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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同时被两家债权人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车志胜
2019-12-21 19:46:00
推荐回答
虽然债务人是同一个人,但二个不同债权人,二笔不同的债权,不能混到一起,要分别立案,分别判决。
黄盛磊
2019-12-21 19:55:58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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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时候,如果债务人有足额的财产,债权人都能得到完全的债务履行;不然的话,要看债券的性质,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看如何进行财产的分配。
樊承谋
2019-12-21 20:05:37
相关问答
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债权人可否直接起诉股东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承担民事责任:1、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其清算程序结束被工商部门注销前,实体上仍应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自行筹集注册资金,挂靠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未实际投入自有资金的。只要其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相符,筹集的注册资金符合法律规定,并具备企业法人设立的其他条件的,应认定其具备法人资格,以其财产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2、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参加诉讼的,如其不存在投资不足或非法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情形,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则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应当承担清算责任;如其存在投资不足或非法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违法情形。开办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应当对投资不足或企业设立后抽逃资金的行为承担责任。责任方式有注册资金的全部清偿责任,有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也有对善意债权人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扩展资料不同类型的吊销营业执照,可有不同的吊销理由。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3、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就此规定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允许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4、逃避年检。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企业若是以虚假手段通过年检或者干脆不参加年检,将有可能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实践掌握的标准是,当一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时,即可以被吊销其营业执照。5、滥用执照。执照颁发的对象是特定的,执照上面的内容亦是经过特定审视而特别加以记载的,且执照本身原则上不得作为谋利的手段,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皆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皆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之吊销。这一点,几乎所有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皆作了规定。6、非法经营。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这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均有规定;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皆有各不相同的规定,因为具体非法经营的情形显然是各不相同的。吊销营业执照。
在公司债券发行期间,发行人被法院诉讼会有什么后果
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申请进行账户冻结起诉至判决期间未申请财产保全的,则判决书生效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执行庭会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予以冻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扩展资料:冻结资金不保证一定成功交易,过2天就知道是否成功交易了:如果解冻,说明没有交易成功。如果买进基金或股票,此时账户上会有显示相应的基金或股票,资金会对应的减少。冻结资金可以产生一笔数量惊人的申购资金冻结利息,提高上市公司效益,目前的冻结期一般四到五天,有越来越长的趋势。冻结期越长,对股民资金调度和收益的影响就越大。网上发行即对社会发行,网下发行即对既定投资人定向发行。因为企业在出售股票和债券时不能一下子全出售出去的,他得出售一段时间的.一般是90天以内.在这段时间收到期钱要存入银行的专门账户的是不能他用的。所以这笔资金就是冻结资金,这些资产生的利息就是冻结利息。冻结资金的计算如下:新股的定价x新股的发行股数x申购新股的超额倍数。冻结资金。
在公司债券发行期间,发行人被法院诉讼会有什么后果
你顶格申购的配号数量,乘新股的中签率,就是你的实际中签率。比如说一只新股公布中签率是0.5%,你顶格申购后配号20个,那么你的中签率只有10%。谁也没法保证你会中签。如果中签率是2%,丁格申购可以有50个配号,那肯定包中一签。
离婚后房产归属女方,男方有债务,若男方有其他债权人,其他债权人起诉男方后,法院是否会支持离婚协议
不对.该债务属于男方婚前个人债务,不应归女方婚后承担。
如果债务人因破产无法还清债务,那么作为担保人要付什么责任?起诉担保人的话会被判刑吗
担保人应先对外承担责任,再向债务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债务人到期未归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及/或担保人求偿;如果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应承担相应保证责任;但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用银行卡开万联证券账户,不投资会扣钱?
任何券商的股票账户,只要没有交易都是不会扣取费用的。
公司注销债权人起诉有哪些方法
我不知道这个担保公司是什么时间注销的,按照2019年3月8号国家七部委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担保公司解散或被撤销的。监管部门监督其清算过程。担保责任解除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财产和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核查担保公司清算组是否有监管部门监督其清算过程;是否股东转移或分配了担保公司资产及取得利益,如果有,则视同违犯法规,应该追究当事人或组织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而且担保公司确实资不抵债,那债权人只能把债权记为坏账处理。注意:如果这个注销行为发生在2019年3月8号以前,该法规不适用。当然,如果担保公司在办理注销手续时没有按照公司法或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登报声明,而工商部门也给予办理注销,导致债券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也可以追究相关部门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在破产清算中,未经仲裁或起诉的债权人,债权会马上被确认吗?
,可以的。在企业清算过程中,债权人的身份在未征得清算企业同意及法院裁判文件确定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确定自己的债权人身份。纵横法律网-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项天赐律师。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能不能直接起诉债务人
新《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这些规定主要体现了破产程序的优先效力,同时体现了破产程序与某些相关程序的并行和启动关系。破产程序是一种法定的特殊还债程序,因此破产程序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必然存在某些冲突,但由于破产程序注重对所有债权人达到一种公平清偿的状态,因此法律赋予其相对于普通诉讼程序的一种优先性。具体来说,“破产程序优先”原则在新破产法的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案件管辖,当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便拥有对关于该债务人的普通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权,这意味着在此之后的关于该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将只能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出。2、关于诉讼参与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但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将由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该诉讼或者仲裁。而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不得因其债权而单独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而应该统一进行债权申报,通过破产程序来满足债权。3、关于执行程序的优先性,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应优先与普通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因此有关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破产程序相对于普通诉讼程序具有优先性,并不意味着其相对于所有与破产人相关的诉讼都有优先性,这里所指的普通诉讼一般仅限于为满足债权而提起的诉讼,如果不属于此类诉讼,则由于其与破产程序的诉求不一致而不必遵循破产程序优先的原则。一般来说这种优先性例外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两种:一、基于所有权而非债权的诉讼,因为从民法上来说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优先性,因此所有权人对于破产企业占有的财产可以直接追回或者通过单独诉讼追回而不必依照破产程序取回,这就是所谓的“取回权”;二、对财产归属存在争议的诉讼,由于争议尚未解决便无法确定权利归属,因此需要通过单独的诉讼来确定是否行使取回权亦或参与破产程序。除以上两点例外,还有一种破产法上的别除权,即担保债权的优先清偿,但由于这种优先清偿必须在破产程序之内进行,因此不应该看作是对破产程序优先原则的例外。扩展资料:《债务诉讼》是2019年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李瑜青,田先纲。本书以实例的形式介绍了债务纠纷诉讼程序、债的分类以及保全。本丛书是为适应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推出的。当代中国社会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处于社会转型期。由过去的单位人转向社会人为特征的社会管理模式的变化;由过去单一计划安排转向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体制变革;由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导致的所有制结构改变;由过去行政管制型转向服务型的政府体制改革等。此外,社会流动化和多元化的加强,人们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也与过去有了很大不同。在这个过程中,每个社会主体要适应社会转型期的特征,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这也是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的。债务诉讼。
计提应付债券利息为什么会引起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变动?
会引起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变化的是悬赏分:0-离问题结束还有14天23小时A董事会批准现金股利分配方案B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C集体持有者到期投资利息D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麻烦解释下问什么吧问题补充:答案选的是A,为什么呢A的会计分录是:借:利润分配贷:应付股利会计分录说明:负债同时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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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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