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取消跟券商签订上新三板的合同,我该怎么跟券商们谈?

赵鲁云 2019-11-03 1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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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和我们A股报价驱动制度不一样,在国外很多国家都实行做市商制度,如美国、英国,所谓券商做市,我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A公司在新三板上市,B券商为其做市,即购买A公司的股票,以后股票的买卖都要通过B券商来进行,交易者想买A公司股票要向B商买,同样卖出也是卖给B券商。
符翩翩2019-11-03 19: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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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转,新三板账户通用,看中了直接购买。
    黄睿杰2019-11-03 22:01:07
  • 需要保荐人签字。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进入“新三板”市场需要的中介机构企业申请进入“新三板”挂牌,程序上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相同,需要聘请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新三板”市场股权转让的规定目前,在“新三板”进行股份转让,一般股东每年可转让1/3,董、监事与高管每年可转让1/4。另外,关于“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功能拓展,定向增资和公开发行制度的研究和实践均在积极进行。新三板”市场挂牌遵循的规则“新三板”市场采取备案制,赋予券商的权利很大,但责任也很大,对主办券商项目小组和内核小组的人员构成和工作有更高的要求,其中项目小组至少须有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分析师各一人组成。内核小组也需要有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深投资银行专家、资深行业专家等组成。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前后需要完成的工作红利个人所得税:0-10%。在“新三板”市场能否融资?可以。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转让股份,也可以定向增发。同时,企业在国家证券交易平台上挂牌,增加了企业的信用等级,更利于获得银行贷款和战略投资。但目前还不能直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是否有损企业形象?“新三板”市场挂牌的公司是具有高成长性的优质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市场是高新技术企业便利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不仅不影响企业形象,反而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形象,规范发展。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是否影响IPO和境外上市?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和国际部有专门的发言人解答这个问题,答案是不影响,甚至会由于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中表现积极、运作良好而起到促进IPO进程的作用。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是否就必须出让股份?股权的处置权在股东本身,可以交易也可以不交易,即允许出现挂牌后“零交易”的情况。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企业能否转板?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通过规范运作,达到主板上市条件时,可通过“绿色通道”转板上市,相关规则待挂牌公司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出台。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后对企业重组有何影响?企业挂牌后取得一个无形资产----壳资源,可以充分利用它进行资本运作。另外,企业有了知名度后,更容易吸引风险资本投入,引入战略投资者,企业更方便地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
    齐晓字2019-11-03 21:59:11
  • 关于新三板股票,国内所以正规券商。你说的那情况属于诈骗。
    粱剑光2019-11-03 20:58:55
  • 百筹汇新三板信息平台为您解答:哎,从您这个问题就可以看出来,您对新三板还是不很了解,请一定要记住,新三板那不叫上市而是叫做挂牌。那么在新三板挂牌需要多长时间呢,这得看挂牌流程了。第一步:企业和中介机构确定相关的服务协议。第二步:中介机构对于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会由券商牵头,提交材料。由于新三板采取了主办券商推荐的模式,所以最后一步是主办券商推荐,主办券商内核通过以后,会有一个文件放进申报材料。第五步:是企业向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递交之后,股份系统公司遵循受理程序,然后进入到审核程序。从过往的经验来看,整个程序大概需要两个月,大部分企业不会出现太大的偏差。考虑到审核基本都会通过,通过之后会有一个备案函,企业登记,最后挂牌。从第四步到第五步来看,至少要三四个月。
    管照秀2019-11-03 20:01:07

相关问答

需要保荐人签字。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进入“新三板”市场需要的中介机构企业申请进入“新三板”挂牌,程序上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相同,需要聘请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新三板”市场股权转让的规定目前,在“新三板”进行股份转让,一般股东每年可转让1/3,董、监事与高管每年可转让1/4。另外,关于“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功能拓展,定向增资和公开发行制度的研究和实践均在积极进行。新三板”市场挂牌遵循的规则“新三板”市场采取备案制,赋予券商的权利很大,但责任也很大,对主办券商项目小组和内核小组的人员构成和工作有更高的要求,其中项目小组至少须有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分析师各一人组成。内核小组也需要有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深投资银行专家、资深行业专家等组成。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前后需要完成的工作红利个人所得税:0-10%。在“新三板”市场能否融资?可以。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转让股份,也可以定向增发。同时,企业在国家证券交易平台上挂牌,增加了企业的信用等级,更利于获得银行贷款和战略投资。但目前还不能直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是否有损企业形象?“新三板”市场挂牌的公司是具有高成长性的优质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市场是高新技术企业便利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不仅不影响企业形象,反而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形象,规范发展。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是否影响IPO和境外上市?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和国际部有专门的发言人解答这个问题,答案是不影响,甚至会由于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中表现积极、运作良好而起到促进IPO进程的作用。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是否就必须出让股份?股权的处置权在股东本身,可以交易也可以不交易,即允许出现挂牌后“零交易”的情况。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企业能否转板?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通过规范运作,达到主板上市条件时,可通过“绿色通道”转板上市,相关规则待挂牌公司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出台。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后对企业重组有何影响?企业挂牌后取得一个无形资产----壳资源,可以充分利用它进行资本运作。另外,企业有了知名度后,更容易吸引风险资本投入,引入战略投资者,企业更方便地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
需要现金补齐,这个问题必须解决啊!股东出资是企业运行的基础和根本,不论是什么原因或者什么政策背景,股东出资都必须是真实和充实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不仅代表了股东的诚信问题,也代表了企业的运行是否合理问题。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对企业有更高的容忍度,但是对于出资问题也必须要满足“两性”。如果企业存在出资方面的问题,也需要整改,不然也是不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的。当然,这里需要首先重点强调的一点就是:新三板企业出资问题解决之后没有必然的运行时间的要求,小兵认为这样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至于原因在批判交易所上市运行时间问题方面已经有过论述。基本原则我们都已经了解了,但是在实践中我们有一些具体业务性的细节问题还是需要我们好好把握,以免错误理解了问题,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1、首先,我们要判断好什么情况属于出资不实的情形。在实践中,小兵看到了一些并不合理的情况:①对出资不实的本质没有把握清楚,将企业正常的出资行为误诊为出资不实。②对问题核查研究不够细致,对企业出资不实的性质和程度没有准确的界定。既然我们做项目是奔着解决问题来的,那么我们首要的前提和工作自然是要找出问题并分析清楚问题,如果问题搞不清楚,那么我们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不仅不一定能解决问题甚至有可能适得其反。2、其次,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如果出资不实的瑕疵和问题已经明确,那么我们要提出解决方案,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①以现金补足或者置换的解决方式是最佳方案但不一定就是唯一方案。②方案以最根本地解决问题为目的,并不是付出的代价越高越好,也并不是花的钱越多能够兜底的风险也就越多。3、最后,向投资者提示可能还存在的风险。出资问题属于比较典型的历史问题,那么历史问题解决了也就解决了,但是由于出资问题还可能涉及到股权以及股东之间的纠纷等特定问题,因而还需要关注:①股东曾经的出资不实行为是否会构成对于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是否有股东对该责任提出主张。②股东曾经的出资不实行为是否引起了企业不必要的负债,是否存在因此而利息承担问题上的纠纷或者潜在纠纷。③企业历史上是否存在分红,是否会因股东出资不实问题而引起分红问题的纠纷。④股东曾经的出资不实是否会有其他股东对股东所持有股份存在质疑,认为当年股东的持股就应该是实际出资的部分而不是认缴的部分。股东出资不实的问题是一个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过程中非常典型、非常重要也是非常明确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尽管很关键也很重要,但是只要我们认真把握仔细处理,就不应该在实践中出现太大的偏差。
需要现金补齐,这个问题必须解决啊!股东出资是企业运行的基础和根本,不论是什么原因或者什么政策背景,股东出资都必须是真实和充实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不仅代表了股东的诚信问题,也代表了企业的运行是否合理问题。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对企业有更高的容忍度,但是对于出资问题也必须要满足“两性”。如果企业存在出资方面的问题,也需要整改,不然也是不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的。当然,这里需要首先重点强调的一点就是:新三板企业出资问题解决之后没有必然的运行时间的要求,小兵认为这样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至于原因在批判交易所上市运行时间问题方面已经有过论述。基本原则我们都已经了解了,但是在实践中我们有一些具体业务性的细节问题还是需要我们好好把握,以免错误理解了问题,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1、首先,我们要判断好什么情况属于出资不实的情形。在实践中,小兵看到了一些并不合理的情况:①对出资不实的本质没有把握清楚,将企业正常的出资行为误诊为出资不实。②对问题核查研究不够细致,对企业出资不实的性质和程度没有准确的界定。既然我们做项目是奔着解决问题来的,那么我们首要的前提和工作自然是要找出问题并分析清楚问题,如果问题搞不清楚,那么我们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不仅不一定能解决问题甚至有可能适得其反。2、其次,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如果出资不实的瑕疵和问题已经明确,那么我们要提出解决方案,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①以现金补足或者置换的解决方式是最佳方案但不一定就是唯一方案。②方案以最根本地解决问题为目的,并不是付出的代价越高越好,也并不是花的钱越多能够兜底的风险也就越多。3、最后,向投资者提示可能还存在的风险。出资问题属于比较典型的历史问题,那么历史问题解决了也就解决了,但是由于出资问题还可能涉及到股权以及股东之间的纠纷等特定问题,因而还需要关注:①股东曾经的出资不实行为是否会构成对于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是否有股东对该责任提出主张。②股东曾经的出资不实行为是否引起了企业不必要的负债,是否存在因此而利息承担问题上的纠纷或者潜在纠纷。③企业历史上是否存在分红,是否会因股东出资不实问题而引起分红问题的纠纷。④股东曾经的出资不实是否会有其他股东对股东所持有股份存在质疑,认为当年股东的持股就应该是实际出资的部分而不是认缴的部分。股东出资不实的问题是一个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过程中非常典型、非常重要也是非常明确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尽管很关键也很重要,但是只要我们认真把握仔细处理,就不应该在实践中出现太大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