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对公司上新三板有什么好处

龙少军 2019-11-03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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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股并不算是骗局,原始股,是在公司上市之前的股票。原始股被称为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投资原始股比投资普通股票获利要高的多,所以又是盈利和发财的代名词。这些在一级市场上发行的企业股票,上市之后,一般都会盈利。2、原始股缔造了太多的神话,马云、马化腾以及秦英林等人迅速暴富背后的原始股效应,让公众开始认识到原始股的价值。很多投资者听闻原始股就产生一夜暴富的憧憬,而实际上,除了BAT外,极少数能够实现在一夜之间实现财富自由的梦想。3、原始股让人觉得是骗局的原因有:一、原始股的不确定性原始股在初始阶段通常为1元1股,虽然价格便宜,然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原始股多半是初创企业为员工提供。目前,原始股多半是创业初始公司,通过给员工相应股权激励员工,变相培养员工对公司的情感,让员工对公司有所憧憬。原始股的公司给予的承诺多半是创始人的美好愿望,然而愿景能够如何带有强烈不确定性,尤其不了解该公司情况的投资者,不了解公司的营业模式、业绩情况,冲动购买则不可取。二、新三板市场风险依旧目前新三板的挂牌公司3403家,挂牌公司数量逐日递增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误认为挂牌新三板并非难事,而实际上新三板企业挂牌容易并不代表投资者可以稳赚不赔。据七星资本董事长张鹏介绍,政策红利不出意外的前提下年底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能够达到5000家。大量的数据让投资者认为企业登陆新三板很容易,然而企业光是挂牌新三板市场并非一劳永逸。目前,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对企业融资的功效还取决于企业是否具备良好的业绩,能否存在升值空间。虽然新三板企业数量与日俱增,但质量良莠不齐,假若标的公司交投清淡,投资者甚至会遇到流动性的风险;投资者可以借助专业中介机构或者通过专业投资机构参与新三板市场,在遵循价值投资的同时,关注政策出台的预期,最终实现资产的增值和风险的规避。据金融choice显示,随着新三板市场价格迅速攀升,三板做市指数周涨幅甚至达到过32%。火爆的行情吸引了众多投资机构,催生了大量专注于新三板的金融产品,许多资管产品一经推出便被抢购一空,甚至被“秒杀”。尽管挂牌公司数量仍在快速增长,但是市场成交总额却在下滑。业内人士认为,经过4月以来的调整,新三板股票面临低估,市场正在回归理性,低廉的股价和庞大的企业储备给投资者带来了广阔的价值投资的机会。三、挂牌后定增购买更为靠谱企业目光紧盯新三板,然而目前很多尚未登录新三板的企业出来发行原始股,风险颇大。未登陆新三板的企业目前正处于爬坡阶段,一切还处于未知数,如果没有良好的商业模式和潜在的发展空间,对投资者而言,投资只会成为竹篮打水一场空。除目前新三板企业不确定性外,由于挂牌新三板企业的门槛较低,新三板市场企业鱼龙混杂。企业质量良莠不齐,如果能登陆新三板市场也会存在很多潜在问题。据已披露半年报的2000多家公司中,处于亏损的公司也达到200余家,但并非不具有投资价值,有的企业交投活跃,日成交额在千万元级别。不管是直接投资还是通过借道基金,都可以通过参与拟挂牌公司定增买到原始股。新三板企业原始股市盈率一般是3-4倍,而挂牌后企业平均市盈率约20-30倍,10倍收益很容易实现,但实际上具有成长性好的企业原始股一般主要对员工个人,想买到好的原始股并非易事。选择做市商青睐的公司往往事半功倍。投资者在选择企业时,首先应从行业的角度来分析,其是否是国家鼓励支持的行业,行业的市场空间是否足够大,行业进入门槛是否很高,行业的平均盈利水平如何;除此之外,要关注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团队是否足够优秀,新三板市场风险很大,只有优秀的团队才能具备对行业的分析判断能力,个人投资者很难实现。四、购买原始股应持有的原则建议投资者如果想要购买原始股可以选择挂牌后定增的方式购买。选择原始股时要关注其挂牌前后,而前后时间点的选择关键看企业的商业模式和可投资价值。挂牌前后的风险和挑战并存,挂牌前发行说明企业挂牌的可能性极高;而选择挂牌后购买安全系数高很多,当然价格也会水涨船高。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挂牌前后想要融资只要能融到资金对企业都是好事。随着原始股投资的逐渐火爆,投资者在投资原始股时,要踏好节奏,谨防落入“原始股骗局”。对于那些已经实施股改并且规范化经营的企业则可以选择性投资。
黄甘霖2019-11-03 17: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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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好处有:该系统对企业的财务要求较底。1.企业设立满两年;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该系统融资成本低。挂牌上市之后,企业的每股股份将获得一个市场公允的价格,可以采取股权抵押、发行债券、定向增发股票等这些低成本的方式融资。该系统为非上市有限公司的股份提供有序的转让平台,有利于提高股份的流动性,使股东资产证券化,企业价值增值化,可以完善企业的资本结构,最重要的是: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和自身抗风险的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建立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树立企业品牌,改善企业形象,更有效开阔市场。有利于企业吸收风险资本投入,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资本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可以促进试点企业尽快达到中小企业板和主板上市公司的要求,企业达到主板上市条件的可优先转至主板上市向公众发行股票融资。新三板业务的挂牌流程,主要分为以下步骤股份制改造新三板市场主要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目前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拟挂牌公司需成立满两年,为保证公司业绩的连续性,拟挂牌公司应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即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通常意义上讲,如拟挂牌公司需进行股改的,大约需要2-3个月;主办券商进场尽职调查及内核大约1-2个月;协会审查包括反馈时间需要2个月;经协会核准后可以进行股份登记挂牌,全部流程预计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当然,如果企业自身存在法律或财务等某方面的障碍需要整改的,前述时间会随着整改进度而有所调整。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指主办券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拟挂牌公司进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挂牌条件以及推荐挂牌备案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主办券商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以财务、法律和行业三个方面为中心,开展对拟挂牌公司内部控制、财务、风险、会计政策稳健性、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的尽职调查,协助公司制定可行的持续发展战略,帮助企业家树立正确的上市和资本运作观念,报监管机构审核这是新三板挂牌的决定性阶段,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查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股份登记和托管依据《试点办法》的要求,投资者持有的拟挂牌公司的股份应当托管在主办券商处,初始登记的股份应托管在主办券商处。推荐主办券商取得协会备案确认函后,辅助拟挂牌公司在挂牌前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记。http://www.i-neeq.com。
员工持股是时下大热,越来越多的企业主试图将“员工持股”作为调动工作积极性的手段。与之相应,几乎所有的企业主都会理所当然的认为“离职员工必须转让股权”乃天经地义。但对于离职员工而言,他们可不这么想,“我的股权我做主,凭什么强制我转让啊”。于是冲突应运而生,公司能否强制离职员工转让股权成为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话题。一、强制出让股权的依据——公司能否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之所以会出现前述企业主和离职员工想法上的冲突,皆因各自所在立场不同。这一现象所反映出的也恰恰是值得我们法律人所需要研究深思的问题:员工对于公司股权的“所有权”能否被限制?能否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依据什么可以强制员工出让股权?1、公司能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吗?员工一方的观点:根据物权法原理,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由于股权是股东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自己行使。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和《物权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均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股权非经股东或法定的强制执行程序不能变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员工出资取得公司股权后,即成为公司合法股东,对股权的处分应由作为股东的员工自由行使,该权利非依本人意志、法律或司法裁判,任何机构、个人均无权予以处分或剥夺。公司一方的观点:公司认可员工对股权的“所有权”,并尊重这种所有权。但员工对于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并非毫无限制。法律并不禁止员工对个人合法权利的放弃,也不禁止员工对个人合法权力的合理让渡。因此,员工可以与公司或其他股东自由约定处分股权的“条件”。员工与公司或其他股东之间关于“股东离开公司时必须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规定的效力合法有效。股东之间作出的类似约定,只要不是恶意侵犯股东财产权,非法强制股东退股的针对性条款,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合法有效,各股东均应遵照执行。对此,我们认为:作为公司股东的员工,其对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应当被充分尊重。股东间约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退股,实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该退股行为系采取股东事先约定主动转让股权的方式,因此,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而这恰恰是员工股东行使其对股权的所有权中的“处分权”的具体表现。在“退股条件”具备时,员工股东应当按约履行出让义务。这并非是公司强制离职员工转让股权,而是员工股东在符合约定的“退股条件”下按约转让的行为。这一“约定”由离职员工自行签署,本身合法有效,离职员工理应受其约束。2、公司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的依据有哪些根据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对股权的处分应由员工自行行使。因此,公司“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只能依据员工的处分行为,而非其他。此处的“员工处分行为”有两种载体:公司章程和协议。通过签署公司章程来约定“退股条件”股权的自由转让虽然属于股东的固有权利,但该固有权利属性并不排斥股权持有者基于意思自治而进行的处分行为。章程对此进行约定时,假如公司原始章程就有此类规定,公司照章收购离职员工的股权而当事股东不予配合甚至诉请至法院要求确认无效时,法院通常会认为因被收购股东签章认可了公司原始章程,全体股东之间已经达成了合意,公司实施收购的行为即使遭到被收购股东的反对,也具有合法性,故在认定章程规定有效的同时,驳回离职员工要求确认决议无效的诉讼请求。此时章程中关于离职股权强制转让的条款类似于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即以员工离职为条件而发生股权转让。因为股权的本质是财产权,股东在不违背法律强行性规范的前提下可以以协议的方式自由处分,该处分包括约定何时转让股权,所以初始章程中关于强制股权转让的条款合法有效。
新三板对投资者的作用主要有3个方面:首先,是投资者价值投资的平台。在国内,股票往往成为许多投资者的首选投资方式,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并不真正代表上市公司的实际价值,而且大多数的投资者更倾向于市场投机,而不喜欢长期持有公司股权。但新三板却不同,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投入新三板公司的资金在短期内不可能收回,即便收回,投资回报率也不会太高。因此,新三板的投资更适合于价值投资,当然这种价值投资还可以在日后借助公司的上市实现更高的投资回报。其次,投资者可通过监管降低股权投资风险。新三板制度的确茸,使得挂牌公司的股权投融资行为被纳入交易系统,同时受到主办券商的督导、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与证监会的监管,自然比投资者单方力量更能抵御风险。主办券商的推荐行为本身就是对引资公司的第一次筛选;其后的监督行为,也会影响挂牌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或证监会的监管则使得股权投资在充分的信息披露之下做出,降低了交易风险。所以说,讲三方主体的引入,起到了降低股权投资风险的作用,极大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最后,为创投、私募等机构拓展了退出的渠道。PE/VC在投资公司股权时就已经将资金将来的退出机制考虑进去,目前常见的退出方式包括上市、并购、回购、清算等。通常情况下,并购、回购、清算的周期都较长,相应的风险也较大,而通过IPO的方式退出是私募股权基金获利最大,也最乐意接受的方式。新三板的搭建,实现了挂牌公司股份的价值发现和流动性,有利于投资者所持股份的市场定价和流动。对PE/VC来说,投资新三板拓展了退出渠道,所以,新三板挂牌公司也因此成为PE/VC投资的热点。
新三板与新四板均为股权交易场所。新四板与新三板的区别如下:1、挂牌成本不同:新三板挂牌成本在120万左右,而新四板的费用要低很多;2、融资功能不同:新三板主要为挂牌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新四板主要为企业提供挂牌、登记、托管、转让、展示服务以及各类股权、债权、金融产品等服务。3、股价形成机制不同:新三板挂牌企业依据股票交易形成价格,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根据公司净资产确定股价。扩展资料股权交易,主要是指股权转让交易。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股权是投资人投资公司而享有的权利,来源于投资人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实质上是对投资财产权利的有限授予,授予公司的财产权利成为公司法人对投资财产的财产权,保留下来的权利及由此派生的衍生权利就成为投资人的股权。股权交易,主要是股权持有人与有意持有股权的投资人之间的股权转让交易。一般有现金交易、股份或资产置换交易等。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资者之间按照市场价格对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所进行的买卖。股票公开转让的场所在中国大陆目前仅有两家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交易的地点一般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各地政府主管的股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进行。参考资料-股权交易。
2019年是新三板并购元年,并购交易无论是数量还是金额都呈井喷态势,进入2019年,新三板并购热度不减。这场并购潮已愈演愈烈,成为了2019年搅动新三板市场的一大主题性事件。根据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统计,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2019全年新三板总共发生107起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的案例。进入2019年下半年以来,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公司呈爆发趋势,2019年Q3期间并购交易为35起,总金额是193.0亿;2019年Q4期间并购交易为49起,总金额是254.3亿。2019年并购市场成绩单2019全年新三板总共发生107起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的案例。其中,44起并购案例上市公司的目的为实现对挂牌企业的绝对控股,更有22起收购案例涉及了挂牌企业的全部股权。收购股权和认购定增是上市公司并购参股挂牌企业的主要手段。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的支付手段主要以现金和现金股权结合为主。失败案例仍在不在少数新三板并购重组这条路漫漫其修远。这路上,股东大会不通过者有,耐不住光阴长途而主动放弃者近半,买卖双方谈不拢而夭折者近半,终能到达胜利彼岸的也不过寥寥。这也反应出了新三板市场上的部分尤其是涉及较大金额的并购案例仍然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或仅是作为炒作噱头,或在没有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匆匆上马而又匆匆下马。相反,一些较为低调务实的并购案例获得最终成功的概率反而较大。2019年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案例将从数量和金额上继续增加随着挂牌企业数量的增多以及新三板企业估值体系的完善,上市公司并购挂牌企业现象将变得愈发频繁。我们预计,2019年此类并购案例无论从数量还是并购金额上都将不断增加,特别是撼动资本市场的重量级并购案例将多次再现,挂牌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投资者需充分了解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的特点规律,并从新三板市场上寻找潜在的并购标的,提前进行布局,静待收获期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