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协调银行给企业贷款,怎样监管资金

龚宏强 2019-12-21 1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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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政府去监管这种贷款有时候最是蛋疼。
黄生高2019-12-21 18: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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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户管理是银行网点转型过程中一条主线,因此,网点转型的核心工作就是客户管理,而客户管理的核心是要了解本网点的客户家底,通过提高客户的产品交叉销售率和客户的联络频度,对不同的客户进行分类、分层、分群、分级挖潜,进而通过调整客户结构,实现网点产能持续化。网点转型与客户管理客户结构不仅决定着银行业务经营的效益与发展质量,而且决定着银行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胡润财富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的千万富豪已逾百万并逐年增长,全国每1400人中就有1个是千万富豪;招商银行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也显示,在2019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超过1千万元净值的高端人士已超过100万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额达32万亿元,占个人可投资资产总额的28.57%。
    龚尤贵2019-12-21 19:58:10
  • 流程大致如下:1.行业研究从行业入手寻找可发展业务的公司,判断标准大致为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定性主要从公司治理、组织结构设计、管理者素质、业务结构等几方面分析。定量主要从财务数据着手。2.准备上报项目索取企业需要报批授信的若干资料,例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表、项目可研报告等。撰写授信调查报告,分析企业的竞争优势、存在的资金需求、授信风险,提供风险控制方案。在这一阶段,上报项目需要客户经理、团队主管、部门总经理三级审批。3.尽职调查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客户经理的调研进行核实,并要亲自去现场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如没问题,尽职审查员会在尽职调查报告中给出正面的结论。4.风险评审委员会评议上报资料及调查报告准备完毕,并且三级审批通过后,可上报风险评审委员会。各位评委会狂轰乱炸的,这时候客户经理一定要沉着冷静,将分析的结论真实、全面的阐述,赢得评委的认同。5.专业审批人审批一般省级分行都会有若干风险专业审批人,通常兼任副行长,此人有否决权。通常项目没有太大问题,此人一般会签署正面意见。如果项目金额较大,则需行长审批,行长通常有一票否决权,但通常不会随便行使,呵呵。至此,授信审批结束。企业可以用款了。每次用款前,企业要填一些借据等资料,经银行内审核部门审核印鉴等无误后,款项可划转至公司帐户。6.贷后管理款项放出去后,银行会定期跟踪款项使用情况,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贷款本息能按时偿还。
    樊振纲2019-12-21 19:39:15
  •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龚岳洲2019-12-21 19:14:57
  • 大体是控制企业的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股市,各家银行根据银监规定制定各家的明细规定。比如专款专用,金额小的可自主支付,金额达一定金额则委托支付等,确保监管贷款资金流向。
    黄生高2019-12-21 18:42:00

相关问答

根据邮政银行的规定,提前还贷的客户需提前一周至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约定还款日期。然后按照约定的日期,携带身份证、和邮政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邮政银行填写还贷申请表和提前还贷协议,并按邮政银行的要求,将需要还贷的款项存到扣缴贷款本息的账户上,由邮政银行自动扣收。提前还款申请表》一经借款人银行确认后便不可撤销,并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贷款购房人不论任何原因,未能按照其向借款人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申请中规定的日期与金额提前还款,则视为逾期还款,贷款购房人按借款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扩展资料:1、提前全部还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2、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如果原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尚未办理的,还需持保单正本、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协议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减保手续,最后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3、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已完成的,和选择非抵押+保险的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21号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放的非房地产开发贷款,各商业银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则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9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扩展资料《通知》主要对以下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进一步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条件。通知》规定,对经国土资源、建设主管部门查实的具有囤积土地、囤积房源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二是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并提高了第二套按照《通知》及通知精神和相关政策,抓紧制定或完善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操作细则,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政府不能成为借款主体。政府所需款项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地方政府不可以直接企事业单位直接借款,可以由中央财政通过发放国库券的方式向企事业单位借款。政府借款的经济功能:一、弥补财政赤字;二、为中央银行买卖政府债券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创造条件。为解决地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由地方政府指定借款主体,以地方政府未来预算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用地方政府信用作为担保的借款可称之为地方政府借款。地方政府指定的借款主体向银行借款已成为地方政府筹措资金的主要手段。扩展资料:一、借款主体的法律规定: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4、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5、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二、变更时,应注意下面几项: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强行借款16年不还,政府公信力安在。
“资本输出”是资本主义发展高级阶段对外经济侵略的主要手段。资本输出”指资本主义国家为获得高额利润,用过剩资本向其他国家投资或贷款。资本主义列强对华经济侵略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以商品输出为主,但也开始了早期的资本输出。19世纪晚期后,西方侵华以资本输出为主,商品输出为辅。资本输出的影响1.资本输出在输出国产生了两种后果一方面资本输出使输出国获得了大量财富,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另一方面,输出国也因此产生了食利阶层,而且由于大量资本投向国外而使国内投资减少,从而造成本国经济发展的停滞和缓慢。两大资本输出国——英国和法国——的经济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缓慢发展便是很好的证明。2.资本输出给输入国造成双重后果一方面资本输出在客观上加速了输入国自然经济的解体,带来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短缺的矛盾,从而促进了输入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由于资本输出的目的是为了垄断落后国家的市场,攫取超额利润,所以资本输出会破坏、阻碍当地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或使输入国的民族资本处于从属地位。这就造成了落后国家经济的畸形、缓慢发展,而最根本的后果是阻碍了输入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3.资本输出还加剧了各种矛盾①由于资本输出的实质是帝国主义国家剥削、奴役殖民地半殖民的一种手段,因此它加剧了帝国主义和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之间的矛盾,引发了亚非拉人民的民族民主革命。②同时,资本输出又是抢占落后国家市场、打击竞争对手、划分或重新划分势力范围的一种手段,并加强了帝国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资本输出也加剧了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4.反映资本输出是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全世界扩张的反映,它加速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形成,加强了世界各地之间的联系,推动了资本和生产的国际化,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
银行体系不健全和金融服务单一,使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变得更为困难。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是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几家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组成,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占有垄断和主导地位。首先,从宏观上讲,中国企业融资结构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以银行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比率过高,风险不断向银行体系集中;二是大型全国性商业银行居于相对垄断地位,中小商业银行实力较弱、融资能力有限。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融资结构使得中小企业在外部融资时更侧重于向金融机构借贷,而无法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本;但商业银行在贷款规模上的偏好,即大银行优先向大企业提供贷款,这又决定了贷款融资难以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的高风险以及长期性的资金需求。其次,由于大银行在贷款市场上的高度垄断、中小银行还没有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以及国家长期不重视中小银行的发展等原因,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并没有很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与大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优势就来自于双方所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而在合作性中小金融机构中,为了大家共同利益,中小企业之间会形成自我监督,而这往往比金融机构的监督更加有效。第三,银企之间缺乏长期合作的关系。在我国,基于维护银行信贷安全所产生的所谓“银企关系”或“信贷关系”问题一直不被重视。仅仅在最近几年,我国的银行才开始重视和企业建立长期的关系,而且我国的主办银行制度还是由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商业银行开始推行的。我国的主办银行制度实行以来,各银行纷纷争取大企业为基本客户,而不重视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也无从了解银行信贷政策的偏好。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缺乏建立长期关系的相互承诺。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内银行开始普遍重视信贷资产的安全问题,银行开始收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对中小企业融资,银行普遍存在惜贷现象,这和银行长期不重视银企关系的培养、缺乏甄别中小企业质量的能力、缺乏保护信贷资产安全的技术方法等有着紧密联系。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在漠视中小企业市场价值的同时,一直强调中小企业存在财务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规模较小、存续期限短、企业信用差、担保机制不健全等诸多不利于银行服务的问题。宏观金融环境不完善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缺乏制度支持和扶持1.缺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法律体系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需要,制定了许多涉及中小企业的专项法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体系不健全。在法律层次上,我国只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且尚未出台有关的实施措施和办法。二是我国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还存在政出多门、条款相互矛盾的问题。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不健全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对中国私营企业的抽样调查,不能满足抵押要求和第三方担保要求是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最常见原因。由于政府担保是造成国有和私营企业预算软约束问题的主要原因,中央银行不鼓励政府担保和企业对企业担保,因此提供抵押已经是几乎所有公司获得贷款的唯一方式。但是许多中小企业没有能力为贷款提供足够的抵押。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省级或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这对便利中小企业的融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质量不高。二是担保体系不健全。三是具体运作管理方式缺陷。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苛刻,许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3.我国信用体系的缺失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不畅一个运作良好的信用体系能使贷款人有效评估借款人的风险,激励借款人按期还款,并能有效促进金融同业间的良性竞争。对中小企业而言,信用体系使它们有可能积累声誉资本,以较少的担保物取得贷款。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有征信体系的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比没有征信体系的国家低22%,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要高出12%。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信用立法还很不完备;二是信用数据的开放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立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造成信用数据的部门、行业和区域分割和相互壁垒。4.制度障碍以及转轨时期的制度创新不够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5月21日发布的《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报告》认为,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既有政策原因,也有法律原因;既有银行治理及业务拓展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小企业自身管理和交易习惯方面的原因;既有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原因。但深层次的原因是制度障碍以及转轨时期的制度创新。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但是目前直接融资渠道仍然偏窄,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除A股市场因多种原因所致发展艰难外,市场经济发展中所需的风险投资体系不健全。其中,中小企业融资的体制性障碍更为突出。在现行企业债券行政审批制下,近几年中小企业发债几乎为零,直接受到歧视性对待。在股票市场上,一批遵纪守法、经营状况良好并为社会发展所需、但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直接被排除在股票融资市场门外。由此可见,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表面上看是融资渠道狭窄,深层原因则是制度障碍。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国内外经济贸易环境的变化,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得到一定程度解决的同时也将出现新情况、新特点。因此,需要系统化的对策来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治标更要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