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理财所谓风险指什么

赵鸿琛 2019-12-21 1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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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中的政策风险是指因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比如新股申购产品,是针对当前国内证券市场新股发行申购的法规政策设计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对新股申购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投资范围的缩小,影响投资者本金和收益。温馨提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各产品涉及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购买时请仔细阅读本说明书“风险提示”部分。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编辑于 2019-09-15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管照秀2019-12-21 19: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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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现在的理财产品是没有保本保息的,除了存款意外,任何理财产品都不许宣传保本保息,这是最新的规定。只能说风险高低,就银行理财而言,风险属于较低的理财产品,一般都能达到预期收益。全文。
    贾鹤鹏2019-12-21 20:21:56
  • 一颗星是风险最低的理财产品,这种理财基本上本金和收益都没有什么风险。适合基本上不能承受风险的保守型普通百姓购买。三星以及三星以下都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是适合老百姓的理财。
    黄真嘉2019-12-21 19:58:34
  • 光大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中的管理风险是指在产品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管理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和本金安全。由于受托人经验、技能、管理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新股产品的过程中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导致受托管理资产管理方面的风险。温馨提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各产品涉及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购买时请仔细阅读本说明书“风险提示”部分。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编辑于 2019-10-02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龙宣霖2019-12-21 19:15:40
  • 光大银行理财产品按风险程度共分为五个星级,产品的风险程度从一星级到五星级逐级递增,阳光理财不同风险级别产品对应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因此,客户第一次购买光大银行理财产品前,需由柜台理财人员应协助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并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光大银行根据客户风险偏好的不同,将客户分为五级,即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不同类型的客户适合推荐不同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客户的风险属性评估有效期为一年,如果评估已过期,必需重新进行评估后方可购买理财产品。编辑于 2019-09-28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赵颖莹2019-12-21 18:58:49

相关问答

银行理财存五大陷阱。很多消费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印象就是“风险低,收益高”,认为在银行买理财,是再安全不过的事情了。真的是这样吗?瑞安市市场监管管理局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小心落入五大银行理财陷阱。陷阱一:预期收益代替实际收益。用户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是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因此,高收益也成为了银行宣传理财产品,吸引用户眼球的一个撒手锏。为了吸引客户,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往往会刻意夸大收益,不少工作人员在给客户讲解时,也会口头保证预期收益。银行会在宣传中强调此前发行的同类理财产品均达到预期收益,令客户对收益产生心理预期,把预期收益当作是实际收益。而实际情况是,有很多结构型理财产品都没有达到预期收益,有的甚至本金都亏损。陷阱二:偷梁换柱,理财产品变身保险。据统计,有30%的用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被误导,把保险当成了理财产品。不少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会在银行内推销保险产品,而且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会给用户推销其代售的保险产品,用户在银行内很容易被“忽悠”,稀里糊涂的就买了保险。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用户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产品认购书上,写的是理财产品还是保险。如果被告知想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售完,而工作人员又推荐了另一款产品时,用户就需要小心了,这个时候是最容易被销售人员“忽悠”,错把保险当成理财产品。陷阱三:延长募集期,导致收益缩水。理财产品在发售时都会有募集期,时间从两三天到半个月不等。在募集期这一段时间里,用户的资金是没有收益的,最多也只是按照活期利率计息。对于理财产品来说,募集期越长,实际收益率就会越低。这在一些短期理财产品上体现得非常明显。例如某一款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6%,时间为30天,募集期为5天,如果用户在募集期的第一天就购买该产品,那么最后的实际收益率为6%×30÷35=5.14%,明显低于6%的预期收益率。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由于理财产品都有额度限制,不少用户为了抢额度,往往在产品募集的第一天就购买。而在募集期内,资金一般按照活期计算利息或者根本不计利息,这就会导致用户的收益被摊薄,所以用户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要被名义上的高收益率所迷惑。陷阱四:“霸王条款”赚取超额收益。在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有些条款明显偏向银行。如,某些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会规定“超过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最高部分,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也就是说,如果某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8%,但最后的实际收益率为10%,那么多出的2%就归银行所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如果发生亏损,需要用户自己承担风险,但是产生的超额收益却归银行。用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尽量远离这些带有“霸王条款”的产品。陷阱五:避重就轻,信息披露不完整。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往往只强调收益,刻意淡化风险。产品说明中关于风险的表述有大量专业术语,普通用户很难看懂。不披露或者选择性披露信息,产品信息不完整、资金投资用途不明、收费项目不明、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是很多理财说明书存在的问题。消费者在投资前务必要看清事实,保持理性,谨慎投资。另外,消费者还要看清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条款。在银行售卖的理财产品,也有可能是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合同上也会印有银行的标志,但合同与银行无关。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凡是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惟一的产品编码,消费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到产品信息。凡无法通过中国理财网、公示代销清单查询到的产品,均非银行正规产品,应予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