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申请破产有哪些程序

黄琼施 2019-12-21 2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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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法定程序:一、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二、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三、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宣告公司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四、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五、破产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赵飞虎2019-12-21 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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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成功不一定会破产,只会发生前期股改投入过大,造成企业破产,主要是税收规范的成本比较高,一般都不会破产。上市公司的要求如下:第一,公司要上市必须达到证监会要求的盈利水平。
    齐智勇2019-12-21 21:20:36
  • 2019年3月3日,在线教育领域创业公司小马过河确认公司经营不善,已暂停营业,进行破产清算,尚有欠款未结算,小马过河员工在北京中关村丹棱SOHO举牌讨薪。3月3日小马过河创始人许建军发布《关于小马“破产”危机的声明》称,欠员工的工资,他一定尽可能以最快的速度补发。事实上,小马过河自3月1日起,所有员工都已经取消考勤打卡,全部停薪留职,公司暂停营业,成立清算小组,进入清算阶段,以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小马过河以留学论坛起家,在2019年10月获得学而思联合创始人、珍品网创始人曹允东的天使投资,随后发力线下1对1教育培训。2019年,公司获得老虎基金中国区原总裁陈小红的A轮融资,2019年初获得顺为资本的B轮融资,年度营收达上亿元。小马过河2019年起全面转型做线上业务,先后推出碎片化在线练习及学习管理平台,发布小马过河App、宇宙托福App等产品,但其商业模式都没有被很好地验证,公司经营不善、入不敷出,无法完成融资,倒闭收场。
    龚子鉴2019-12-21 21:02:17
  • 企业法制宣传讲稿大力开展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把企业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于改进企业管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下,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应用能力对企业来说更为重要和紧迫。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学法用法能力是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需要。企业法制化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经营中,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标投标、诉讼仲裁等均应当纳入法制化轨道,要依法健全企业管理制度,避免经营风险,规范经营行为。这些都需要加强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以提高企业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水平。下面我讲关于企业治理的常用法规向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宣传党对企业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政策的同时,结合企业实际学习宣传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申办法律援助的程序。当事人请求法律援助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并注意递交下列材料:自己的身份证、户籍证或暂住证,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援助的基本情况,法律援助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确实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书面材料的,可以请求工作人员予以配合填写、记录。对于一般的申请,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受授人,由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受授人三方共同签订“法律援助协议”;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将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如果申请人对此持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10日内向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30日内作出最终决定。对于人民法院发出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一般不作审查,即发出紧急法律援助通知书,指派律师提供服务。
    齐晋楠2019-12-21 20:57:38

相关问答

教育机构的微信营销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问题:误解了微信营销的内涵,把微信当作了推送的通路,每天不厌其烦地推送内容,造成了用户的反感。当腾讯官方限制推送数量的信息传来后,又很沮丧地表示“微信营销没法做了”。第二个问题:拥有了公众号,但并未设置内容。用户关注公众号后,看到的是一片空白或几个菜单,用户不会对此产生沟通兴趣,甚至用户都不会知道“这里是能说话的”。这两个问题几乎出现在所有的教育机构微信公众号中,这使得机构们失去了良好的营销机会。其实,就行业特点而言,教育培训领域的微信通路是具有天然的服务优势的。首先,教育机构、尤其是线下机构的招生都是重模式,对咨询依赖很强。获得学生或家长的咨询机会是非常宝贵的。众所周知,多数用户宁可打电话也不愿意面谈,宁可在线咨询也不愿意打电话。而微信是可咨询的便捷IM方式,并且是永远随身的IM工具,用户采用微信进行咨询的心理成本非常低。其次,教育培训服务是一种重模式,只有用户获取到相当多的信息的时候,才会产生购买冲动。而传统的宣传手段,潜在用户即便拿到了传单、看到了广告,其保留广告的比例也不高。即便详细阅读了广告内容,平面广告的信息量也有限。而微信则不同,只要是潜在用户,在拿到广告后,只要扫描了二维码成为微信关注者,微信即可以展示教育机构的全部课程、名师、地图、优惠等等活动内容。从而在第一时间引导用户选课并咨询。第三,教育培训领域,不论是K12还是职业教育,用户“群聚”的现象非常典型。即,建造师考生容易结成建造师微信群,小升初家长容易结成家长微信群,而且这些微信群非常活跃。一旦一位群成员关注了教育机构微信并获得了良好服务,很容易把机构的微信在群内传播扩散。这是其他行业的微信难以达到的效果,即,购买某品牌化妆品的女性不可能结成这个化妆品品牌的微信群。因此,就微信营销传播而言,对教育机构也有着天然的行业优势。让我们假设一个场景。某教育机构建设了自己的微信服务平台,在上面良好地展示课程、师资、优惠、并开设了咨询通路。当这个机构的传单在某小学门口散发时,家长在等待孩子放学的百无聊赖之时,很有可能扫描一下二维码。于是,该机构的课程、师资、优惠等等尽现眼前,说不定家长就会按动咨询按钮与课程顾问聊一会儿。如此场景也可类推于职业培训领域,潜在学员在公交车上闲坐之时。教育行业的微信营销与其他行业的营销同理,不必贪求粉丝数、转发数、推送数,因为这些都是虚的。微信的特点在于“粉丝的真需求,与粉丝的沟通零距离,丰富地展示自己的服务”,只要吸引一位新粉丝,把新粉丝服务好,近则是一桩订单,远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口碑了。以上的设想还仅限于营销环节,如果再拓展一步,如果用微信实现CRM功能甚至教学服务领域,让教师通过微信与学生建立服务联系,这对教育机构的口碑又是极大的促进了。当然,实现这些功能需要针对微信公众号API进行二次开发,就我们对教育机构微信平台研发过程的分析,目前实现选课、文章、咨询、校区地图、优惠券等功能已经完全没有障碍,而且CRM功能本公司也已开发完善。前些时日与一位投资圈的朋友聊天,他谈到微信的公众号二次开发,建立微信服务平台,这与腾讯的战略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微信营销平台的更强大的功能指日可待。教育机构微信营销设想如果教育机构有了微信营销的平台,就相当于机构有了自己的微信门户,一旦潜在用户关注了公众号,微信嵌入的页面会引导用户完成下一步过程,课程顾问即可等待用户的主动参与。于是,教育机构可以不必每天安排编辑人员绞尽脑汁地琢磨“在微信里推送些什么内容才好”,更不用担心推送的信息会打扰了用户的清静,市场部门可以全力地去做下一个事情,即“吸引更多的优质粉丝”了。由于行业特征的原因,微信功能赋予教育机构的玩法可能会更多;同样,由于微信门户内容的丰富,使得市场人员在传达广告信息时可以更为简单。对于绝大多数教育机构而言,移动互联网的宣传是短板,即便公布了自己的二维码,也很难对受众说清“扫描我们的二维码后能做什么”。有了微信门户,教育机构可以把这个问题说清,在此基础上可以灵活拓展更多的营销办法。1.教育机构的授课地点是与用户强相关的,这与餐馆、便利店的情况类似。于是,微信的“查找附近”的功能可以起到很大作用。设想,K12机构的市场人员在中小学门口,使用查找附近的功能搜索附近的家长;古筝、钢琴的培训机构在自己办公室里查找附近的潜在客户,把他们吸引到自己的公众号里。2.对已有客户,在开课时让客户扫描机构的微信公众号,由此不仅增加了机构与学生的联系纽带,让老客户能够随时查看机构的课程、与客服发起联系。通过这种方法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对用户的二次付费决策提供辅助。 3.通过微信获得优惠,这是最常见最有效的方法,但是这一功能是很难采用传统的文章推送模式解决的。如果教育机构的微信门户上提供这样的功能,不但可以直接吸引学生报名,而且还可以促成“客户推荐优惠”,从而产生自滚动的推广效应。正如前文所说,客户在自己的微信群里横向传播,以及分享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的可能性更大。4.宣传彩页可以更简单,更直指核心,不必让宣传彩页的有限空间附加太多的信息,也许微信营销,只要提供二维码和简单的广告语就可以了。这种内容的宣传彩页,不论是户外、信箱还是学校渠道投放,也许更为直接有效。
要具体分析企业一旦申请破产,按破产法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支付顺序: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会对一些投资感兴趣,但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在企业中,一旦没有把握好,就可能面临破产的可能。如果一个企业是在经营不下去,就必须要有一定的退回,因为如果申请破产,那么情况就会非常严重,下面华律网为大家说明一下破产清算清偿一般多长时间,其流程是怎样的?破产清算清偿一般多长时间,其流程是怎样的?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还有清欠债权债务、安置员工、审计等等的时间,全部假设都进展顺利的话,至少也要120天吧。这个时间是没有一定的,但可确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破产解散清算法律程序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4、登报公告破产申请的意义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破产申请的资格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申请的形式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