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投资公司什么叫实业公司都有哪些区别

车念聪 2019-12-21 2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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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出资额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2.出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3.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无人数限制。4.股东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就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5.股东权利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6.股份转让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公开发行,可以自由转让,但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公司性质是依据公司的组织形式和对外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对公司进行的分类,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盛彬2019-12-21 21: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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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规模、设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所以为适合不同需求的投资者,在选择公司形式时,应考虑发起人的财产能力、经营能力、长远需求。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私密性高,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其设立、运作步骤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公众性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往往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决策也按持股票数量掌握话语权,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出于保护公众的目的,无论从设立条件还是设立程序上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都更严格、更复杂。两种不同公司形式主要区别如下:一、股权表现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二、设立方式及流程: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三、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四、公司资本规模: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五、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有限责任公司: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六、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七、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连仲月2019-12-21 23:56:24
  • 实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这两者有联系,实业投资通常也是以股权的形式出现,股权投资的落脚点就是实业。但这两者有区别,实业投资通常是合伙办企业,出资人追求控制权,产权相对是固化的;股权投资是指挖掘好企业好项目,然后购买该企业股权,购买者不追求可控制权,产权是流动的。资本市场为股权流动提供舞台,为股权投资人提供了更多选择的自由和权利。私人股权投资通过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投资形式表现。选择权是股权投资和实业投资最根本的区别。在资本市场上,你可以购买最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享受快速增长带来的利润;你可以投资最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享受快速增长带来的利润,你可以投资最出色的企业管理家管理的企业,指望他将企业带上新台阶烂泥可以投资身边看好的企业,每天看者自己企业生意日益兴隆,你可以投资若干好企业,好项目,将你看好的企业都纳入囊中。还有,万一你看走了眼,你不会象实业投资家那样陷入泥潭而无可奈何,记住,股权投资人最大的优势,就是有选择的权利和便利。
    粱光强2019-12-21 21:07:23
  •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将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投资管理公司是一种新型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是为其它公司提供战略策划以及资金引进等资金管理服务,并且为企业解决存在的一些限制发展的不利因素。主要的区别有以下3点:1、作用不同2、经营范围不同3、盈利方式不同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辛培剐2019-12-21 21:02:32
  • 贸易公司和商贸公司的区别如下:商贸公司,是指商业贸易,比如城市或者城镇第三产业,但不含工农业;一般不拥有对外贸易资格;商贸公司在注册上只局限在商品各领域,其他是不可以涉及的;贸易公司,包含了工农业和商业,一般拥有对外贸易资格;贸易公司在注册商品上面涉及广泛。贸易公司主要是指商品的买与卖。真正的贸易公司就是根据市场规则,收集市场的需求与供应,做出比较合理的分配,以此来满足人们的需求,也通过资源配置从中获得商业利用与商业信誉,贸易公司最重要的是信息和业务渠道,要有货源和销售目标,并产生一定的利润。拓展资料:公司通常是一些生产、制造及科技型企业,并且实业公司一般都有许多下属企业通常有三个以上。实业公司最为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它所提供的商品绝对是实体存在的,或者拥有自己的工厂或者实体的公司为依赖的,它和贸易公司是相对立的。实业有限公司,一般指以兴办实体经济为主营业务的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是一样的。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是一样的。国际贸易公司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的公司。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是由股东投资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指由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任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贸易公司:专门做买卖的公司,不设计加工制造领域。拓展资料:贸易公司实业公司。
    龚巧云2019-12-21 20:57:54

相关问答

股票与债券都是有价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主要金融工具。两者同在一级市场上发行,又同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流通。对投资者来说,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由此可见,两者实质上都是基础证券。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筹资的手段和投资工具,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只要公司有支付能力。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而定,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无利就不得。3)保本能力不同,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债一样。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那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蚀尽,小股东特别有此可能。4)经济利益关系不同,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5)风险性不同,债券是结构型固定投资,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得多,股票的交易转让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大,但却有可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进股票交易中来。另外,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要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从分析角度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有六个方面: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19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第二,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第三,信用基础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虽然,运用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但这一机制不是强制规定的。与此不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第四,管制程序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这种“只管生、不管行”的现象,说明了这种管制机制并不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第五,市场功能的差别。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一、定义不同

1、公司债是由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发行

2、企业债多数是由央企,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

二、流动场所和定价不同

1、公司债,我国目前只在证券交易所流动,开放度较大,所以定价是发行公司和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的

2、企业债,直接按照不高于同期居民定期存款的利率的40%来定价,流动场所主要在银行间市场流动

三、发债资金用途不同

1、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

2、企业债发债基本上是为了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项目

四、信用基础不同

1、公司债的信用基础不及企业债

2、企业债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

五、发行债券金额不同

1、公司债券最低限额约为1200万元和2400万元

2、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不低于10亿元

六、不同的控制程序

1、公司债券监管机构往往要求严格债券信用评级和发行人信息披露,并特别注意债券发行后的市场监管

2、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审查批准,并要求银行提供担保。债券发行后,审批部门不再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督

七、不同的市场功能

1、公司债是各类公司获取中长期债务资金的主要途径

2、公司债券受管理机制的严格控制。年发行量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明显低于股票融资—公司债—企业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国有独资企业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既有利于明确国家与公司的产权关系和经营责任,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有利于企业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由于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因而法律对其设立、机构设置及其经营管理都有一些有别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这些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国有独资公司为独资设立,只有一个股东,这个股东只能是国家,国家可以授权有关部门和机构代行股东的职能。第二,公司章程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公司法》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后,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批准。第三,由于公司只有国家一个股东,因而在机构设置上不设股东会。对于法律规定股东会的有关职权,一部分,即包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行使,另一部分,包括决定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计划、产品和市场的开发、经营方向、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任免等则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第四,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此外,法律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正副董事长的设置和产生、法定代表人的担任、总经理的聘任与职权,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等都作了有别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详细规定。免费婚姻家庭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