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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三减半是双软的优惠政策。是不可以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同时享受的,建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因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是持续性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在5年的减免税期满后,还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可享受3年免税、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对出口型企业,除享受上述两免三减所得税优惠外,只要企业年出口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以上,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法》第八条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国税发209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对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适用税收优惠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与目前正在享受或已经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外商投资企业相对照,我们发现目前一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存在以下几种不符合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待遇的情况:1、工商营业执照上有生产性经营范围,但企业实际没有从事生产经营;2、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期达十年以上,但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有一段时间停业,实际经营期未满十年;3、企业实际经营期十年以上,但其中某些年度“生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当年全部业务收入的50%;-两免三减半。
齐晓斋2019-11-03 18: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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