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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代表用公司印章私下对外举债,其他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吗?公司已经处于停滞状态
樊明红
2019-12-21 19:52:00
推荐回答
从法律意义上说,应当公司先承担债务责任,然后通过其他途径找那个擅自行为的股东追偿;从公司内部管理的意义上说,公司不承担责任,由哪个股东自行承担。
路言莉
2019-12-21 19: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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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般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单位犯罪而追究法定代表人刑责的举不胜举。扩展资料: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定代表人有以下的权利: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我老公是法人代表,请问公司所欠债款,我要不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自成立起就属于独立企业法人,有相应的独有财产权。而公司财产权要对公司债务有清偿义务。多名法人代表股东的,根据对公司出资份额的情况下对债务有清偿义务,但不会对股东家庭进行追偿。扩展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国有企业的债务由国家政府负责。公司法人。
分公司的对外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公司承担。债券债务指的是???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的,债权债务继续由公司承担。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只是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法人主体并没有发生变化,所以,股权转让的,对公司债权债务没有任何影响。公司债权债务仍由公司负担,与公司股东没有直接关系。3、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只对公司享有股东权,不对公司财产享有直接所有权,股东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权转让新股东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吗
案例志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有两个自然人股东A和B,其中自然人股东A出资600万元占公司60%的股份,自然人股东B出资400万元占公司40%的股份。现股东A拟将其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甲投资公司,转让总价款30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前志新公司债权、债务,均由原股东承担。经查,志新公司账上“其他应付款”欠A股东1800万元,除此外无其他债权、债务。请问,此转让过程中,股东A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志新公司和受让方甲公司该如何作账务处理?该公司会计这样处理:甲投资公司计入“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元;志新公司账面“其他应付——A股东”1800万元不需要再支付;A股东收到股权转让收入3000万元。以上会计处理有问题吗?会带来哪些税务风险呢?分析首先看股东A。投资成本原始价值为600万元,本次转让持有的60%股权,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为600万元。收入3000万元中,有自己为志新公司之前生产经营垫资的1800万元,不应算投资成本,可算为自己债权的收回。A实质股权转让收入为3000-1800=1200万元,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600=600万元,应缴个人所得税600×20%=120万元。再看志新公司。原账面“其他应付款”欠有股东A债务1800万元,该债务在原股东A和新股东甲投资公司股权交易中,由甲投资公司在一揽子股权转让价款中支付,志新公司并未支付该笔欠款,账务不作处理,按照企业所得税精神,这部分应付未付款项算作其他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25%=450万元,志新公司凭空多缴纳450万元税款,能甘心吗?对于甲投资公司呢?看似出资3000万元,实际上其中有1800万元属于代志新公司支付自然人股东A的债务,剩余的1200万元才是真正的股权转让支出,因此,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0万元,属于账务处理的瑕疵,再转让时,其投资成本未必能够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其实,以上纳税风险,只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是由甲投资公司代志新公司支付股东A的债务即可,或者改变为甲投资公司借款给志新公司,志新公司支付股东A债务。按后一种方式,则账务应作如下处理:志新公司借给甲公司1800万元,归还原股东A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1800万元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1800万元借:其他应付款——A股东1800万元贷:银行存款1800万元志新公司借新债还旧债,回避了自身风险。股东股权转换,志新公司的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A600万元贷:实收资本——甲公司600万元需附的原始凭证包括:股权转让合同和股东会决议,甲公司超过600万元部分的支出与志新公司无关,无需作账务处理。甲投资公司计入投资成本12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1800万元,且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缴股东A的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志新公司1200万元其他应收款——志新公司1800万元贷:银行存款288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0万元需附原始凭证:股权转让协议、股东A收款收据、个人所得税计算表。解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0万元贷:银行存款120万元另外,对于甲公司和志新公司之间的1800万元往来款项,甲公司可以通过债转股消掉,也可以在未来志新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时返还。以上账务处理并未改变原股东A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1200万元,志新公司不产生应付未付款,回避了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购买了某公司的股票,如果该公司欠债倒闭,我会不会对其承担法律责任偿还债务?
先直接说结论: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转让人,要求转让人承担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原因:1、公司的有限责任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有买卖合同,那承担债务的是公司,而不是股东。就类似你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其股东,最大的亏损就是自己的股票跌成废纸。2、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转让的是公司股份,而不是公司债务。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转让人享有和承担,这个约定,只是限制转让人和被转让人,对第三方不必然发生效力。正常的途径是债权人依据买卖合同,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偿还了债务之后,再按照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向转让股权的股东追偿。
破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该怎么处理公司及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经常听新闻里谈到股市大宗交易,这是什么意思?
顾名思义,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它是达到规定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通过协议达成一致并在证券交易所确定成交。
想问问现在市场上正常的股票佣金水平是多少?
现在券商的佣金已经大大降低了,即使是华泰、海通这类大型券商,股票佣金也在万3以下。
我是公司法大股东,占百分之90.不是法人,公司属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如果破产了,法人会承担无限债
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法人承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1、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2、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扩展资料1、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2、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3、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承包人欠货款逃债,公司承担债务责任吗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多个公司法人表面上虽然彼此独立,但实质上构成人格混同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股东利用其对于多个公司的控制权,无视各公司的独立人格,随意处置、混淆各个公司的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造成各个公司的人员、财产等无法区分,导致公司无力对外清偿债务的,可以认定其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从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规范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在积累一定经验后,建议再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完善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麻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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