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关于债务重组的规定体现在哪

黄燕雯 2019-12-21 2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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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二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计规则的法律意义几点启示由此看来,上述“悖论”现象的存在,并没有证明债权人利益主体的缺位,恰恰相反,它生动地展现了债权人利益在债务重组会计准则中凸现的具体方式,从一个侧面昭示了从法律的视角研究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这一路径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这些“悖论”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债权人利益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经济背景中具有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其利益的度量并非如一个会计处理例示中的数字结论般直接而明晰。因此,我们在分析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时,不能简单地满足于理论的演绎,而需要关注会计准则所指向的债务重组的特定背景,对其中当事人的利益需求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近年来我国进行的债务重组更多地体现了国家干预的特点,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市场行为。因此,债权人缺乏对直接影响其切身利益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关注,也实非出人意料。随着债务重组进入规范化的市场运作轨道,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均衡必然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当前我国债转股实践的胶着状态以及围绕着债转股而引发的理论论争,充分反映了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拒绝债转股而要求债务人破产,可以被视为一个象征,它昭示了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意识的觉醒,也对债务重组的制度建设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债务重组会计准则作为债务重组的技术支撑,尽管其本身就是近年来改革的产物,但是,基于本文第三部分的分析所提出的问题,恐怕也无法置身于这一制度建设或者重构的进程之外。五、结语完善的市场、会计与法律规则,是债务重组顺利进行所必不可少的制度配置。在上述三个方面,我国目前仅会计准则初见端倪。然而,从法律的视角对会计准则进行的理论分析表明,现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未能对债权人的利益给予必要的关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债务人寻求债务重组的利益驱动。从法律的视角解读会计准则,是一种研究方法上的新尝试。它有其特定的存在基础,即债务重组会计制度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利益配置的设定效果。尽管会计作为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中立性,但是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要求准则制定者关注其所描述、反映的对象,特别是其中凸现的利益关系。特定国家、特定时期、特定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中发生的债务危机类型,构成了各国债务重组的特定背景,它可能对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提出与会计理论上的预设完全不同的要求。顺应这种要求的制度配置,似乎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当然,对这一研究思路本身的验证,以及对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的最终结论,恐怕还需要通过实证研究来作出。在这个意义上,本文很可能是仅仅树立了一个放矢之的而已。引用: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2944.asp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齐方杰2019-12-21 21: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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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下列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规范的内容有。
    龚少红2019-12-21 21:20:17
  • 我国新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原准则在账务处理方面作了实质性修改,即债务人不再将偿付债务所付代价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直接确认为资本公积。新准则对债务重组收益的这种会计处理,可以防止企业利用债务重组来粉饰业绩,避免关联方之间利用债务重组交易操纵利润,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但是,对债务人来说,无论采用哪种债务处理方式,只要偿付债务付出的代价低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债务人就会因债务重组而取得一定的收益,而且这种收益是客观存在的。债务重组收益是由于债务人清偿债务付出的代价小于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而产生的,从本质上说,属于交换资产而产生的收益,按现行税法规定就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计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新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直接全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不符合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将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本文拟就债务重组收益由原准则确认为当期损益改为新准则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利弊及对纳税的影响作以下分析。一、新准则解决的实际问题:防止企业利用债务重组来粉饰业绩,掩盖矛盾,充分体现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原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特别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和债转股时,又以“公允价值”作为计算依据,这样就会存在以下问题:如果非现金资产或股权本身缺乏活跃市场,则重组出来的“公允价值”会存在着较强的不确定性,易于受到人为操纵,可能会使企业利用关联之间的债务重组来操纵利润,形成“泡沫”。据全景网统计,1999年-2000年间全国至少有4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近60起债务重组,涉及金额超过80亿元。但很多重组企业经营状况并未在重组后有什么好转。在主营业务没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实现了扭亏甚至增盈,这种现象至少说明有部分企业有利用关联方之间的债务重组交易来操纵利润,粉饰业绩。近期被证监会查处的有关企业也证明了这个问题。新准则要求将债务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所清偿债务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计入当期损失,不以损益为过渡,直接进入净资产;同时要求债权人将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权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这样规定确实可以防范上述行为,为净化债务重组市场起到关键性作用。
    黄男雄2019-12-21 20:57:13
  •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黄皖林2019-12-21 2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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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个粗略的比方,财会理论界就像一台出厂百年后仍每天行驶在道路上的老爷车。为了让这辆车能够跟上日新月异的道路交通环境,车子的主人每年都会对车子进行维修,更换一些已经过时朽坏的零件,同时把一些创新的、前沿的技术产品设法安装到车子上。远远望去似乎还是当年那台车的轮廓,凑近看就会注意到许多差别,如果打开引擎盖仔细端详,更是会发现内里已经面目全非。这些被不断替换的「零件」,就是对会计规则体系的各种修订、删改、补充等「补丁」。2019年的财会界就有一款涉及收入问题的「补丁」问世,激起了不小的涟漪——不,应该称其为惊涛。对于所有被这一补丁「套中」的企业来说,它改变了人们此前对「收入」这一最基本商业概念如何进行财务表述的认识。简单来说,新规则下最大的变化是引入「合同履行」的概念,无论什么形式的交易行为都将视作一个合同,并判断合同的价值,把这个价值在合同期内。原本这两个地表最强的准则制订机构,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行使职责,互不相干。但随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全球化浪潮推进,不同经济体之间的交集日趋扩大,跨准则之间的差异造成的麻烦也越来越多。尽管知道调和这其中的差异必将是一件艰巨无比的任务,然而在现实环境的逼迫和驱动下,两方也不得不坐到一张桌面前来讨论会计理论一体化的可能性。在历经长时间的磋商后,IASB和FASB于2002年10月签署了一份被称为「诺瓦克协议」的备忘录,核心就是要朝着两大准则体系的统一这一最终目标迈进。在这份备忘录中约定,两大理事会都要努力「尽快让双方现有的准则条款互相兼容;并且在未来协力保证这种兼容性得以长存」。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双方需要完成以下的工作:·制订一个为期两年左右的计划,到2019年初时先解决一部分现有准则中存在的差异;·对届时尚存的其他差异,未来再通过一系列合作逐步予以消除;·鼓励各自下属的准则解释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互相协作、互通有无;·双方都要为此投入必要的资源。以上几条可能看着还是比较空泛,那么我们来看看这两家巨头在此后具体干了点什么、达成了哪些成就:·IASB先后修订了关于「借款费用」「联营」「分部报告」「停止经营」「金融资产」以及「收入确认」等的准则,向FASB靠拢;·FASB先后修订了关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期后事项披露」的准则,向IASB靠拢,同时还在研究对「投资性房地产」等准则的修订工作;·双方共同修订了关于「合并报表」「公允价值计量」的准则,互相靠拢。没了?好像没了。从2002年至今,这个起势轰轰烈烈,乃至扯上G20峰会大旗的大一统补充计划,只干成了上述一些微小的工作。假如有人觉得,对这么件令人头疼的事情,能达成以上结果已经算是不错的话,那我们再看看有多少曾经想纳入这一备忘录范畴的动议无疾而终了:·准则基本框架:达成了部分问题的一致,但最终无法形成完整的统一意见,半途而废;·报表披露:仅对涉及综合收益表的部分修订达成了一致,大部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停止讨论;·保险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基本停止讨论,仅在个别问题上双方还在隔三差五地交换意见;·资产处置:无法达成一致,仍在扯皮中;·租赁:扯皮中,分歧很大;·政府补助:无法达成一致,停止讨论;·无形资产:无法达成一致,停止讨论;·资产减值:无法达成一致,停止讨论;·所得税:无法达成一致,停止讨论;·负债和权益的划分:无法达成一致,停止讨论;·退休金核算:无法达成一致,停止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