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银行贷款利息是否可以进企业成本,利息名称应该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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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利息是否计入生产成本,应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1、超过注册资本的50%,则超出资本50%的部分的贷款利息不算入。50%以内的算入;2、如果是向银行贷款,则按照银行利率算出的利息算入成本,如果是向个人贷款,则按照不高于银行利率利息部分算入成本;3、企业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贷款利息增加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全文。
齐晓巍2019-12-21 18: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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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贷款的数额如果超过注册成本的50%则超出成本50%的部分即50W以外的部分所产生的利息不算入!以内的算入!另外看你贷款的法人!如果是向银行贷款则按照银行利率算出的利息算入成本,如果是向个人贷款则按照不高于银行利率利息部分算入成本!全文。
黎益君2019-12-21 19: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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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过注册资本的50%,则超出资本50%的部分的贷款利息不算入。50%以内的算入;2、企业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贷款利息增加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利息可进成本。3、如果是向银行贷款,则按照银行利率全文。
连会新2019-12-21 19: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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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具体操作:股东个人将贷款的钱再“借”给企业,股东个人与企业间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提供相应的凭证,那么所产生的利息是可以进公司成本开支,进行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扩展资料: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企业所产生的利息能否税前扣除,没有单独明文规定。从税法的角度考虑,个人借款利息和企业借款利息不能混为一谈。对企业发生的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利息结算单的抬头是个人名称,严格来讲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堵文波2019-12-21 18: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