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是不是被借款的人,债务人是借款人?

樊志江 2019-12-21 19:28:00

推荐回答

需要债权人,同意或者知情,才具有法律效力。
齐景丽2019-12-21 20:36:34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债权人叫做出借人,从你的描述看债务人是借款人,那么肯定是契约之债中的借贷关系,那么债权人可以叫做出借人、贷款人。但债在法律上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法律上债的产生有四种原因: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平常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产生于契约之中。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如果是契约借贷关系,债权人可以叫出借人、贷款人,如果是无因管理可叫做债权人和管理人,而债务人也可叫做受益人,如果是不当得利,那么债权人可叫做受害人、受损人,如果是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债权人可叫做受害人,对方叫做侵权行为人、赔偿义务人等,但以上四种债的两方都可称作债务人与债权人。
    赵香桂2019-12-21 20:18:38
  • 贷款人是债权人,指出借资金的一方,比如银行。 借款人是债务人,指借入资金的一方。贷款人权利: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黎益君2019-12-21 20:04:30
  •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借款合同的表述中,贷款人是指出借款项的人,即向他人提供借款的人;借款人是取得借款的人,即从他人处借取款项的人。
    齐文玲2019-12-21 19:54:40
  • 因为,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为共同财产。那么,通常来说,夫妻双方的借款应当被认为是共同债权人,即欠债的人向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还款都可以视为清偿。唯有借款时,借款双方明确约定为,这是夫妻一方个人借款,法律才认为借款人必须向特定的夫妻一方还款才为清偿。所以,甲能不能告丙取决于,甲当时和丙是不是明确约定,借款为甲个人的行为。如果是,丙对丁的清偿,在法律上就不能被认可。从而甲可以向丙主张还款。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齐明德2019-12-21 19:36:48

相关问答

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第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第三,债权转让通知。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第四,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