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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叫做出借人,从你的描述看债务人是借款人,那么肯定是契约之债中的借贷关系,那么债权人可以叫做出借人、贷款人。但债在法律上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法律上债的产生有四种原因: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平常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产生于契约之中。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如果是契约借贷关系,债权人可以叫出借人、贷款人,如果是无因管理可叫做债权人和管理人,而债务人也可叫做受益人,如果是不当得利,那么债权人可叫做受害人、受损人,如果是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债权人可叫做受害人,对方叫做侵权行为人、赔偿义务人等,但以上四种债的两方都可称作债务人与债权人。
赵香桂2019-12-21 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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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是债权人,指出借资金的一方,比如银行。 借款人是债务人,指借入资金的一方。贷款人权利: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黎益君2019-12-21 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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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借款合同的表述中,贷款人是指出借款项的人,即向他人提供借款的人;借款人是取得借款的人,即从他人处借取款项的人。
齐文玲2019-12-21 19: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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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为共同财产。那么,通常来说,夫妻双方的借款应当被认为是共同债权人,即欠债的人向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还款都可以视为清偿。唯有借款时,借款双方明确约定为,这是夫妻一方个人借款,法律才认为借款人必须向特定的夫妻一方还款才为清偿。所以,甲能不能告丙取决于,甲当时和丙是不是明确约定,借款为甲个人的行为。如果是,丙对丁的清偿,在法律上就不能被认可。从而甲可以向丙主张还款。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齐明德2019-12-21 19: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