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的上市制度是什么?

樊招华 2019-12-21 20:19:00

推荐回答

注册制。

注册制即所谓的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以美国联邦证券法为代表。它要求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以招股说明书为核心。

连俊方2019-12-21 23: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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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我也不是很清楚,注册制吧
    连俊勤2019-12-21 21:19:45
  • 是注册制,科创板是科技创新板的简称,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车巧林2019-12-21 21:01:16
  • 科创板的上市制度为注册制。
    齐晓威2019-12-21 20:56:32
  • 应该是注册制。
    连仲月2019-12-21 20:39:19

相关问答

1、材料核查义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2、禁止预留义务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为取得股票而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剩余。证券经营机构以包销方式承销股票,不得为取得股票而以下列行为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剩余:1)故意囤积或截留;2)缩短承销期;3)减少销售网点;4)限制认购申请表发放数量;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行为。3、备案义务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4、保安义务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股票承销业务不得透露未依法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告前的发行方案以及承销过程中认购数量、预计中签率等非公开信息。5、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具体来讲,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以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1)不当许诺;2)诋毁同行;3)借助行政干预;4)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6、禁止承销业务证券经营机构持有企业70%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不得成为该企业的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7、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购买股票义务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认购股票。8、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发行股票义务股票发行价格或配股价由承销商与发行企业共同商定。承销商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价发行股票。9、不得虚假承销义务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进行虚假承销。所谓虚假承销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名义上是承销团成员,实际上并没有从事承销股票的活动和承担承销股票应尽的责任。10、其他义务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和在承销结束后股票上市前,不得以任何身份参与所承销股票及其认购证的私下交易,并不得为这些交易提供任何便利。注:证券经营机构不得同时承销4只或4只以上的股票。
债券的面值100和票面利率10%一旦确定,在流通买卖过程中是不变的,所以这张债券到期价值110是确定的,流通中变化的只是这张债券的价格。到期价值110一旦确定,债券价格和市场利率之间的反向关系就可以用这张债券的供求来理解。随着市场利率降低注意是市场利率,不是这张债券的票面利率,投资于这张债券变得越来越有利,对这张债券的需求就会增加,从而推动债券价格上涨;反之,投资者会倾向于选择其他利率更高的产品,对这张债券的需求就会下降,这张债券要想在市场上流通就只能降价。面值和票面利率不变是债券的基本性质不考虑浮动利率债券等特殊债券,金融产品价格和利率之间是反向关系,其中的价格是指产品的流通价格,利率是指市场利率。考虑理财产品,假设购买了5万,利率为5%的理财产品,这里5万可以理解为面值,也可以理解为该理财产品的发行价,反正到期可以得52500不考虑风险。理解“反向关系”需要把此理财产品放到市场上交易。如果市场利率此时正好是5%,该理财产品可以卖5万;假设此时市场利率是10%,肯定没人愿意出5万买,此时价格必须下降才有可能卖出去,同理,如果市场利率下降了,这个理财产品的价格就可以高一些。如果个人理财产品最少要买10万,那相当于面值10万利率5%的金融产品,把它放到市场上交易同样遵循“反向关系”,不能拿它和5万的那份产品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