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各岗位工作标准及监管考核办法

赖鸿斌 2019-12-21 1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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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信用社持续、审慎、有效监管,促进农村信用社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农村信用社监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凡辖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内,不良贷款余额或不良资产余额下降,但不良贷款的结构呈现向下迁徙的,所在地监管部门必须定期听取地区行业管理机构或被监测机构分管负责人关于不良资产状况及风险化解情况的汇报,督促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第二十二条监管质询谈话要做好记录,整理成谈话纪要,印发被监测机构,并抄送其上级管理部门督促落实。第二十三条对新增不良贷款,特别是当年形成的不良贷款,监管机构应直接或责成被监测机构逐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被监测机构要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结果报当地监管机构。第二十四条各省会城市所在地银监局要认真审阅省级联社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并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形成独立、审慎的辖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分析报告,分别于季后20日内、年后30日内报送银监会。第二十五条凡不按本办法要求及时监测、考核分析不良资产和上报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的监管部门,上级机构将对其通报批评;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辖内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恶化的,由上级监管机构负责人约见下级监管机构负责人谈话,落实监管问责。第二十六条农村信用社和各级联社要根据监管部门关于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和分析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本机构或本地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和分析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报当地监管部门备案。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资料、报告和作专题汇报,接受监管咨询并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和措施。第二十七条凡不按监管部门要求对不良资产进行监测、考核,不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及报告的农村信用社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各银监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主要指标计算公式2.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情况分析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情况分析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迁徙情况分析表、农村信用社不良非信贷资产分析表麻烦采纳,。
黄益琼2019-12-21 18: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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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科学制定经营计划目前,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制定经营计划时未充分考虑市场发展状况,过分强调竞争排名,经营计划指标脱离实际,大幅超过机构的发展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发展战略、风险偏好与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科学测算和确定合理的年度经营计划;及时将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评制度报送银监会或有关派出机构。二、合理分解考评任务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内部业务条线部门在向下分解经营计划和考评任务时,计划越分越大,任务越压越重,层层加码,导致基层分支机构面临较大考评压力,经营行为扭曲,违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预算与绩效考评的精细化管理,在向下级机构分解考评任务时,充分考虑其经营管理能力、金融服务水平及经营特色,合理确定考评要求。
    龚子飞2019-12-21 19:57:37
  • 商业银行员工绩效考核目前存在的问题:1、绩效目标过高为了实现银行持续快速发展,业绩逐年提升,上级在制定组织绩效目标时并没有重视其他客观因素如市场变化的影响,一味追求高业绩,绩效目标逐年升高,且差距过大。而相应分解到各个支行、各部门、基层员工的绩效目标也偏高。制定稍高的绩效目标虽然能刺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过高的绩效目标会使员工在接到目标初期就认为任务无法完成,导致工作情绪消极。2、激励方式存在缺陷在多数商业银行中,虽然原则上要求奖金的分配、职位的升降要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但实际上,仍广泛存在“大锅饭”现象。在物质奖励方面,同职位绩效好与差的员工差距较小。个人绩效较高的员工所得与期望差距较大,没有得到充分的激励,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而绩效差的员工不能认识到自身问题,也就缺乏改进意识。在职位晋升方面,员工认为与领导的关系比绩效结果的影响更大,员工认为这方面的公平较物质分配方面的公平要差。3、员工的提出申诉得不到重视绩效考核过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制约,导致绩效考核的结果难免与员工的期望有差距。当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结果有异议时,虽然可以就此提出质疑,但是往往得不到重视,最后不了了之。4、考核指标体系不合理考核体系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内容指标以及权重上。对此,员工持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内容指标不能覆盖员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并且过于偏重业务指标。而另一种看法认为考核内容指标过于全面,缺乏重点。5、员工无法通过绩效考核体系了解银行战略绩效考核体系应该体现出组织的战略。银行战略往往是由高层领导制定,而绩效考核体系是由人力资源部门完成,而人力部门人员可能对本行战略缺乏认识。员工的个人绩效目标应该是组织绩效目标的逐层分解得到,这样才能保证员工的工作内容和组织目标保持一致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指标体系往往是根据工作内容制定的,这样不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6、绩效考核结果反馈不能帮助员工改进经营管理在绩效考核之后,多数员工只得到一个自己绩效是好是坏的结果反馈。我国商业银行基层员工比例大人数多,上级领导无法一一顾及,只有极少部分员工有机会与上级进行面谈讨论绩效考核结果。在缺乏完整绩效反馈的情况下,多数员工很难通过绩效结果反馈找出自己的不足。7、考核者缺乏绩效考核知识考核者缺乏绩效考核方面的素质,导致员工的实际工作绩效与考核的结果出入较大,引起员工不满。在考核结果出来以后,由于考核者缺乏反馈意识,认为考核反馈就是提供给员工一个绩效好坏的情况,以此作为结果分配的依据,而忽略了与员工的交流沟通,失去了部分绩效考核原本的意义。8、员工参与度不高从绩效目标的制定、信息的收集、到绩效考核甚至绩效反馈,员工都没有太多机会参与进来。基本都是领导上级说了算,员工在绩效考核中扮演被动角色,甚至认为考核是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的事情,和自己没有太大关系,缺乏积极配合考核工作的意识。
    龙小菊2019-12-21 19:38:24
  •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我行存款稳步增长,特制定如下全员考核办法:一、前台柜员业务笔数每人每月日均超出50笔,超出部分每月每笔奖励0.2元只限当月;前台柜员、行政工作人员每营销1个存款账户并能正常发生业务往来,年终每户奖励3元。二、日均30万元以下的员工,执行工资标准1300元;达到每月日均35万元的工资上调100元;在此基础上每上涨日均5万元工资上调20元。若连续六个月达不到日均30万元的员工按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发放。三、每月日均排名全行第一的员工将领取当月工资的100%。连续二个月排名在全行第一的员工,在原有工资基础上上调200元;连续四个月排名第一的员工,在现有工资基础上上调200元,若排名下降取消100%的工资并取消上调工资,并按实际考核标准考核。日均达到180万元,在现有工资基础上上浮400元,同时取消工资上调。四、日均达到200万元后,超额部分其中:定期一年以上存款含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10元若提前支取扣回奖励部分;日均达到300万元,超额部分定期一年以上存款含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15元若提前支取扣回奖励部分;定期三个月、定期六个月、活期储蓄存款日均每超额1万元每月奖励5元;对公存款日均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4元。前款所制定的存款奖励按存入日期的先后顺序计算。五、人均存款超过董事会核定的全年指标数年终将给予特殊贡献奖。六、本奖励只限于本行在职员工,不得用于与本行无关人员。七、本办法做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若弄虚作假,将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并取消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八、本办法按董事会核定的全年存款指标进行调整。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有冲突的相关文件、制度同时废止。此办法由本行解释。
    赵驱云2019-12-21 19:13:55
  •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我行存款稳步增长,特制定如下全员考核办法:一、前台柜员业务笔数每人每月日均超出50笔,超出部分每月每笔奖励0.2元只限当月;前台柜员、行政工作人员每营销1个存款账户并能正常发生业务往来,年终每户奖励3元。二、日均30万元以下的员工,执行工资标准1300元;达到每月日均35万元的工资上调100元;在此基础上每上涨日均5万元工资上调20元。若连续六个月达不到日均30万元的员工按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发放。三、每月日均排名全行第一的员工将领取当月工资的100%。连续二个月排名在全行第一的员工,在原有工资基础上上调200元;连续四个月排名第一的员工,在现有工资基础上上调200元,若排名下降取消100%的工资并取消上调工资,并按实际考核标准考核。日均达到180万元,在现有工资基础上上浮400元,同时取消工资上调。四、日均达到200万元后,超额部分其中:定期一年以上存款含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10元若提前支取扣回奖励部分;日均达到300万元,超额部分定期一年以上存款含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15元若提前支取扣回奖励部分;定期三个月、定期六个月、活期储蓄存款日均每超额1万元每月奖励5元;对公存款日均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4元。前款所制定的存款奖励按存入日期的先后顺序计算。五、人均存款超过董事会核定的全年指标数年终将给予特殊贡献奖。六、本奖励只限于本行在职员工,不得用于与本行无关人员。七、本办法做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若弄虚作假,将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并取消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八、本办法按董事会核定的全年存款指标进行调整。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有冲突的相关文件、制度同时废止。此办法由本行解释。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百色2019-12-21 18:56:52

相关问答

银行贷款需要审核的14个财务指标: 
(1)财务结构: 
1、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必须大于100%(房地产企业可大于80%);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年末贷款余额/净资产*100%,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也称净资产负债率。 
2、资产负债率必须小于70%,最好低于5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X100%。 
(2)偿债能力: 
3、流动比率在150%~200%较好;流动比率=流动资产额/流动负债*100%。 
4、速动比率在100%左右较好,对中小企业适当放宽,也应大于80%;速动比率=速动资产额/流动负债*100%;速动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它流动资产。 
5、担保比例小于0.5为好。 
6、现金比率大于30%。现金比率=(现金+现金等价物)/流动负债。 
(3)现金流量: 
7、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应为正值,其销售收入现金回笼应在85~95%以上。 
8、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支付采购商品,劳务的现金支付率应在85~95%以上。 
(4)经营能力: 
9、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小于8%,说明该企业的主业正处于成长期,如果该比率低于5%,说明该产品将进入生命末期了。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10、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应大于六次。一般讲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越高,企业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越短,资金回笼的速度也就越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年末初余额)/2=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年末初余额)。 
11、存货周转速度中小企业应大于五次。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存货周转速度(次数)=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其中存货平均余额=(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5)经营效益: 
12、营业利润率应大于8%,当然指标值越大,表明企业综合获利能力越强。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100% =(销售收入-销货成本-管理费-销售费)/销售收入×100%。 
13、净资产收益率中小企业应大于 5%。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回报越高,股东们收益水平也就越高。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净利率×权益乘数=营业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其中营业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总资产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权益乘数=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1-资产负债率)。 
14、利息保障倍数应大于400%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 / 利息费用=(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第十七条银行业监管机构定期评估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与相关管理系统的科学性、完备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将评估情况反馈董事会和管理层。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月向银行业监管机构提供贷款损失准备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期初、期末数值。第十九条银行业监管机构定期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信息,掌握外部审计机构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调整情况和相关意见。第二十条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商业银行贷款损失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对贷款损失数据进行跟踪、统计和分析,为科学设定和动态调整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提供数据支持。第二十一条银行业监管机构按月对商业银行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进行监测和分析,对贷款损失准备异常变化进行调查或现场检查。第二十二条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当将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风险监管的重要内容。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连续三个月低于监管标准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向商业银行发出风险提示,并提出整改要求;连续六个月低于监管标准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第二十四条银行业监管机构经检查认定商业银行以弄虚作假手段达到监管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