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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法律规定上来讲没问题;2、实际中的影响因素特多,各种可能都有,结果只能是个各种因素的结合体。建议:直接去贷款,不过会有更具体的说法,再议。
边同民2019-12-21 19: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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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可以的。贷款办理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车建候2019-12-21 18: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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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不影响申请贷款。银行贷款看的是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的信息,得看法院是因为什么案子执行的强制执行,如果不涉及到诚信,一般不会影响在人民银行的征信记录。失信人员还清债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向银行贷款。按照规定,凡被纳入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和限制高消费,在融资信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还清债务后,法院会将失信人员撤出黑名单。当然,由于之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银行贷款时会给予更加严格的审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扩展资料:法院被执行人银行贷款情况被实行人指的是经过法院判定,需求承当对应实行责任的人员,进入实行程序时,都能够称为被实行人。假如被实行人具有实行才干而不实行生效法律文书断定的责任,人民法院还会将其纳入失期被实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誉惩戒。被实行人记载能够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未结案的,还有一种是现已结案的。关于未结案的,有官司在身,财物,银行账户等可能随时被封,假如借款给被实行人,借款的钱进入账户之后随时可能被封住,借款无法回收,所以借款组织不敢冒这个风险。关于现已结案的,尽管不会被查封财物及账号,可是被实行人自身是一种不履约的行为,阐明被实行人是不守信的,关于不守信的人,借款组织当然不敢放款。通常状况下被实行人记载的消除需求被实行人向法院请求,也就是在结案之后,被实行人向法院实行部分提出请求,法院会在3-5个工作日左右从人法网的被实行人记载里边消除去。假如被实行人被列为失期被实行人,在结案提出请求之后人法网的体系能够消除,可是失期被实行法人会被上传到央行个人征信体系,这个时效性是5年,也就是在结案之后5年才干消除。综合上面的介绍,一般说来,被执行人很难在银行贷款,因为银行要严格审查贷款人的相关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赵香桂2019-12-21 18: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