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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22:43来源:四川新闻网日前,四川证监局根据投资者咨询的情况。四川证监局正告各类证券期货市场参与主体,《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凡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国内机构或境外代理机构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经营活动,不得以销售炒股软件、合作炒股等名义变相向客户推荐股票,并收取所谓的会员费、服务费,投资者也不得参与其中,否则均属违法。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有关机构和个人,一经发现,证券监管部门将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四川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从事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必须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均无权经营或代理;从事非法证券咨询活动的机构或个人通常以出售炒股软件、代客理财、私募基金、媒体讲评、证券投资讲座、培训会、研究报告会等方式为名开展非法证券咨询活动,或者建立所谓财经网站、博客、QQ群等招收收费会员或者提供股票咨询服务。请投资者注意鉴别,谨防上当受骗。根据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如发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涉嫌诈骗、构成犯罪的,投资者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成都经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成都御盈商务信息有限公司3、四川私募咨询有限公司4、成都海德咨询有限公司5、成都卓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三国财富7、成都金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8、成都大智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9、成都开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0、成都金鼎投资有限公司11、成都西振投资有限公司12、成都泰诺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四川阳光私募或成都阳光私募。
辛在柱2019-11-03 18: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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