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哪一个银行?

米士刚 2019-12-21 20:08:00

推荐回答

我国银行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等几大类。一、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中央银行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二、政策性银行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1994年中国政府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2019年3月,国务院明确国开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从政策银行序列中剥离。三、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直接管控的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商业银行的一种类型。在我国现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五、地方性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是指业务范围受地域限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在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要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
连保健2019-12-21 20:38:25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ThePeople''sBankOfChina,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符胜歌2019-12-21 23:55:14
  • 中央银行:1家,即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3家,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业银行:5家,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即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城市商业银行:137家农村商业银行:大概224家专业银行:1家,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余组成部分还包括:外资银行、合资银行以及近年来新增的村镇银行。银行业务按业务复杂程度和对网点依赖程度,银行业务可分为两块:一部分是传统业务,包括一般贷款、简单外汇买卖、贸易融资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网络、业务量来支持。另外是复杂业务,如衍生产品、结构性融资、租赁、引进战略投资者、收购兼并上市等,这些并不是非常依赖分行网络,是高技术含量、高利润的业务领域。按照其资产负债表的构成,银行业务主要分为三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资产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业务、借款业务、同业业务等构成。负债是银行由于授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包括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
    黄登欣2019-12-21 21:19:01
  •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它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具有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中国人民银行享有政府赋予的若干特权如发行货币、经理国库等。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与一般的政府管理机关也不一样,它作为中央银行,为政府和金融机构办理银行业务与提供服务,发行货币,对政府办理国库业务,代理发行国库券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不仅靠行政手段,还有强有力的经济手段,如货币供应量、利率、贷款等进行管理,这些手段具有自愿性、有偿性的特征,按信用原则发挥作用。
    赵驱云2019-12-21 20:55:42
  • 我国中央银行体制属于一元中央银行体制,由中国人民银行执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一元中央银行制是单一中央银行制的一种形式,在该制度下,一国设立独家中央银行和众多的分支机构来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它是由总分行组成的高度集中的中央银行制。扩展资料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完善政策:1、要逐步确立中央银行对国家政府的相对独立性。2、要强化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相对独立性。3、要强化中央银行对财政的独立性,二者应当业务配合,职责明确,风险自担。4、要明确中央银行及其领导下的专业银行并不承担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无限”扶持”义务。5、改造微观基础,使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增强其追求资金流动性、风险安全性、经营盈利性的动力和活力。中央银行制度。
    龚峻峰2019-12-21 20:20:52

相关问答

发行国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适度的国债规模刺激经济发展,规模过大对经济发展有负面效应,适度的国债发行可以有效控制货币供应量。国家公债的运用可以影响市场利率。适度的国债可以调节供给与需求的总量平衡。原因:国债是弥补财政赤字的较优方式。败政赤字出现后,一般有三种方式弥补。一是动用历年的财政结余;二是向中央银行借款或透支;三是发行国家公债。政府通过发行国债,将社会暂时闲置的个人公共消费资金集中起来,并改变其使用性质,将其转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或将资金沉淀下来,变一部分现实的购买力为潜在的购买力,从而减缓总需求压力。扩展资料:在所有的理财产品中,国债由国家信用做为背书,应该是属于最安全的投资产品。称市场称为“无风险投资”。2019年,国债三年期收益率为4%,五年期收益率4.27%,相比银行定期同期产品并不低。在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兑的情况下,国债毫无疑问成为了“保本理财”性价比较高的替代品之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储蓄国债“随到随买”试点,将储蓄国债发行时间由原来的10天延长至全月。而个人投资者可在4月全月,通过40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共计约13万个营业网点,以及27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网上银行购买储蓄国债,有利于提高个人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便利性。本次发行的电子式储蓄国债在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方可提前兑取。而且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国债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国债恢复发行以来管理改革的回顾及评价。
中央银行概述一个由政府组建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给、信贷条件,监管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银行的职能是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金融服务。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对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有重要作用。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它集中保管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发放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服务,这是由中央银行所处的地位和性质决定的。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货币发行、集中存款准备金、贷款、再贴现、证券、黄金占款和外汇占款、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中央银行产生的经济背景中央银行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形成于19世纪初叶,它产生的经济背景如下:提供透支便利中央银行不仅运行管理整个支付系统,还以提供信贷的方式保障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央银行提供信贷的重点,尤其是当大额支付系统所处理的支付指令为不可撤销的终局性支付指令时,中央银行的透支便利更为重要。摘自。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不论是某家大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中央银行,比如英国,还是政府出面直接组建成立中央银行,比如美联储,都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三个特性。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的产生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中央银行独立性,一般就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制定与实施货币职能时的自主性。费雪实际拥有不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量权,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部门”;2、英国模式,名义上隶属财政部,相对独立性。尽管法律上英格兰银行隶属于财政部,但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支持而相互配合。1997年格兰银行事实上的独立地位向第一种模式转化;3、日本模式,隶属财政部,独立性较小。大藏大臣对日本银行享有业务指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任命权以及具体业务操作监督权,但是1998年4月日本国会通过了修正《日本银行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实现向第一种模式转化;4、中国模式,隶属于政府,与财政部并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中央银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