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

黄玉户 2019-12-21 2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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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利。那么著作权人的发行权与发表权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八戒知识产权就带您一起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著作权人的发行权与发表权发行权的方式主要适用于文学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发行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式,诸如散发、出售、出租、出借等。发行与复制、出版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出版包含了复制和发行两项内容,因此,实践中复制权与发行权这两种权利常常结合在一起行使。发行应当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提供作品,如果只是在小范围内向特定的人提供作品,则不视为发行作品。发行权的行使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赵驱云2019-12-21 2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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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发表权,是一个作者,把作品发表的权利,如在网上公开等方式。发行权,是属于版权那以系属的,发行唱片,发行杂志等。
    黎皇兴2019-12-21 23:57:13
  • 发行权与发表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表达的意思和所规定的的法律权限相差却是很远的,许多朋友在著作财产全方面弄不清这两个词的定义,以至于将这两者弄混淆。那么发表权与发行权是什么?发行权与发表权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利。相对于表演、展览等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而言,发行是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一般说来,发行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文学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发行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式,诸如散发、出售、出租、出借等。发行与复制、出版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出版包含了复制和发行两项内容,因此,实践中复制权与发行权这两种权利常常结合在一起行使。发行应当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提供作品,如果只是在小范围内向特定的人提供作品,则不视为发行作品。发行权的行使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作者生前未发表未明确表示在其死后不发表的作品的发表权:可在其死后50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则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发表权与发行权一个是人身权利,一个是财产权利。但其内容上容易混淆,如何分清二者的区别,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米增渝2019-12-21 22:00:38
  • 著作权的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什么?发表权是什么?发行权又是什么?著作权的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解决这几个问题。著作权的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首先,什么是发表权?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界定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各国立法中关于发表一词的用法包括披露、发表、决定发表、向公众提供、传播、告知等,是指作品已经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悉作品的内容。至于公众是否实际知悉或关注被公开的作品,则无关作品是否发表。其次,什么是发行权?发行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上的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便是采纳了发行权的狭义概念。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6项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广义上的发行权概念在狭义发行权概念的基础上还包括了出租、出借等权利,其是指权利人通过销售或其他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或者通过出租、租借、借阅等方式,将作品的复制件或原件提供给公众的权利。最后,著作权的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什么?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在于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著作权的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什么?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龚崇权2019-12-21 21:54:38
  • 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行权与发表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表达的意思和所规定的的法律权限相差却是很远的,许多朋友在著作财产全方面弄不清这两个词的定义,以至于将这两者弄混淆。那么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是什么?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界定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各国立法中关于发表一词的用法包括披露、发表、决定发表、向公众提供、传播、告知等,是指作品已经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悉作品的内容。至于公众是否实际知悉或关注被公开的作品,则无关作品是否发表。发行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上的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便是采纳了发行权的狭义概念。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只能为作者享有;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连业青2019-12-21 21:36:40

相关问答

物权与债权区分的具体意义在于:一明确物权作为支配权的属性物权在本质上是一种支配权。所谓支配权就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与其对应的是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罗马法学家很早就开始从对人权和对物权的区分中来观察这两种权利。而潘德克吞学派利用支配权和请求权来概括这两种权利,按照萨维尼的看法,物权之所以区别于债权在于其以物为客体,在于其“以占有或者对物的事实支配为其材料”。温德萨伊德也认为,对物权应该是物上的权利einRechtanderSache,并且应该以物为客体。物权被法定之后,当事人在谈判中只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以及类型进行协商,而不必就某一类物权具有什么样的内容、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创设物权以及该物权具有哪些效力等问题大伤脑筋,这样就减少了当事人谈判的成本。而且物权法定也有利于减少当事人因为设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物权及其内容,最终不被法律承认而不得不承担的挫折成本frustrationcost。而对于合同债权,法律没有法定的要求。在合同领域实行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自由设定法定类型之外的无名合同。只要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在法律上就能产生预期的效果。五明确物权的长期性区分物权和债权,可以明确物权的长期性特点。相对债权来说,物权是一种长期稳定的财产权。所有权是一种无期限限制的物权,他物权较之于债权一般也都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而债权是相对短暂的权利,物权与债权对应着两种不同的财产结合关系。一般而言,物权对应着较为稳定、牢固的财产结合关系,而债权则对应着较为松散的财产结合关系。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其一,它直接表明了物权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确认某些财产权为物权,使其成为长期稳定的财产权利,使有恒产者有恒心,以此来鼓励人们创造财富。其二,这种区分在物权法上也会直接影响到现行法中法律规则的设计。以典权与租赁权为例,通说认为,典权是一种支配权,在旧中国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中,承认典权是物权,而租赁权是一种请求权。而如果租赁权成为物权,就会在性质上发生变化。比如说《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为什么在承租期间内必须要出租人维修,而不应当由承租人维修呢?因为这毕竟是合同债权,而不是一个长期稳定的权利。如果某人租赁他人的房屋,时间也不长,他还要负担维修的费用等,这样成本过高,而且,一旦租赁合同终止,他要返还租赁物,维修房屋时的材料无法取回,甚至支付的费用都很难补偿。但如果是一个典权,情况就不同了。承典人对于承典的房屋享有广泛的使用收益的权利,同时,也相应地要负担维修的义务。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23条的规定,承租人不得随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在租赁物上增设他物。如果承租人违反了这种不作为义务,出租人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这就意味着尽管承租人可以占有租赁物,但毕竟租赁关系是一种松散的财产结合关系,对租赁物状态的改变,必须要尊重出租人的意志。典权关系就并非如此,典权人对典物的改善或者在典物上增设他物,通常并不需要他人的同意。此外,物权和债权在时效的使用上也是不同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了上述物权和债权区别的影响。其三,由于物权是一种长期稳定的财产权利,因此,相对债权而言,物权通常可以自由转让,尤其是物权的转让不必要受到合同另一方的限制。债权的转让是受到限制的,尤其是受到合同相对方的限制。例如,租赁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所以,转租必须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按照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出租人只有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而没有将其交给其他人使用的意思。所以,承租人没有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而转租,承租人将构成违约。但是,对于用益物权而言,通常是可以自由转让的。既然是一种物权,法律上不仅承认它是长期稳定的财产权,而且承认它可以自由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