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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将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股份转让给其他法人或者个人,要注意如下涉税问题:一、适用税率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20%。二、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接受股权的“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三、纳税时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目前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转让限售股也有单独的文件规定。政策依据:财税字70号财税〔2019〕10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黄益民2019-11-03 21: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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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就是公司的股东把自己的股份给另外一个人,这个是有偿的,要是无偿的也是要缴纳税费的,印花税是肯定有的,要是转让方还是自然人股东的就会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具体参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在转让时按规定预交企业所得税;对于未在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路言莉2019-11-03 20: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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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指出让股权的人;受让人,是指权利的接收方。出让人将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通过合同或者协议、赠与的方式转让给受让人。该权利不能是人身权。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齐显影2019-11-03 2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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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五十二条中规定,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适用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相关规定,其中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2019-12-10》第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法理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的非国有股权转让有两种情形:即中方收购外方股权和外方收购中方股权。一、外方收购中方股权。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五十二条中规定,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适用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相关规定,其中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办理。因此,《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里没有对外方购买中方非国有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评估作出规定,参照《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规定,股权价格应以资产评估价为基础。在深圳外管局要求的文件资料中要求提交审计或者评估报告见附件。二、中方收购外方股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2019-12-10》第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现行法律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收购外方股权的情形,没有明确要求需要提交评估报告。但根据上述规定,股权转让价格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外方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中方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时,转让价格应按公允价值确定,因此,如果双方股权转让的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可以更合理的解释交易的合理性以及公允性,否则,有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调整。在广州外管局要求的文件资料中要求提交审计或者评估报告见附件。附件:深证外管局规定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机构及个人持有境内企业的股权应提交资料:1、股权转让协议;2、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3、境内被收购企业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股权变更前企业性质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需附上一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4、银行出具的外汇到账通知书或证明文件;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转股,应提供所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产权交易鉴证文件。广东省外管局规定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购付汇需提供的资料:1、境内机构或个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购付汇银行、收款人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2、被收购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3、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4、股权转让协议;5、被收购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附询证函回函、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证明;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被收购企业的审计报告附最近一期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原是内资企业要提供7、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文件8、银行出具的最近能反映境内机构及个人外汇账户或人民币账户余额的对账单或证明;9、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案例分析:2019年12月14日,仟源控股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仟源控股将持有仟源有限100%的股权转让给翁占国、赵群、韩振林、张彤慧、张振标和宣航等6位中国籍自然人。同日,仟源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仟源控股将持有公司的100%的股权转让给上述6位中国籍自然人。2019年12月15日,仟源控股与翁占国、赵群、韩振林、张彤慧、张振标和宣航等6位中国籍自然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该6位自然人以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40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仟源有限100%的股权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的净资产为13,817.94万元,即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38元净资产,故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按略高于最近一期末的每元注册资本净资产进行确定。2019年1月15日,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山西仟源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暨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同开管发3号,批准仟源有限上述股权转让暨企业性质由外资转为内资。仟源制药的这次股权转让并没有使用评估值,而是采用的资产账面净值,并且该净值没有经过审计。实务操作:外商投资企业转让非国有股权是否需要评估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从个法规推断来看还是需要评估并以评估价作为转让基础的。但在实务操作中有很大的灵活性,交易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交易价格合理,相关部门没有发现异常就是可行的。
齐智勇2019-11-03 19: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