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收入应返还给收储融资企业的比例标准是什么

齐彤辉 2019-12-21 2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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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个税返还是指付给的2%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发放给具体办税人员的手续费奖励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计入营业外收入,不上营业税。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对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的用途是有明确规定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365号规定,"三代"单位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这两个规定明确了手续费返还收入应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或奖励有关工作人员。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2%比例执行;代征税款手续费按照代征协议中规定的比例支付。各级国税局机关财务部门应根据计征部门提供的《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原件和代征税款协议作为办理付款手续的原始凭证,同时,财务部门还应据实填写《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领款单》。个税返还。
齐景梁2019-12-21 2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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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政府给予的土地返还款的处理请依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将该土地返还款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政府给予企业的土地返还款,如不符合上述不征税收入有关规定的,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冲减土地成本。为避免歧义,请携带具体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详细咨询。
    连丽钦2019-12-21 21:07:28
  • 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是土地市场建设的基本要求。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建设回迁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对开发商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实行按一定比例或额度返还的政策。由于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约定返还的条件和形式不同,对开发商取得的返还款是认定为财政性资金,还是认定为经营性收入,其税务处理也不尽相同。一、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案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10000平方米回迁房建设,回迁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动迁户。会计处理收到奖励或补贴款时:借:银行存款3000贷:营业外收入3000以上各案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涉及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的当天就应缴纳契税,计税依据为10000万元。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情形的处理部分税务机关在执行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企业在作出处理时,应首先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辛国臣2019-12-21 21:02:38
  • 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计算出让金的方式:1、出让金=房屋参考价格×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征收系数;2、出让金=基准地价×分摊土地面积×征收系数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税收是国家作为管理者对纳税人为国家缴纳的经济义务,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采取一次性收取,则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质。土地出让金自身就是这样一个内在矛盾的复合体。扩展资料: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一、对开发企业为政府建造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而取得土地金返还款的处理意见。有的认为应该视同销售处理,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有的则认为,开发企业建造的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是无偿赠送给政府部门的,与土地出让金返还没有直接的联系,所以不应征收营业税。二、对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工程的处理意见。有的认为对开发企业应视同建筑总承包人,征收建筑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而有的则认为,开发企业已将“七通一平”的基础设施工程分别承包给相关专业部门或专业施工队伍,所以对开发企业不应征收建筑业营业税。三、对一些外来的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直接汇入集团总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的,是否计入开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四、对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开发企业为政府建造的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取得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除视同销售收入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外,对其他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实质是政府给予企业土地价款的优惠折让。所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抵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既然将开发企业土地出让金返还款作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处理,那么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也应按收入处理,就不应抵减开发成本、费用。此外,对于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汇入集团总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的开发企业,由于未实际收到财政的返还款,所以此项收入既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收入,也不能抵减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和费用。土地转让金。
    黄盛忠2019-12-21 20:58:01

相关问答

1、概念不同在市场发展中,一企业因经营发展向实力雄厚的大型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在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和借款企业抵押或质押后,如果符合融资条件,大型金融机构会将资金借予该企业从而获取一定的债权收益。由于业务及自身发展,大部分金融机构会将这些基础财产的部分收益权在合法的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出去,以此来实现资产证券化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增加收入来源。这个过程就是收益权转让。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2、处置资产的权限不同股权质押是债务人将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押后所有权仍是债务人所有,只是债务人有权在债权人违约的情况下处置股权。股权收益权转让却不能,一般都是因为该股份无法质押、退而求其次,采用收益权转让的方式。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3、对象不同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通常来说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原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所以在某些投资理财产品中,融资方会有通过股权质押来取得融资,质权人以此获得投资收益。股权收益权类项目多为信托产品。通常由银行面向合适的法人客户和具有相关投资经验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发行的,其所募资金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向特定企业购买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权的收益权,相关股权质押给信托计划。股权质押。
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一般是用来冲减财务费用的因为财务费用的余额一般在借方。所以,可以用借方负数红字凭证来表示。取得利息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逐日计提持有期债券利息时:借:应收利息贷:本科目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期收益"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扩展资料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短期投资-债卷投资、投资收益-利息。1、企业持有的除国务院财政以外部门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如企业持有的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5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3、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国债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企业代销国债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均不属于国债利息收入,均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债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