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决定按销售量向卖者征税,假如政府希望税收负担全部落在买者身上,并尽量不影响交易

赵黎昕 2019-12-21 2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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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交易量,那么如果需求价格弹性大于0的情况下,根据需求法则,价格上升,一定会使需求量减少,所以需求价格弹性必须为0;而供给需求弹性只要大于0小于∞就可以。需求价格弹性为0的时候特指土地供给,短时间内,是不会改变的。
黎登想2019-12-21 20: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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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必需品的税负都是买卖双方差不多分担的住房虽然供给弹性小,需求弹性也不大,需求包括买和租,刚需占主要,投机小部分,所以总体需求弹性不大娱乐的供给弹性就算小,需求弹性却很大,因为人们可以选择不娱乐,所以税收主要由卖者承担。
    齐方洲2019-12-21 21:20:50
  • 要想交易量不受影响,首先,提税之后的价格必须低于国际市场上该商品价格;其次,该商品必须是必需品,比如粮食,价格弹性几乎为零。
    赵高奎2019-12-21 21:07:26
  • 跳出那些公式理念原理什么的一大堆你想想税收本来就是收买者的钱啊长期来看建立在卖者之上的税统统都是不成立的关于税收的题目只要注意需求弹性就行了别的都是干扰你判断的什么样的的需求是不影响量的?肯定是需求弹性接近于0嘛这样看只要看前面半句就能定答案了后面的看都不用看。
    赵香桂2019-12-21 21: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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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就是国家财政部代发,而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偿还的债券。城投债是为城市基本设施建设发行的一种公司债券。地方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城投债是根据发行主体来界定的,涵盖了大部分企业债和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拓展资料: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中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城投债起源于上海。1992年,为支持浦东新区建设,中央决定给予上海五方面的配套资金筹措方式,其中之一是1992年—1995年每年发行5亿元浦东新区建设债券。1992年第一只城投债,规模为5亿元。2019年9月,安徽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该省首家发债成功,效法者遍布全省。地方债_城投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