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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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性债务范围很广,债务形成的直接主体很多,比如地方政府、垫资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方式形成的,用于公益性项目,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提供担保的其他相关债务。
辛国胜2019-12-21 2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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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用于公益性支出,不能用于经常性支出。
边同民2019-12-21 2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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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地方政府要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融资。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要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协调机制,统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充实债务管理力量,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从严审批债务风险较高地区的新开工项目;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正确引导,制止金融机构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促进完善债务管理制度,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做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黄目张2019-12-21 20: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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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借债务是指中央政府以发行债券等方式举借的债务。其中中央政府财政部门发行的债券为国家公债,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的债券为地方公债;其它长期借款。中央政府财政预算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数额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根据国家法律或国务院特别规定举借债务。
连俊兰2019-12-21 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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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号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在限额内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黄石卫2019-12-21 19: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