔记录。投保人在投保时详细列明了保险公司有权通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子女出生证明向任何医生、医院、诊所、保险公司、体检机构、社保中心等的医疗病历和记录,作为评估的依据。
目前,香港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调查社会保障来获取投保人的就医记录,因此,社保和新农合的医疗记录是调查的重中之重。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的4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其要求对患者的病历进行严格的存储,
包括:第一,包括门诊等任何疾病史都可以联网查到;
第二,门诊病历记录保存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年。这样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在做理赔调查时,通过投保人的社保可以查到近30年来任何一次的门诊记录、住院病历,并以此来对投保人的理赔事项作出判断。内地商业保险理赔记录部分香港保险公司和内地保险公司之间有合作关系,可以获取投保人的相关理赔信息,不过由于合作关系网络目前来说还不是很完善,沟通起来也是有一定的难度,建立起来也比较费时费力,暂时并不是最主要的调查方式。
不过,随着两地沟通交流的深入,相信这一个方式会越来越普及。如有重大病史,投保时极力建议详细说明,内地客户去香港投保时最好带上最近的体检报告,投保时一起提交给保险公司。同时香港保险公司也很可能要求客户在香港再做一次体检,体检费用通常客户不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