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籍承厚 2019-12-21 20:26:00

推荐回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港澳台不适用。台湾现在没有回归就不用说了,港澳特区基本法附件三规定了适用全国性的法律是很有限的,即:下列全国性法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三、《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附:国徽图案、说明、使用办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但是,如果港澳台人员在我国进行诉讼,必须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龚宁静2019-12-21 20:39:50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一般将这两个问题作为并列的概念,《民事诉讼法》将“涉外民事诉讼”专门列为一章予以规定,而未规定涉港澳台的的诉讼制度,而是通过具体的单行法规和司法解释予以规定。具体可参见http://www.hainu.edu.cn/zy_jingpinkecheng/asp_hainu_show.asp?id=3839。
    龚子龙2019-12-21 20:56:59

相关问答

作者:唐志峰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4054274/answer/96839032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保监会于2019年4月22日发布“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一时间在社会上炸开了锅。在笔者的朋友圈里,一拨是香港的保险从业人员,另一拨是内地的保险从业人员,可谓一半欢喜一半忧。对于那些准备赴港投保的消费者,更多的是不知所措。如何正确解读该提示,显然非常之必要。一、风险提示的出发点保监会在越来越多内地居民选择赴港购买保险产品的大背景下作出风险提示,其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无论是时机的选择,还是其呵护消费者的出发点,都是值得肯定的。风险提示本身不存在对香港保险的好坏评价。二、香港保单的法律保护问题由于投保风险最大的风险来自于法律保护与否的风险,也是消费者比较容易迷惑的事项,故保监会将此事宜列为第一要点加以提示是非常正确的。需要强调的是:1)“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不等于“香港保单不受法律保护”,换言之,“香港保单受香港法律保护”;2)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消费者如果有心购买香港保险,必要的劳苦是免不掉的。三、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这是一项非常暖心的提示,现在的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美元时涨时跌,保监会实时做出提示,确实可以令到很多非理性思考的消费者重新审视自己的投保是否恰当,是否在自己的风险承受范围内。此外,外汇管理不属于保监会的职责范围,人家也是点到为止的提醒这里面存在“政策风险”,精明的消费者就应该去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咨询到底什么是“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什么是“非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否则到时候交不了保费就麻烦了。四、保单收益问题根据笔者对香港保险产品的研究,香港保险确实存在保证收益和非保证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