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己写明各自债权债务各自享有和承担但一方离婚后又出示末知借据起诉是否成立?我是末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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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不需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路言莉2019-12-21 21: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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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要离婚,低情商女人如何挽回老公女人的天性都是容易情绪化,开心和不开心都会用行动和语言表达出来,然而,这种小情绪在拍拖的时候可以成为一种“小情趣”,但在结婚之后,却特别容易引发家庭矛盾。今天,古非老师就给大家带来一个案例。小思是一名90后“作女”,她虽然年纪还很小,但脾气却很大,连她自己也承认自己的性格就是属于比较“作”的那一类型。为此,小思找了一个对她很好的老公,本来希望老公能用爱来包容自己,可惜的是,包容得了一时,包容不了一世。婚后,小思的脾气一直没办法改过来,两个人经常吵架,吵完了,自卑的小思会主动认错,恳求老公的原谅。然而,好不了多久,小思又会为鸡毛蒜皮的事大闹一顿,两个人就这样折腾了一段时间,最终迎来了大爆发。在这一次的争吵里,小思动手了,把老公的脸都给抓伤了,忍无可忍的老公一气之下坚决要跟小思离婚,不但搬离了住所,还拉黑了小思的微信,甚至连电话也不接,一副彻底要跟小思断绝关系的姿态。慌张的小思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处理好这一次的问题,因此,小思找到了缘盾情感的古非老师求助。古非老师先为小思的心理状态“把脉”,指出她一直以来的情商都很低,既不懂得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又不懂得理解老公的需求。另外,虽然小思一有问题就会向家人或朋友求助,但他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士,给出的往往只是“冷静”、“好好谈谈”、“大事化小”之类没有意义的建议,这就造成了小思长久以来,一直都在重复犯错,没办法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成长。虽然小思也知道自己的情商低,但就是找不到提升情商的方法,正好这回让专业的古非老师手把手教导小思,在一整套自我提升方案的引导下,小思开始逐渐学会了如何跟老公有效沟通,如何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这些都是过去的闺蜜和家人没有教过她的。经过一个月的辅导,小思跟老公的关系得到了很好的修复,老公不但回了家,两人的相处还变得非常融洽,就连性生活也变得更加和谐了。在之后的回访当中,小思表示,自从跟古非老师学会了如何提高情商之后,小思又再一次在老公身上感受到当初谈恋爱时的那一种两小无猜的甜蜜。小思的成功,也提醒很多情商差的女性,当遭遇情感问题的时候,找闺蜜和家人求助只能起到宣泄情绪的作用,对于提升情商以及解决实际情感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因此,专业的问题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来解决。每一个成功的案例都不可复制,因为每个案例中出现的变化太多,如果操作不好就会起反作用。因此,在实施之前咨询下缘盾情感导师,结合情感导师的指导才能让挽回更加顺利。
黄益琼2019-12-21 23: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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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龙小语2019-12-21 22: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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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每一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一般分为有效协议和无效协议。有效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都是有效的。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无效协议:又可称作为"无效合同"是指违反了合同成立的要件或者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的协议。协议无效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民事主体不合格导致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都会导致协议无效;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就该问题而言,当事人必须清楚一点,如果这里提到的债务,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且已经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该债务。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能够躲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龙岚珺2019-12-21 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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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房屋抵押贷款,即对双方债务的分割。但债务部分的协议,不对抗债权人。婚姻法2001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解释二2001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龚家骧2019-12-21 2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