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保险法关于银行网专管员“飞单”一现象,有怎样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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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随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大发展,银行理财产品日益受到投资者青睐,财富管理达到爆炸式增长的时代。截至2019年3月,中国的财富管理规模达8.2万亿元,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但近来一些银行员工非法吸存、私售非银行投资产品、非法集资案件频频被曝光,国内银行“飞单”事件纠纷时有发生,凸显了“银行在向投资者出售投资产品过程中引发的信誉风险”。从法律角度看,即使是银行合法合规代销的产品,银行作为中介机构也不提供代偿,投资风险应由按照合同规定在发行人、担保机构、投资者之间分担。由于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还有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其中,相对人对义务人的选择权问题、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以及代理人的抗辩权问题便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正是由于表见代理制度不完善,对“飞单”案件中银行的责任认定还存在困难。而商业银行的卖者之责应该体现在为客户提供其需要的产品上,即为合适的客户推介合适的产品。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在于中后台部门对产品进行审批,这需要金融机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独到的判断能力。对理财产品的审批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对代销理财产品的机构进行审核,包括对这些机构做准入性审批,在合作期间按期作出复核、严格按照退出机制淘汰机构。第二是对理财产品作出审核,包括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结构设计、风控措施等。目前部分银行已经开始注意这两个方面。
齐景杰2019-12-21 18: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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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与第三方物流合作的时候,都会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可以用货品数量差错率、送货及时率、装卸、分拣、车辆内部和外部是否清洁等。想要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合作过程中还需要双方多沟通,以及理解。
辛国栋2019-12-21 19: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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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单简单来说就是保险业务员拿到订单后,不将订单交由自己公司做,却将订单放在别的保险公司做。一般来说,都是因为利益的驱使。因为不管是什么行业的飞单,基本上都是由公司销售业务员与公司在分配制度上未达成共识造成的。这其中不能说全是因为业务员的贪婪,但是不管怎么说飞单还是不能放到台面上的业务,属于灰色收入。飞单还有另一种解释,指员工将售卖产品的营业款据为已有,并不记入帐中。
齐景坤2019-12-21 19: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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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场传出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航天桥支行30亿元的风险事件。据了解,此事牵涉“萝卜章”票据造假及销售“飞单”两大环节。简而言之,是该支行管理层违规销售理财产品用以表外放贷,掩盖约30亿元的票据造假窟窿。此案一端涉及多家再贴现银行,一端涉及上百名私人银行客户,虽是个案,却暴露出重大的银行内控黑洞。4月18日上午,民生银行官方回应称:我行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张颖目前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我行已成立工作组,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力争尽快查明事实,最大限度保护资金安全,妥善解决各方诉求,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米增渝2019-12-21 1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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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没有这样的规定的吧?不过银行人员管理办法里有。一旦有银行人员飞单或协助业务人员飞单,一经核实开除处理。不过,很难界定。
齐晓洁2019-12-21 18: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