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吗

黎炳前 2019-12-21 18:18:00

推荐回答

银行贷款之所以允许通过贷款担保人来给贷款需求者提供放款,主要是因为满足贷款担保人条件的可以帮助降低贷款风险。在有关的法律条例中就明确指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还贷款的义务时,作为贷款担保人需要帮助履行有关贷款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可见,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的关键就是银行认为可以在贷款者不能还款的时候帮助还款的公民、组织或法人等。不过,光满足这些条件还是不够的,法律还规定了部分人或组织不能成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比如,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企业法人下的分支机构或某个部门……所以,银行贷款担保人找谁做心里应该有底了,像担保公司、亲人朋友等等,只不过,银行对于这些担保人还有自己的评估,到底给你贷不贷款,还得看你担保人的财力了。
齐敦苏2019-12-21 18:56:0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扩展资料:担保方式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3、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4、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担保人-贷款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大网。
    黄皓燕2019-12-21 19:13:10
  • 理论上是可以的。银行对于担保人是有一定的要求的,符合条件才能做银行贷款的担保人。1、满18周岁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公民;2、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最好是公务员、在编事业单位人员;3、担保人需要有还款意愿,愿意承担共同还款责任;4、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在借钱方不能偿还贷款的状况下,能按时足额的还款。上面所讲的就是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如您想申请信用贷款,也会被要求找担保人,当然,如果实在找不到的话,可以找担保公司,不过,担保公司是收费的。
    辛国晶2019-12-21 18:39:40

相关问答

贷款担保人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对此,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拓展资料: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词条贷款担保人。
这要视保证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条款而定。如果保证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仅是对第一次的单笔借款进行担保,则在第一次的借款本息偿清后,其担保责任就已经终止。不需对借款人的后续借款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约定的是对借款人在某一时间段内,并在某一限定金额内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而第二次的借款只要在保证合同限定的时段、限定的金额内,则不需要再经保证人签字,保证合同仍然有效。当然,银行对保证合同担保项下的每一笔贷款有告知保证人的义务。授信是给予贷款人一定的额度,在一定期限以内,随时可以动用这个贷款额度,类似于信用卡的额度,但授信贷款一般需要不动产抵押,是有利息的,而信用卡免息期内是没有利息的。请信用卡也算是一种授信的过程,但额度低,银行通过你消费的商家获得提成当作利润的,但授信银行的利润只是来自于贷款。对于个人,提供你的房产证明,到银行去申请,银行根据房屋现在的价值减去你贷款的额度,给你一个授信额度,一般是一定期限的,你只能消费,不能用于投资领域,一旦查出,需要立刻归还贷款。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条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授信贷款。
1、需要的,一般农村的小额贷款是需要担保人的,借贷者需要满足贷款的要求。2、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人首先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含,且到借款期限只是年龄不可超过65周岁;借款人拥有能够偿还贷款金额的能力,并且具有偿还本息的意愿;借款人必须对于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具备,能为自己的所有行为负责;借款人每月有一定收入,且月收入高于农村信用社最低收入标准;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借款人品行良好,没有任何犯罪或者不良情况的记录;借款人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并有一定的存款;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没有金额巨大的外债;农村信用社其他要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偿还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本质特征是贷款,偿还性是信贷资金的第一原则。它既不同于一般商业金融的贷款,也有异于国外的一些机构捐助性资金的运作,更不同于财政资金的扶贫补贴。因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高收贷率是维持其贷款活动的持续不间断进行的最根本前提。2、信用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服务的基本对象是因贫困而缺少抵押物和担保人但诚信度较高的农户群体,如果沿袭商业金融的保证制度或采取变相的抵押担保方式作为贷款风险的控制手段,就不能体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特征,其服务性也就失去意义。3、投向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用于低收入农户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简单再生产和小规模扩大再生产的资金供给,以及他们小额的生活消费资金。因此,一般的农业生产企业、加工运输企业、工商贸易企业、乡镇企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供给对象,农村信用社也不应凑零为整对一些已形成规模化和专业化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4、方便性: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从申贷到放贷有一套较严格的程序和手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做到"手续简便",就要真正落实小额贷款证的总额控制、授期有效,随时存取、柜台办理的信贷承诺。5、自主性:农村信用社不仅是小额信用贷款的经营主体,更是小额贷款风险唯一承担者,按照决策和风险责任统一的原则,贷款授权的期限、利率、额度应由农村信用社作出最终的决策,其它行政主体不能干预,也不能在相关政策和制度上设置间接障碍。6、"三公性":为防范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和防止发放主体"内部人"控制,在对农户信用等级和贷款风险评估时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由村党政组织、农户代表、信用社员工组成的评估小组是符合农村实际而也有利于"三公",把评级"原则、标准、程序、条件"公开,有利于评估监督,有利于把非市场价格的资金合理均衡地配置到农村的低收入群体。7、量力性:中国各农村信用社的运作环境差异性大,资金供应关系很不均衡,有的地区农村信用社对负债依存度很高,但负债源又不足,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因此要按照各信用社负债能力和自身的资产规模量力而行,关键是要搞好集约经营,提高小额信用贷款的营销质量。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具体条件-农户小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