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冲击政府罪成立会怎样处理

路贺然 2019-12-21 1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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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头的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体判多少年由造成的损失、影响而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扩展资料案例:四农民维权不当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被判刑因为俩哥哥认为弟弟的意外死亡是政府建设的排水沟存在质量问题所致,在向政府所要赔偿未果后,与另外两位亲戚一道聚集100余人,将弟弟的尸体抬到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停放,致使县委、政府的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工作。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人民法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分别对四名被告人判处了刑罚,其中,刑罚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9年3月5日上午,被告人张某文、张某伟与张某流三兄弟雇请挖掘机挖基脚建房。当天13时许,三兄弟拿抽水机到挖好的基坑边,由三弟张某流到基坑里抽水作业。在张某流安装水泵过程中,基坑东北向顶部的一市政排水沟及东北边坡发生坍塌,由于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张某流被埋在基坑底。虽及时组织救援,但亦未能挽回张某流的生命。张某文、张某伟认为其弟张某流之死是政府建设的排水沟存在问题导致,经向政府索要赔偿未果后,张某文便组织在现场看守张某流尸体的亲戚及周边群众约100余人将尸体抬至县委、县政府的推拉大门前,后强行爬门将尸体抬进办公楼一楼大厅停放。当尸体抬到一楼门前准备进入大厅时,亲戚张某武让人将尸体举至县委、县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牌匾下由其照相后,将尸体停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楼门前的地上。随后便安排人员搬桌椅、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哭闹、喝酒、玩牌等。并将写着“豆腐渣工程、还我弟命来!政府……政府……”的横幅挂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推拉门上,致使当晚在县委、县政府办公的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其间有关部门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多次劝说均无果,直至第二天六时许,公安机关将四名被告人强制带离现场。乐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文聚集多人,张某伟、张某武、张某有积极参加,强行将尸体抬入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院内长时间停放,以达到获得巨额赔偿的目的,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应予惩罚。为此,针对上述被告人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及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的不同法院依法作出了相应判决。宣判后,四被告人均未上诉。文县公安局网-《刑法》中国法院网-四农民维权不当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被判刑。
齐文炎2019-12-21 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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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黄石凤2019-12-21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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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分类反映政府债券的发行、计息和还本付息情况,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和“应付长期政府债券”两个总账科目,并分别在总账科目下设置“应付国债”、“应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应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三个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科目下设置“应付本金”、“应付利息”两个三级明细科目。同时,还要求设置辅助账,用于记录每期政府债券金额、种类、期限、发行日、到期日、票面利率、偿还本金、付息等。政府债券的会计核算主要分为债券发行收款、按期计息付息和到期还本等三个环节。在债券发行收款环节,既要按收付实现制反映债务收入,又要按权责发生制反映长短期债务;在计息环节,只需按权责发生制反映债务应付利息增加;在每期实际付息环节,既要按收付实现制度反映有关支出增加,又要按权责发生制反映债务应付利息减少;在到期还款环节,既要按收付实现制反映债务还本支出,又要按权责发生制反映债务偿还。一、短期政府债券的核算例题1,A省财政厅经政府批准于2019年7月1日,发行为期9个月的一般债券1000万元,发行9个月的专项债券2000万元,支付债券印刷费、发行费等240万元,债券利息按月计息并支付,月利率4‰,2019年3月31日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1000万元,2019年4月30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短期政府专项债券置换存量债务2000万元。要求,A省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短期证券发行、按月计息、付息和到期债券归还等相关会计分录。1、2019年7月1日A省财政收到短期政府债券发行收入时,借:国库存款1000+2000-24027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40/3000×1000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40/3000×2000160万元贷:债务收入1000+20003000万元同时,按债券本金,借: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3000万元贷: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应付本金1000万元——应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应付本金2000万元2、每月计提债券应付利息时,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1000×4‰=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2000×4‰=8万元借: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12万元贷: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应付利息4万元——应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应付利息8万元3、每月实际支付债券利息时,借: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8万元贷:国库存款12万元同时,借: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应付利息4万元——应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应付利息8万元贷: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12万元4、2019年3月31日,偿还本级短期政府一般债券本金时,借: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贷:国库存款1000万元同时,借: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应付本金1000万元贷: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1000万元5、2019年4月30日地方政府短期专项债券到期时借: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应付本金2000贷: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20006、2019年4月30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短期政府专项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时,借:债务还本支出,按置换本级政府存量债务的额度2000贷:债务收入2000同时,借: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2000贷: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应付本金2000。
按照你的情况如果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就算没有房产证也能获得赔偿。如果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又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话,还是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的,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可能就比合法有效的房子补偿的少得多,具体金额根据当地评估才能得出。这几种房子即使没有房产证照样获得全额拆迁款:1、农村房屋和城市的农建房2、历史遗留老房屋3、在集体的规划区域内修建的房屋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含了农民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的,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而其中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的,所以建议大家在拆迁补偿前按照上面几种费用分类进行询问,被拆迁人不可马虎大意。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而在城市中,如果房子没有产权,那么只能找卖给你房子的人或持有产权证的人,双方协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以补正自己没有房屋产权,否则将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2、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因为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才不能通过政府审批拿到房产证,法律不保护这种房屋产权。因此在拆迁时,拆迁当事人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这不意味着当事人得不到任何补偿,拆迁人可以得到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若房屋被强拆时,建筑内的财产被损坏,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3、未过户的房屋: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被拆迁的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但如果卖方没有将房屋过户给买方,那么房屋的产权人依然是卖方,房屋拆迁时买方将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费。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同卖方一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主张解除合同,这时卖方应该成为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赔偿金。4、产权存在争议的房屋如果房屋产权不明晰,当事人之间还有争议,一方在房屋登记机关提出了异议登记,房产持有人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房产的权属。即使房产证持有人已经获得了拆迁补偿款,也可以要求放还。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中国人大网:土地管理法修正案。
非法集资:具体规定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相关分类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债券还是基金,其发行方式是不是采取了前面提到的公开发行的方式,如果采取了这种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批准,可以判别它是否是非法的行为。二是从发行证券的中介机构识别,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取得了证监会批准,如果没获批准,就可判别是一种非法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那些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及“金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完全是骗局,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托管造林“托管造林”是近两三年出现的现象,其基本运作方式一般是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这种转让与托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风险极大。已经暴露出一些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法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托管造林”公司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欺骗手段:一是为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一般极力宣传“托管造林”模式是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是国家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和投资的新模式,欺骗投资者。二是以林权证为幌子,博取投资者信任。托管造林”公司许诺购买林木后将转交或帮助投资者办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林权证,使投资者相信林木是真实存在的、权益是有保障的,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三是夸大林木生长量及林业投资回报率。托管造林”公司多数在宣传中许诺很高的投资回报率或出材量,甚至宣传投资林业零风险。而实际上,林木生长受自然条件、品种选择、经营措施、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托管造林”公司在宣传中,向投资者隐瞒投资林业所要承担的风险。四是承诺有专业的管护队伍和机械设备,负责对投资者购买的林木进行精心管护。实际上,这种承诺是否履行很难监督,有些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专业管护队伍,也没有实施正常的营林和管护措施,林木生长状况也很差。五是宣传林木采伐不受采伐限额指标的控制。这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不符。森林法》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采伐方式等进行采伐。而一些“托管造林”公司以“谁造谁有”为借口,宣称当事人想采伐就可以采伐,实际上在欺骗投资者。六是装扮公司经营形象,赢得投资者的好感:在重要的商业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公司的经营场所,打造具有经营实力的形象;宣称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打造专业性;组建各种类型的监督委员会等,体现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督权。而实际上,这正是骗局的一部分。河南商丘人大代表吴振海非法集资6.1亿《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除此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国家尚未制定具体的流转办法,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可按照地方性法规进行流转。国家尊重森林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林木采伐上有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采伐林木者,需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申请文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发证权限,在批准的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内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回报诱饵非法集资千变万化诱饵都是“高额回报”,非法集资犯罪虽经司法机关屡次打击,但近几年来发生的此类案件却不在少数,甚至在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记者在跟踪调查中发现,非法集资类犯罪正呈现出四个特点,亟须引起各方关注和防范。部分地方的非法集资活动名目繁多。以辽宁为例,有种树、养蚂蚁、养鹅、代销食品的,还有投资港口建设、石油开发和投资啤酒生产线的,这些非法集资活动的共同点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媒体广告宣传,利用亲友相互鼓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该类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伪装、欺骗性更强。非法集资犯罪的嫌疑人不但有合法注册的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而且处心积虑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振兴形势,巧妙伪装、加强炒作。有的还擅自成立有关国家办公机构,打着科研单位的招牌,“拉大旗、作虎皮”。二是犯罪组织更为严密。当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与非法传销活动方式有融合趋势,主要策划者居于幕后,或者在外地遥控指挥,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设立若干分公司,再临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宣传和发展“下线”。分公司负责人多为先期投资获利者。骨干成员的报酬根据集资额按比例提成。这样层层诈骗,又层层控制。三是投资者成分不断扩展。集资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多为城市下岗、买断工龄职工、较富裕地区的农民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但目前有向高校学生、城市白领、个体企业老板等方面扩展的趋势。四是异地作案突出。集资诈骗活动具有跨地区、甚至跨国作案的特点,资金流动和转移很快,产生的影响和损害很大,更不利于查处。领导道具领导干部为何沦为非法集资“活道具”,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成立时,有的官员端坐在主席台上;企业周年纪念时,有的官员到会侃侃而谈。官员和企业老板的合影挂满了这些企业办公室的墙壁,官员视察的照片占据了企业宣传册最显要的位置。种种迹象表明,在这些官员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之间,存在着非同一般的利益关系。新华社发表评论《领导干部谨防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认为“少数领导干部已经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和‘广告’,暴露出其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诸多问题”,“虽然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的‘活道具’,但其巨大的广告效应正是这些骗子公司梦寐以求的,客观上起到极大的误导作用”。将这些与非法集资企业打得火热的官员称为“活道具”,可以说一点儿也没有诬陷和贬损他们。这样的“活道具”远非安徽所独有,在其他地方也时有所见,而且,有的官员并不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企业的“道具”———他们既然身为地方官员,无论就其地位、见识而言,还是从获取信息、动用资源的能力看,都不会是轻易上当受骗的“低能儿”,所以,他们不会平白无故赤膊上阵为这些企业呐喊鼓噪,对于自己能够为企业发挥的广告宣传作用,他们一定也有着清醒的意识;他们对群众和社会起到的极大的误导作用,往往也不只是客观的结果,而更可能含有主观的成分。仔细分析起来,某些官员沦为非法集资企业的“活道具”,一般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官员只是出席企业的会议,参加企业的活动,此外没有更多更深的介入。只要官员在会议上亮了相,在活动中剪了彩,企业就有机会将官员的形象用来进行广告宣传;与此同时,某些官员亮相、剪彩也不会白忙一场,他们会收取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出场费”。这些官员的身价相较明星大腕或许并不高,但他们将自己的形象就这样“卖”给企业,却十足令人痛心。其二,某些官员不满足于默许非法集资企业将自己的照片挂在墙上招徕生意,而是身体力行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去,与非法集资者一起“坐庄”、“操盘”以牟取暴利。如辽宁省丹东市破获一起非法集资案,一个只有中专文化的护士非法吸纳公众存款1500多万元,警方发现,该案能够发展到如此规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少数官员直接参与其中。比上述两种形式更胜一筹的是,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不惜透支公权力的公信力,为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信誉担保。如安徽省太和县双阳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6.4亿元。该案之所以能持续近十年、涉及公众存款户6000余户,关键在于当地一批领导经常到双阳集团视察,为该集团及其负责人戴上一顶又一顶光彩照人的桂冠。在双阳集团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当地政府甚至动用财政资金给予资助,从而在社会上产生了更大的欺骗性,使更多群众陷入到骗局之中。4识别方法编辑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二、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5相关建议编辑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传销印象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一、房屋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特性1.房屋产权置换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两种。货币补偿就是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人单位或个人即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开发商按照评估值确定对被拆迁人补偿的金额后以货币方式结算同时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收回到政府房产、国土部门注销。产权置换就是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人即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开发商用自己建造的新房与被拆迁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置换并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置换房屋的市场价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的房屋市场价格为准或优惠价结算置换差价的行为。在产权置换方式下被拆迁人土地使用证收回到政府国土部门注销被拆迁人的原房屋产权证在其办理置换房屋的新房屋产权证时由房管部门注销。2.房屋产权置换业务处理现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取得的被拆迁人的旧房以下简称“拆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换出的新房以下简称“回迁房”尚未完工及交付使用甚至尚未开工不符合会计上的收入确认条件所以回迁房不能在此时确认收入。对取得拆迁房及交付回迁房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在实务中存在不同的处理方法有部分企业对取得拆迁房及交付回迁房均不做账务处理部分企业在取得拆迁房时不进行账务处理而是在交付回迁房时进行账务处理部分企业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部分企业将其视同“购买”和“销售”两笔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3.房屋产权置换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特性1房屋产权置换业务会计处理特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回迁房换入被拆迁人的拆迁房应视同“购买”和“销售”两笔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理由是根据会计核算基本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不做账务处理不符合真实性原则如果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处理收到拆迁房的时间与交付回迁房的时间必须同步显然不适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2房屋产权置换业务税务处理特性以房产补偿给被拆迁户的对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按会计上的开发成本的口径作为成本价核定计征“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对补偿面积超过拆迁面积的部分按市场售价计算营业额计征“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对企业所得税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二、房屋产权置换业务的会计处理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拆迁房的会计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从被拆迁人手中取得拆迁房购置成本为回迁房的市场价计入开发成本并按以下步骤进行一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房交付拆迁人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产权置换面积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置换面积乘以回迁房市场价确定成本计入“开发成本”由于此时尚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对应科目应确认为一项“预收账款”二是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被拆迁人优惠购买超出产权置换面积部分的权利该部分优惠即超出产权置换面积部分的市场价与优惠价款的差额也应计入购入拆迁房的成本即调整增加“开发成本”及“预收账款”三是如根据拆迁补偿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额外支付被拆迁人差价款支付被拆迁人差价款时因已在上述步骤1中按市场价计入成本此时应调减“预收账款”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被拆迁人优惠购买超出产权置换面积部分价款或市场价购房款时应确认为一项“预收账款”五是拆迁房交付拆迁人及回迁房达到预售条件后的月末计算预缴营业税税金及附加其会计处理同正常房地产业务处理。2.拆迁房成本的分配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分期开发需将拆迁房的成本按建筑面积的比例在各期之间分配而不能仅由回迁房承担或其中的某期承担。3.交付回迁房的会计处理回迁房交付使用应视同将回迁房以市场价出售给被拆迁人在符合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为“营业收入”在转回之前确认为“预收账款”。三、房屋产权置换的税务处理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产权置换业务主要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及相应发票开具等问题。具体税务处理如下1.营业税的税务处理根据深地税发89号。我们发现在产权置换业务中房地产企业有两个不同的应税收入即营业税以成本价确认收入、所得税按视同销售以市场售价确认收入发票到底以哪个收入来开具?其实产权置换作为一项特殊的业务如按上述方法正确处理发票开具的多少已无关因为计税依据没有全部根据发票的多少来计征即便是契税也是根据差额计算的为了照顾被拆迁人的利益如果被拆迁人转让回迁房将以发票金额为取得成本从财产转让所得中扣除可以按市场售价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