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银行借款和发行债券融资速度由快到慢排列顺序是什么啊

龙庄伟 2019-12-21 2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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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a可以为企业筹资自有资金,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内部积累等方式筹集的资金都属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或称为自有资金;选项bcd为企业筹集的是借入资金。
贺齐辉2019-12-21 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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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行债券:①筹资成本低。与股票相比,债息在所得税前支付。②可利用财务杠杆作用。③有利于保障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④有利于调整资本结构。公司在作发行种类决策时,如果适时选择可转换债券或可提前赎回债券长期借款:①筹资迅速。②筹资成本低。银行利率较低,且可以在税前支付,手续费也较低。③借款弹性较大。有利于企业按照自身的要求和能力,来变更借款数量与还款期限,对企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④易于企业保守财务秘密。融资租赁:①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②迅速获得所需资产,可使企业尽快形成生产能力。③增加资金调度的灵活性。融资租赁使企业有可能按照租赁资产带来的收益的时间周期来安排租金的支付,从而使企业现金流入与流出同步,有利于现金调度与协调。以上是汇融天下为您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您。
    连俊廉2019-12-21 22:02:17
  • 长期借款:企业可以向银行、非金融机构借款以满足购并的需要。这一方式手续简便,企业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所需的资金,保密性也很好。但企业需要负担固定利息,到期必须还本归息,如果企业不能合理安排还贷资金就会引起企业财务状况的恶化。发行债券:债券使公司筹集资本,按法定程序发行并承担在指定的时间内支付一定的利息和偿还本尽义务的有价证券。这一方式与借款有很大的共同点,但债券融资的来源更广,筹集资金的余地更大。借款一般来源较窄。债务融资会增加企业的财务杠杆,产生税盾效应。但也会增加企业还本付息的压力。融资租赁、公司必须符合sec规定、管理层压力、华尔街的短视、失去对公司的控制、路演和定价配股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条件应满足sec的相关规定,有点在于发行成本低,缺点是股权稀释增发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其优缺点与配股类似。
    赖鸿志2019-12-21 21:38:06
  • 企业主要筹资方式及优缺点1.银行长期借款银行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它是企业长期负债的主要来源之一。银行长期借款筹资的优点:筹资速度快、筹资成本低、借款弹性好、不必公开企业经营情况、有杠杆效应。银行长期借款筹资的缺点:财务风险较大、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额有限。2.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是由企业或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的企业以债权为书面承诺,答应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照事先规定的利率付给利息,是企业主要筹资方式之一。债券筹资的优点:资金成本低、保证控制权、可以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债券筹资具有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的作用。债券筹资的缺点:筹资风险高、限制条件多、筹资额有限。3.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又称为财务租赁,是区别于经营租赁的一种长期租赁形式,它满足企业对资产的长期需要,故也称为资本租赁,分为售后租回、直接租赁、杠杆租赁。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全部转移到承租方,现在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融资租赁筹资的优点:筹资速度快、有利于保存企业举债能力、设备淘汰风险小、财务风险小、可以获得减税的利益。融资租赁筹资的缺点:租赁成本高、利率变动的风险。4.直接吸收投资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主要有:现金投资、实物投资、工业产权投资、土地使用权投资等。吸收直接投资与发行股票、留存收益都属于企业筹集自有资金的重要方式。它是非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资本金的基本形式。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点是: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是:资本成本较高、容易分散控制权。5.发行股票股份公司的资本金称为股本,是通过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利的一种可转让的书面证明。股票的发行、股票的上市有严格条件和法定程序,在我国须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按股东权利和义务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最基本部分。普通股筹资的优点是:筹资风险小、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借债能力、筹资数量大、筹资限制较少。普通股筹资的缺点是:资金成本较高、容易分散控制权。
    赵香汝2019-12-21 21:21:49
  • 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风险是由小到大写的。
    米央华2019-12-21 21: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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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分割转让所涉及的法律问题1、债权分割转让行为本身的有效性问题债权拆分转让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将对承租人的单一债权根据投资者人数拆分多个债权,使债权份数与投资人数匹配,本质是P2P平台在对债权拆分重组后将其转让给平台上的大众投资者。将债权向单一受让人全额或部分转让,具有合法的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也规定,出租人转让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受让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或者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债权转让的模式转让应收账款后,承租人对受让人依然可以享有合法的抗辩权。因此,如果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已经约定有关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抗辩权由承租人向出卖人主张,则可以大大减少向受让人主张的抗辩风险。当然,如果出租人存在影响承租人对标的物占有的违约行为,则债权的受让人将面临拒付的风险。实践中,主要是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等产品涉及债权的拆分转让,所谓资产证券化,是融资方以具有稳定的、可预期的、持续性的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操作如拆分、重组这些资产的风险与收益,增强资产的信用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证券的行为,而证券本质上就是均等的份额化的财产权利。这种处理方式需要先回答一个问题,债权份额化分割后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是否合法有效?对此,相关法律并没有直接的禁止性规定。但是,《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构成公开发行的要件包括: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那么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的债权份额是否属于上述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范围是其合规性判断的核心问题,对此,目前证监会、最高法院均没有官方立场作肯定性的认定。基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实务中众多经营者均乐观评价该种经营模式的合规性。在我国现行的《证券法》中,证券的范围未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信托计划、有限合伙份额、债权拆分份额等均未纳入证券的范围,因此应将其称之为“类资产证券化”,而不是“资产证券化”。但需要额外注意的是,目前正在着手修订的证券法将借鉴美国1933年《证券法》有关证券的定义方法,未来可能将理财产品和投资合同等均纳入到公开发行监管的范围,因此,可以预见的是,这种向不特定多数人公开销售的份额化债权有可能将面临必要的监管。2、债权分割转让后的本金和利息法律关系由于实践中监管部门实际上已经默许了通过P2P网贷平台转让债权这种模式的可行性,故租金债权整体转让到期租金+未来租金的有效性在实务中几乎不存在争议。但是,如果将本金和未到期的利息分割分别向不同的投资人转让,这就涉及到对本金债权与利息债权的主从属性的问题,即实务界所说的“错配问题”。债权期限错配是指债权期限与投资者投资期限不匹配时,债权人或P2P平台将债权期限人为拆解为几个时间段的债权与投资者投资期限相匹配的行为。如果以债权到期时间的先后顺序为标准分割债权,将在不同时点到期的债权本息向不同投资主体转让,这种模式涉及的部分债权如果符合《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其有效性可以得到认可。实践操作中的困难主要涉及到对转让标的物的描述,以及如何协调在先受让人在债务人违约时,宣告债权提前到期权利与在后受让人权利的关系。具体到融资租赁企业,为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融资租赁公司或者P2P平台一是尽量选择1-2年内的短期项目进行打包,二是采取“分拆项目”的方式与P2P平台对接,即把一个长期项目拆成多个短期项目,而P2P平台则在前一个项目到期后再设立第二个项目标接盘,采用这种方式的平台,主要代表为万达控股的“快钱”。二为受让债权的投资人设定担保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租金债权的担保机制主要包括四方面,第一,租赁物所有权的自身担保;第二,产品出卖人的回购担保;第三,第三人对承租人的履约担保;第四,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保证等类型。下文将一一进行分析。1、关于租赁物所有权的自身担保,这点很容易理解,即租赁物本身由于其具有一定价值,因此可以为交易的安全性提供一定基础,本文不展开讨论。2、关于出卖人的回购担保因租赁物出卖人的回购担保不是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法定担保类型,不能作为法定的从权利通过债权转让自动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债权受让人需要执行该项非法定担保机制,融资租赁公司还需要另行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虽然可以通过平台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债权,但无法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3、关于第三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第三人对出租人支付租金义务所提供的担保承诺,则属于担保法所规定的法定担保方式,可以作为从权利让与债权受让人。但是在实践中,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抵押权人为分散的多数投资人办理抵押登记存在一定障碍问题。对此,实务中创造性地设计了一种投资人在受让债权时一并委托第三人持有抵押权的格式条款。对此,单就该格式条款在合同法上的有效性而言,因其并未限制受让人的权利,其有效性可以认可。但是,我国物权法一方面有抵押权需登记设立的规定,另一方面还有抵押权不能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的限制,信托法中也有专为讨债和诉讼目的设立的信托无效的规定,故这种委托第三人持有的抵押权的可强制执行性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也可借鉴目前我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信贷资产转让予特殊目的机构做法:在发生义务人不能到期履行义务,需要执行担保措施条款前,仍由原始权益人持有,当发生义务人不能到期履行义务,需要执行担保措施偿还债务,则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此时担保权自动转移到债权人名下,这被称为权利完善措施。4、关于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保证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债权转让方,对债权受让人可追索的承诺以及第三人对受让人所作的保证,是专为受让人设立的担保,在法律关系的主体上具备可执行的基础。但目前在实践中,其设立方式往往是通过网页公告的方式进行的,而不是承诺人与投资人一一签订的担保合同,严格判断,其并不符合《担保法》第13条有书面合同要件的规定。要解决其效力问题,需要结合《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将公告式担保承诺理解为网络金融平台的悬赏广告。笔者认为,也可在P2P平台投资人注册须知中,由平台加入债权转让模式下附属担保权益随之转移的相应条款使之合法化,如果投资人完成了网站指定的注册行为,则认定双方间符合担保合同成立的要件,借此确定回购承诺或担保承诺的有效性。除此以外,在收益权转让模式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债权人即使在收益权转让与投资人情况下,并不退出与承租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融资租赁公司仍享有向承租人的租金请求权,而租赁资产收益权的请求权只能由投资人向融资租赁公司主张,承租人租金的支付义务也仍向融资租赁公司履行。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在租赁合同中为保证承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履行而设立的各种担保合同条款的效力不存在任何疑问。但在债权转让模式下,这些担保条款效力值得探讨。
中小企业采用融资租赁不仅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获得税收的优惠,还可以避免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归纳起来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有以下几个优势。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融资租赁考察的不是承租人过去的财务记录,而是其使用租赁设备产生的现金流量,对承租人历史上的资产负债要求不高,这正好可以避开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够规范的弊端,使中小企业较容易获得融资机会。而且,融资租赁以承租设备作为担保物,一般不需要额外的担保或抵押,可以解决中小企业无产抵押难的问题。因此,融资租赁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填补了银行贷款的空白。双向逆市发展优势,中小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有两种主要功能,即融资功能和推销功能。因此在经济发展时期,企业需要资金时,它能充分发挥融资功能;在经济萧条时期,企业需要促进投资和消费需求时,可以充分发挥它的推销功能。不管市场朝哪个方向变化都能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商机。可以取得税收优惠,按法定折旧期限与租赁期限孰短原则确定融资租赁设备的实际折旧期,可加速折旧,扩大当期成本,降低当期所得税的缴纳,使承租人享受到延缓交税。实际上是把一些应该上缴的税款用来偿还租金,加速了设备的更新改造。融资费用低廉,融资租赁的租金,乍一看比银行的贷款利息要高。但融资租赁是组合服务,在参加项目评估和设备选型等前期工作和设备采购与服务上,还要花费一些费用,须计入租赁成本。这些费用承租人贷款上项目也是在利息支付以外需要开支的,加在一起,就会比作为综合费用的租金要高。另外,租赁项目还可享受加速折旧的实惠,可见从资金总体成本上看,融资租赁还是比贷款上项目合算得多。能延长资金融通期限,加大中小企业的现金流量,中小企业若从银行贷款购买设备,其贷款期限通常比租赁设备的使用寿命短得多。而融资租赁方式,融资期限一般达到设备寿命的一半以上,因而可以减少中小企业还款压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周转紧张状况。节省项目建设周期,融资租赁将融资和采购两个程序合成一个,因此可以提高项目建设的工作效率。由于租赁本身的灵活性和抗风险能力,也减少许多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必要的繁杂手续,可以使企业早投产,早见效益,抓住机遇,抢占市场。同时,因率先使用先进设备,而不用担负由于技术进步使设备落伍、被淘汰的风险,对企业及时更新技术装备,迅速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十分有利。
股票、债券与基金的联系与区别:1、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2、股票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公司股份的形式。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成为发行公司的所有者,按持股份额获得经营收益和参与重大决策表决。3、债券是指依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特点是收益固定,风险较小。一、基金与股票相比,存在以下的区别:基金是一种投资受益凭证。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两者是有区别的。1、反映的关系不同。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权关系,而证券投资基金反映的是信托关系。2、在操作上投向不同。股票是融资工具,其集资主要投向实业,是一种直接投资方式。而证券投资基金是信托工具,其集资主要投向有价证券,是一种间接投资方式。3、风险与收益状况不同。股票的收益是不确定的,其收益取决于发行公司的经营效益,投资股票有较大风险。证券投资基金采取组合投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风险小于股票,收益也较股票稳定。4、投资回收方式不同。股票没有到期日,股票投资者不能要求退股,投资者如果想变现的话,只能在二级市场出售。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可以按资产净值赎回基金单位,封闭式基金的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不得赎回基金单位,如果想变现,只能在交易所或者柜台市场上出售,但存续期满投资者可以得到投资本金的退让。二、债券和股票的区别1、发行的公司、政府、金融机构为追加资金而借债,募集资金做自有资本,用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投资人的权限有权取得利息,到期索回本金,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权按股分红,要取回本金只能靠转让股票,有权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优先股除外;2、发行人可以是国家、金融机构、地方公共团体、企业等;只能是股份公司收回本金的方式到期偿还时可以向发行者索回本金,也可以通过流通转让的方式;一般不能退股,只能通过市场上交易转让;风险与收益企业对债券负无限责任,收益与企业的经营好坏无关,风险小,收益相对固定且少,企业对股票负有限责任,股息高低与企业的经营好坏挂钩,风险大,相对来说收益期望值大;3、偿还程度是一种债权凭证,还款是铁板钉钉,就算公司破产倒闭也不能少一个子儿,要求偿还的权限优于股票;是一种所有权凭证,公司破产倒闭时,股票投资人只有最后的要求偿还权或剩余清偿权;税收负担一般来说是免税的;要征收所得税;三、债券和基金的区别1、发行人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基金的发行主体只能是基金经理公司;发行目的债券的发行目的是公司,政府,金融机构为追加资金而进行的举债;基金的股份或受益凭证的发行是为了集中零散资金进行组合投资来共同获取最大的利益;2、主体的经营权限债券发行的主体有权经营募集来的资金;基金经理公司则只能将基金财产交由另外的信托投资机构持有,保管,和经营,基金经理公司只有对基金财产的运用进行监督的权力;收回本金的方式债券可流通转让,也可以在到期时向发行者索回本金;3、开放式投资基金可以随时通过流通转让收回本金;封闭式投资基金则只能在基金经营期满后分享基金剩余财产;风险和收益债券的还本付息具有法律的保护,安全性高,收益相对基金要少;基金由于在操作过程中能很好地实现收益和风险的最佳组合,收益可观,但风险相对要大。扩展资料:虽然几种投资工具有以上的不同,但彼此间也存在不少联系:基金、股票、债券都是有价证券,对它们的投资均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划分类似于股票:股票是按“股”划分,计算其总资产;基金资产则划分为若干个“基金单位”,投资者按持有基金单位的份额分享基金的增值收益,契约型封闭基金与债券情况相似,在契约期满后一次收回投资。另外,股票、债券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在国外有专门以股票、债券为投资对象的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 债券_ 基金_ 股票。
流动资金管理办法为测算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因此自有资金应为自有流动资金。自有流动资金=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长期借款。自有资金指的是自有流动资金,即所有者权益扣除固定资产等其它资金占用后的,用于营运周转的自有流动资金。扣除全部自有资金显然存在问题,企业的自有资金中有大部分是用于固定资金投资的,并不是用于流动资金,应该是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中用于流动资金的部分较为合理。否则现在算的借款企业都不需要资金,其实并非如此。银监会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完全是建立在理想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的,也就是除了公式中所考虑到的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其他的流动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付、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而在现实的报表中往往是这些不考虑的科目占比较大,因此完全按照银监会公司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差距较大。所以测算时如果考虑非公式中其它科目,还要通盘考虑。一、估算告贷人营运资金量告贷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首要包孕现金、备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支账款等。在查询拜访根蒂根基上,预先推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告贷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告贷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次公式:营运资金量=去年度发卖收益×1-去年度发卖中国人简谱利润率×1估计发卖收益年增加率/营运资金周转回数二、估算添加流动资金贷款额数将估算出的告贷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减告贷人自有资金、现存流动资金贷款和其它融资,便可估算出添加流动资金贷款额数。添加流动资金贷款额数=营运资金量-告贷人自有资金-现存流动资金贷款-其它渠道供给的营运资金。扩展资料:自有资金是“借入资金”的对称。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能自行支配而不需偿还的资金。西方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的投资及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及企业的内部积累。另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结算时间上的客观原因而经常地、有规律地占用的应付款,如应付税金、应交利润、预提费用等定额负债,在财务上亦视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参加周转。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是股金、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专用资金。企业的资金按其取得的来源,分为自有资金、赠款和借入资金。各个企业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资金的渠道也不一样。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的构成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劳动群众投入的股金和由企业内部积累形成的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项专用基金。在西方国家,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的投资和企业的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