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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两种,一种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另一种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一般来说,外国运动员在比赛期间来到我国,停留时间较短,属于第二种情况,他们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奖金和其他所得是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征税范围的。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取得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含,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因此,税务部门特别提醒,省级以下单位、企业、组织或个人给予青奥会运动员相应的奖励时,均需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连云玲2019-12-21 2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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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如下:1、1950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2、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设置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3、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齐景坤2019-12-21 23: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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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程是这样的:1980年颁布《个人所得税税法》,仅对在华外籍工作人员征收;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国内公民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1994年三税合一,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起征点确定为800元同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办法,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
赵马元2019-12-21 21: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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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2019年6月30日提高到3500元的。2019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和45%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等。该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2019年10月1日失效。扩展资料: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5000元。2019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9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2019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个人所得税。
边吉才2019-12-21 20: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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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险赔款B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C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3、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 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赖鸿志2019-12-21 20: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