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农商银行可以转帐到南海农商银行吗

赵高见 2019-12-21 1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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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啊,这属于异地转帐的,要收手续费的。
赵香春2019-12-21 1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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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如果是招行转出,请在农村商业银行里面查找一下。编辑于 2019-12-14向TA提问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理财计算器外汇查询网点查询。
    边同民2019-12-21 19:38:49
  • 可以的,完全没有问题。两家银行属于同一个爸爸;分属一个爸爸的两个儿子而已。听说这两家银行打算合并了。
    赵风霞2019-12-21 19:14:25
  • 南海农商银行全称为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农村商业银行。南海农商银行前身是南海农村信用社,于2019年12月完成改制,更名为南海农商银行。是南海区内唯一一家法人银行机构,总部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注册资本31.05亿元。截至2019年末,南海农商银行在佛山市辖内设有244家营业网点,其中佛山三水区和禅城区各设有1家支行、1家分理处,在职员工3,354人,已经成长为南海区从业人员及营业网点最多、信贷规模最大、服务范围最广的银行金融机构,是华南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中小银行之一。扩展资料:按照中国银监会的相关政策,我国将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全面取消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即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除南海农商银行外,截止2019年,广东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还有:1、深圳农村商业银行2、广州农村商业银行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4、普宁农村商业银行5、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6、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7、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8、揭阳揭西农村商业银行9、广东阳东农村商业银行10、河源农村商业银行11、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12、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13、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14、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15、广东新会农村商业银行16、广东高明农村商业银行17、惠州农村商业银行18、清远农村商业银行19、珠海农村商业银行20、佛山农村商业银行21、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22、中山农村商业银行23、广东高要农村商业银行—南海农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黄石华2019-12-21 18:41:19

相关问答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作出过相关的规定:

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八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第九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但是在当前中国究竟利息定为多少才是高利贷,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观点,综合起来,目前是存在三种观点:

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有的学者认为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否则即构成高利贷;

2、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界限,但这个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

3、第三种观点即使法学上经常出现的所谓“折中论”,在此姑且就先不写了。那么总和上面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法学观点综合来看的话,个人比较赞同第一种,即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都是依照本解释的规定审理案件,当约定的利息已经高于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后,法官会主动要求债权人将利息降低。很难说高利贷是否违法,不过利息畸高的话,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但是明确的是高利贷在司法实践中不得予以支持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