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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什么意思
黄琳莉
2019-12-21 20:13:00
推荐回答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方面,是商业银行将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不良贷款、应收账款等不良资产集中起来(主要是不良贷款),形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安排,对资产池中的风险和收益要素进行分割和重组,将其转变为符合投资要求的可销售证券,以此加速回收资金的过程。
黄石兵
2019-12-21 2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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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将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不良贷款、应收账款等不良资产集中起来(主要是不良贷款),形成一个资产池,对资产池中的风险和收益要素进行分割和重组,以此加速回收资金的过程。
黄白莉
2019-12-21 20:56:04
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流动性相对较差的、但具有潜在现金流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应收账款等)汇集起来,分类整理为各种资产组合,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债务证券的融资过程。
黄皓章
2019-12-21 20:38:49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是证券技术版和金融工程技术相结合的产权物。
齐昌志
2019-12-21 20:21:19
相关问答
资产证券化的原因和作用从银行企业和投资者是什么?
从国外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过程来看,证券公司理应成为资产证券化市场上的重要主体,并通过参与资产证券化逐步拓展其业务发展的空间.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证券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仍存在着自身能力的缺乏,法律法规的不明确等现实障碍.这一方面需要在出台的《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中明确证券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的途径,方向,为证券公司增强资产证券化的参与程度提供一个政策框架;另一方面证券公司也应当积极加强人才与技术的储备,提高资产证券化相关的业务创新能力,并在逐步增强业务竞争能力与渗透程度的基础上,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创新促进证券公司盈利模式的重建,回归中介服务的本原定位,大力推动风险管理和金融创新,实现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型.在传统证券化领域,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层面可以分为经纪,投资银行,自营与资产管理四个方面.鉴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及管理层对证券公司的业务运作实施严格管理的政策,在推出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产品的同时,有必要对涉及证券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探讨,以排除现实障碍,扩大证券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的范围和程度.如前所述,就国外证券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经验来看,投资银行业务领域是证券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最可行的,也是最重要的路径或切入角度;其次在二级市场的经纪与自营业务,证券公司也能够以交易商,投资者的角色参与资产证券化过程.1投资银行业务1.1证券公司担任交易安排者Arranger就从事传统证券化业务的经验来看,证券公司在为创始机构进行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提供相关的财务规划服务,证券化产品的开发设计顾问咨询以及策划证券发行等方面有着一定的专业化优势.从国外券商的发展趋势来看,担任资产证券化的交易安排者应当属于我国证券公司业务拓展的一个重要方向.面对即将起步的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一些券商已经先行一步.如中信证券参与了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在资产包的选择,现金流的评估,产品结构的设计,相关法律文本的修订等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然,资产证券化的运作过程与传统证券化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复杂性和难度仍需证券公司在人才和技术上有所准备和积累.同时,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担任交易安排者,证券公司不但要面临银行,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而且还将直接面临国际大投行的激烈竞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的投资银行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空间和能力相对有限,在传统证券化运作过程中,长期以来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导致的通道分配的平均化以及通道本身的垄断特性,对我国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竞争能力的增强形成了实质性的阻碍.因此必须调整我国证券公司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开对证券公司业务拓展与业务创新的政策限制,使证券公司能够真正发挥投资银行的角色功能,以符合大型化及国际化的潮流,才能切实加强我国证券公司的竞争力.1.2证券公司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C一般来说,特殊目的公司是由金融机构组织设立,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应当可以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从受托机构的业务形态来看,证券公司设立SPC并不符合分工效率原则,但从业务拓展的角度分析,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证券化的交易安排时设立SPC则能够起到优势互补的效应,尤其是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目前,证券公司是否可以设立SPC仍需要在政策上明确以下几个问题:1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如果金融控股公司本身是创始机构,其证券子公司是否可以设立SPC.如前所述,信托业务与证券化业务的优势互补能够增强证券公司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渗透能力;而允许证券公司设立SPC必然需要对分业经营的框架重新探讨.2证券公司设立SPC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这就进一步需要放宽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3证券公司设立SPC还涉及到证券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限制问题.1.3证券公司担任创始机构证券公司如果只是进行证券化产品的设计,承销等工作,其获得的仅仅是佣金收入,但在充足的资金实力前提下,证券公司直接参与到资产的重组等实质性运作中去,则收益将会更为丰厚.如果证券公司拥有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也可以担任资产证券化的创始机构.但基于成本收益的考量,证券化的资产池往往需要具有一定的规模.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经常性收入主要是手续费,其收益的稳定性并不适合作为证券化的资产;而放开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后产生的融资融券债权是否适合作为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标的,一方面需要考虑融资融券债权资产在政策上是否允许转移,另一方面也需结合其证券化的成本与收益加以评估.证券公司担任创始机构更可行的方法是向原始创始机构购入债权,但这同样涉及到证券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限制问题;而且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为增强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评等,创始机构往往需要提供担保,信用保险,超额资产或更换部分资产等信用增强机制,这也将涉及到证券公司是否能够设定担保的问题,需要政策予以明确.1.4证券公司开展承销业务现行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承销业务的规范与管理,是针对传统证券化设定的.由于资产证券化的结构与传统证券化的结构有着较大的差异,证券公司开展承销业务,则需要对现有的相关规范进行修正或补充.1承销标的的确定.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发行承销的证券产品主要包括股票及债券等"资本性证券";而根据资本证券化的性质,证券化产品的多元化设计以适应资产性质与市场需求是其重要的特征,其中往往包括"货币性证券".是否有资格承销股票及债券外的"货币性证券",将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到证券这一项目还不能算作标准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因为在这一项目中,投资者购买的还只是含有投资者收益条款的信托合同,并不是信托受益凭证,其也不能随意交易,更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包括此前国家开发银行的债权资产项目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项目,这些尝试还只能算是"准资产证券化".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承销业务.就目前进行试点的国开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与建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来看,其产品主要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和流通,而证券公司是否有资格在银行间市场进行这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承销,仍有待政策的明确.2私募证券发行承销的规范.根据国外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实践,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方式包括公募和私募两种方式;而且在资产证券化发展初期,面向机构投资者的私募发行更是主要方式.对照之下,我国证券法中对私募发行方式缺乏明确的规定.将私募纳入证券公司承销的范畴并加以规范,一方面将有助于对投资人的保护,另一方面也使得证券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承销方式,有助于资产证券化的发展.3公开募集发行相关规范的调整.资产证券化过程与传统证券化之间差异的存在也要求对公开募集发行相关的规范加以调整.如我国证券化产品的交易仅限于以沪深交易所为基础的集中交易市场,对于层次较低的场外交易市场等,则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而证券交易所只能采取单一的证券交易方式,也制约了集中交易市场的内部分层,这对注重流动性与多元化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而言构成了一种障碍.此外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方式,定价等相关规范也应加以明确.4关联关系回避规范的调整.根据现行的规定,如果承销方与发行人之间存在持有对方7%以上股权或为前五名大股东等重要关联关系,将不得担任该项目的主承销商.这就基本上排除了证券公司通过设立SPC或担任创始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承销活动的可能性.通过SPC发行资产基础证券,SPC名义上虽为发行人,但其设计目的在于破产隔离,其性质与一般发行公司发行有价证券有着显著的区别,SPC所发行的证券是以资产池Assetpool为基础,而不是以SPC本身的信用或资产为基础的.关联关系的回避规范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缺乏适用的理由,理应进行调整.而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证券公司能否通过担任创始机构开展承销业务也应在拓展业务空间的基础上予以明确.即使相关的法律法规向有利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承销业务的方向进行调整,证券公司仍可能在与承销市场上的其他金融机构或国际大投行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就更需要我们放开对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限制,使证券公司能够在业务拓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自身的比较优势.2经纪业务如果资产证券化产品能集中于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则证券公司能够从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经纪业务,但通过私募发行或在银行间市场上流通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证券公司则无法通过经纪业务获得收益.从目前试点的国开行金融资产证券化与建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情况来看,都基本确定了将在银行间市场进行流通.与银行相比较,证券公司尽管在资本实力,营业网点和客户资源方面处于下风,但术有专攻,证券公司在证券化产品的销售与清算方面也有其特有的优势.基于增强证券公司对资产证券化过程的参与程度,拓宽其业务领域的考虑,为充分实现金融机构间的优势互补,管理机构上应对证券公司代理私募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买卖的政策法规进行调整.3自营业务证券公司是否能够从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自营业务,仍需政策上予以明确.根据我国现行的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标的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基金类,认股权证,国债,公司或企业债券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而资产证券化产品能否归入上述范畴仍存在着疑义.如是否能扩大公司债的解释范围,将通过SPC发行,具有债券性质的证券化产品包纳在内,从而丰富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投资品种.4资产管理业务一般来说,资产证券化产品本质上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其拥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来源.这对规避风险,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投资品种,而且资产证券化品种的多元化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但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往往更多地面向机构投资者,这就为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留下了较大的空间.证券公司可以设立专门的集合理财计划,参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认购,或将资产证券化产品作为集合理财投资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目前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业务的前提,一是放松证券公司发行集合理财产品的限制,二则是在政策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能否纳入集合理财产品组合予以明确。
银行不良资产债权转股权是什么意思
一、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模式第一仲模式是买断处理。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具体实践看,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买断,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后,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资产包的规模,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性买断或分期买断的方式,分期买断的方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压力。第二种模式是合作处置。在政策性接收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并不能深入产业,现阶段可以联合同行业优质企业,对不良资产进行重组,最终实现利益共享。第三种模式是反委托处置。资产管理公司买断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后,将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同时资产管理公司继续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可将资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资本占用,而风险则由投资者自己承担。第四种是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买断不良资产包后,通过测算现金流,采取折价的方式,以信托计划作为SPV,然后发行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向投资者出售。至于不良资产后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在2019年到2019年期间,我国曾有过4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发行金额总计约134亿元,但是2019年以后,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此项业务也被叫停。2019年,重启资产资产证券化的呼声渐高,预计不久之后该类业务将放行。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范围仅限于本省。除了传统的处置手段以外,已经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逐步创新处置模式。在不良资产快速增加的背景下,虽然资产管理公司面临无限商机,但是受限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框架和机制,也面临较大的“去化”压力。对于交易到手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应通过分类管理,以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对于债权类不良资产,基于“冰棍效应”,由于本金部分并不会发生变化,收益来源是利息或罚息,利润空间比较有限。二、银行相关业务模式目前国内银行更多是通过债务清收、内部分账经营、坏账核销、发放贷款增量稀释、债务延期或重整、招标拍卖、债权转股权、实物资产再利用等多种传统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受制于处置效率,在不良资产急剧增加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创新处置方式。具体而言,不良出表有以下几种操作模式:银行与外部机构共同出资成立子公司,直接收购母公司的不良资产,进一步开展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处置收益由合作各方分成。一方面,阶段性的出表为银行赢得了一定的空间,不良资产不用很快处置完,而是可以分散在未来的几年内慢慢消化;但另一方面,银行在付出资金成本的同时仍然要负责不良的处置,而在此后几年处置收回的现金可能还不足以覆盖资金成本以及人员运营费用,最终不得不降价再做一次买断式的出售,导致延误了最佳的出售时间,可能会得不偿失。三、信托公司相关业务模式1、以通道业务为主的资本中介信托公司长期以来跟银行合作较多,可以跟一些城商行,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城商行合作,因为这些银行所在地的不良率很高,不敢投资自己区域内的资产,但是非常愿意投资安全区域内信用较好的大银行的资产,信托公司可以扮演资本中介的角色,实现中小银行的资金和大型银行的不良资产之间的对接。2、与资产服务机构合作,把不良资产产品化在资产端,银信合作业务为信托公司积累了银行的资源,可以保证不良资产的供应。从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来看,虽然不良资产并不是信托擅长的领域,但是信托公司一直擅长房地产、基础设施、政府平台以及资本市场等各领域资产的产品化。由于资产服务机构本身具备资产处置的能力,信托公司可以联合专门的资产服务机构成立基金,通过结构化的分层设计以及增信措施,对应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这一模式可以使信托公司不断向资产证券化靠拢,同时培育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3、大投行模式:SPV+不良资产批发商通过开展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培育对不良资产价值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在此基础上信托公司可以获取大量的不良资产包,并将不良资产的处置及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资产服务机构,实现共赢。在这一模式中,信托公司是一种“大投行”的角色,既可做中间的SPV,又可做不良资产的批发商。四、保险公司相关业务模式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看,保险资金体量较大,对不良资产亦存在配置的需求。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参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实践。具体而言,保险公司通过发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明股实债的方式参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并签订回购协议。资产管理assetmanagement,通常是指一种"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从这个意义上看,凡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它们属于第一种类型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资产证券化发行场所是怎么选择?有什么不同
一般而言,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发起人、特别目的载体、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承销商、服务商和受托人。1.发起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托管资产组合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权利,代表投资者行使职能。包括:把服务机构存入SPV帐户中的现金流转付给投资者;对没有立即转付的款项进行再投资;监督证券化中交易各方的行为,定期审查有关资产组合情况的信息,确认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种报告的真实性,并向投资者披露;公布违约事宜,并采取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行为;但服务机构不能履行其职责时,替代服务人担当其职责。
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为什么可以投资证券而且投资证券还是它的资产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贷款,又称放款,是银行将其所吸收的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给客户并约期归还的业务;贴现,就是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买进未到付款日期票据的业务;证券投资,指购买有价证券的经营活动;金融租赁。资产业务是指银行运用其资财的业务。银行信用业务的一种。在我国,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指贷款业务,即按一定的利率和期限贷出货币资金的信用活动。按贷款的用途划分,有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及个人消费贷款。扩展资料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包括:信用放款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透支放款,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帐户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普通借款限额,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对象呈现出什么意思
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通过对外负债方式筹措日常工作所需资金的活动,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基础,主要由自有资本、存款和借款构成,其中存款和借款属于吸收的外来资金,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本。一,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的种类1、现金资产:金额不大,作用特殊;2、证券资产:二级准备金,越来越重要;3、贷款资产:主要资产,问题最多;4、汇差资产:起伏变化大,应加强管理;5、固定资产:不是日常性经营管理的对象,但也应引起重视。二,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种类1.传统划分为:A,自有资金B,存款负债C,其它负债2.现代划分为:A,被动负债B,主动负债。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
资产证券化的结构多样,但并非所有结构都适合不良资产在信用风险、现金流和流动性上的特殊性,NPAS常用的基本交易结构有三种:商用房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结构CommercialMortgageBackedSecurity,CMBS结构、抵押贷款债务证券结构CollateralizedDebt0bligation,CDO结构、清算信托结构LiquidationTrustStructure,LT结构。1.CMBS结构20世纪90年代初期,RTC采用CMBS模式发行了140亿美元的与商用房地产有关的不良贷款支持证券,并首次引入浮动利率债券、专业抵押品管理机构、现金储备等形式,促进了全球CMBS市场的迅速发展,不少银行也采用该结构对与房地产有关的重组贷款、准不良贷款和抵债资产进行证券化,推进了CMBS结构的进一步演化。相对于住宅按揭贷款证券化RMBS,CMBS结构的特点为:1基础资产池以商业房产或多单位住房按揭贷款、与房地产有关贷款和能产生现金流的房地产包括抵债房产为主。资产池现金流包括贷款利息、计划分期支付本金、到期支付本金、提前支付本金、房产变现收入。因贷款有限制早偿机制12,且CMBS多通过利率掉期对冲利率变动引致的提前还款,因此影响现金流的主要是信用风险,还款资金来自于房产租金或变现收入,受经济环境、房产位置、用途、承租人信誉等因素影响不稳定,违约后银行对房产外的其它资产无追索权。2采取多层高级-次级结构,每一层证券均由所有比其更低级的证券提供信用增强。高级证券预期期限短于次级证券,实际期限不确定。本息采取DPP序列支付sequentialpayment方式:高级债券利息→次级债券利息→高级债券本金→次级债券本金。现金流不能继续投资于新的贷款。由于基础资产为气球型按揭balloonmortgage,本息集中在后期支付14,因此债券前期摊销量小甚至不摊销15,按月或季付息。3利益转移结构shiftingIntereststructure――利息可以设计成对所有层次债券同时支付,或按高级-次级顺序支付;贷款预定还本额按债券余额比例在高级-次级结构中分配。提前支付、违约房产清算收入等非预定现金流向高级债券进行倾斜支付,使高级债券的次级率信用增强率提高:将非预定现金流入的全部高级债券部分按上一期高级债券在总债券余额中的比例计算、次级债券部分按上一期次级债券在总债券余额中的比例计算的一定比例分配给高级债券,在最初几年比例可能为100%,之后随时间降低,转移比例为零后,按债券比例分配。一贷款违约损失按照次级-高级顺序依次核销债券本金,最低级债券为“最先损失级”first-losstranche;低级债券注销后不能重新进入流通;损失分配导致各级债券余额及其比例产生变化,下一期利息也随之调整。如在85/11/4的高级-次级结构中,如10%的贷款发生违约,其中收回4%,损失6%,则最低级和部分次低级证券退出流通,新结构比例为81/9。如果提前还本和违约损失很大,则高级证券很快得到本金偿付、低级证券很快注销,两者期限都可能最不稳定。采用现金储备、对某一级别债券提供本息担保、服务机构预付ServicerAdvances的方式提供流动性和信用支持。后者是指由于贷款拖欠而无法支付计划付款额时,由服务机构提供预付款。违约房产清算收入先偿还服务机构预付款及其利息,再按先息后本支付给投资者。由专业抵押品管理机构决定违约后房产和贷款的处置,如贷款重组、取消房产赎回权、变卖房产,或继续经营,甚至转换用途以取得更大的回收值。4高级-次级超额抵押结构Sr-SubOCStructure为高级债券提供更强的信用增强,1997年引入后便取代了利益转移结构:由抵押资产价值大于债券本金提供初始超额抵押over-collaterallization;由多余现金流excesscashflow提供进一步超额抵押。剩余利息excessspread、提前还本、以及违约房产清算额统称为多余现金流,全部用于高级债券的依次提前还本,这导致超额抵押比例逐渐升高;一定期限如三年或次级债券比例达到一定水平如最初比例的2倍后,多余现金流在弥补资产损失后释放给余值持有人;该结构仍然对损失按低级-高级顺序分配。50%超额抵押高级-次级结构避免了次级债券的提早退出,保证债券本息的稳定:――多余现金流首先弥补当期损失,再用于冲回前期已注销的低级债券,剩余部分支付高级债券本金。如当期损失不足以被多余现金流抵消,则注销最低级的债券。这种结构已逐渐模糊本金和利息在债券支付上的界限,不再局限于利息收入支付债券利息,本金回收支付债券本金的做法。同时,通过当期和跨期收入与损失的轧差,避免债券现金流和期限结构受单个资产回收损失或盈利的影响而带来太大的不确定性。由发起人持有的股权形式的余值索取权对债券提供进一步信用增强。这尤其适合于不按面值发行、最终回收额可能高于预期值的证券尤其是NPAS。股权起到了现金流波动的缓冲器作用:基础资产损益体现在股权价值的波动上,贷款违约损失基本能由股权全部吸收,延迟损失分配,尽量避免了较低级债券的提早退出。这使得一定程度的损失发生后仍能维持稳定的交易结构比例。2.CDO结构最早利用CDO结构进行NPAS可追溯到80年代末期GrandStreetBank将高风险债券和贷款进行证券化。2000年12月,FleetBostonCorp.私募发行了由超过15亿美元违约贷款和问题贷款支持证券ArkCLO2000-1。此后CDO被广泛作为NPAS的主要结构。CDO适应了银行进一步将无房产抵押、担保或无担保的商业贷款、循环信用、债券等异质不良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的要求。据统计,为达到转移风险、套利和提高盈利能力的目的,目前美国银行的所有新增非投资级贷款的40%都通过CDO形式被证券化出售,韩国资产管理公司的NPAS也多采用CDO结构。CDO的特点在于:1基础资产池以无抵押贷款为主,数量在100-200笔左右;现金流更不稳定,多数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甚至没有确定的到期日如循环信用贷款;种类繁杂,相互在借款人、地点、行业、贷款类型等方面不具相关性;信用风险取决于借款人的个性化特征和单笔贷款类型;违约后不以处置房产为主,需要采取多种追偿手段21,回收难度更大。2绝大部分CDO以私募方式发行。根据资产性质和资产管理方式,CDO的基本结构分为现金流CDO和市场价值CDO。现金流CDO是用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偿还证券的本息,适合于在回收或债权到期前有一定现金流入的资产。市场价值结构是用出售资产所得现金流来偿还证券本息,适合于到期前现金流不多,现金回收主要取决于资产变现所得的资产。部分CDO会设立再投资期通常为证券发行后的最初三到五年,允许将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进行再投资,只要资产池能继续满足某些指标如超额抵押测试等。再投资期过后为分期还本期。3现金流CDO根据发起人动机分为套利CDO委托证券化的一种22、表外交易CDO直接证券化的一种23,根据结构差异分为现金结构和合成结构。现金结构――通过发行证券所得的现金来购买资产。合成CDO一―发起银行不是将资产而是将贷款中的信用风险转移到SPV,从而转嫁到投资者身上。所募资金不转移给发起人,而是投资于AAA级债券以保证投资者的本金偿付,同时由SPV向发起银行出售信用违约掉期合约。如不发生违约,投资者能得到掉期费加上AAA级债券投资的收益。出现违约时银行会要求SPV赔付,投资者承受相应损失。其优点在于:可进行结构分层,避免了资产转移的法律通知借款人和税收问题,同样能达到降低风险资产的目的。4市场价值结构的特点为:――不要求资产能产生可预期的现金流,但必须有价值、可交易变现,最终变现应能实现正收益以保证证券本息偿还。该结构对于不良债权组合证券化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且能很好地解决传统证券化结构中基础资产的期限长于证券化交易期限而必须对基础资产强迫性出售的困境问题,在最初定价上就将强迫性出售资产的流动性折扣考虑进来,从而使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必受期限限制。信用增强主要由基础资产市场价值和证券面值之间的差额提供。因此,在分层结构中,会根据每层证券的评级规定相应的折扣率或超额抵押率,定期如每两周进行“超额抵押测试”。如抵押品市场价值相对于证券面值下跌到预先设定的水平通常大于1,则必须将资产变现并加速对高级证券还本支付,直到该指标恢复到设定水平之上。资产管理人是决定收购、处置资产的机构,优秀的管理人能发现隐含在资产中的各种风险,以低价买入资产,并以高价在行情恶化之前卖出。管理人在经验、信贷分析系统和专有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使证券获得更高的评级。在现金流分配上允许证券发行费用先于对证券本息的支付,资产管理费后于对所有有评级证券的利息支付。为刺激资产管理人的业绩,通常会设立奖励机制,如果资产管理人能使股权持有人的收益达到某个目标,则可以提取一定的奖励费由资产管理人持有一部分股权,分享资产价值上升的潜力。3.LT结构“清算信托”源于破产法中对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一种安排,是指将破产企业的房地产等资产通过信托的方式进行清算变现,以降低成本增加债权人的回收率。清算信托的受托人在将资产变现时不受破产法对变现程序的限制,清算收入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支付。利用LTS进行证券化的最大特点是只通过清算来达到偿付证券本息的目的,因此该结构适合任何只要能变现的资产,可以任何类型的资产作为支持发行证券,这对于现金流主要来源于贷款最终回收额和资产清算收入的不良资产非常适用。同时该结构在清偿安排上天然符合证券化中的现金流分层分配结构和信用增强安排。LTS在美国、日本和意大利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中得到广泛应用。据统计,全球已有100亿美元的不良资产通过LTS进行资产证券化。该结构的特点有:1现金流来源于基础资产池的变现收入,所得现金流以保证证券尽快偿付为目的,不得进行再投资。2采取高级-次级-初级债券结构,通常由发起人保留初级股权部分。证券发行额依据基础资产市场价值而非面值确定。所发行证券期限相对于CMBS和CDO都要短。债券利息支付频率降低,不再是按月付息,而通常采取按季、半年甚至年支付。3由于市场环境、出售时机对实际变现价值有很大影响,因此证券评级需要考虑在恶劣的市场环境下资产组合的价值,根据各级证券的可收回金额及其概率分布,赋予不同的评级。这符合不良资产估值方法中强调回收额分布的特点。4在流动性安排上,通常采取利息储备或提供担保的方式。作为现金流蓄水池的利息储备一般要求达到能支付三到六个季度利息的水平。在回收资金不能满足当期债券本息支付时可动用利息储备。如果清算速度较快或清算收入高于预期值,则所得资金在支付当期利息、预定摊销额后,补充利息储备。5现金流的分配顺序:清算现金流在支付信托和资产管理费后,用来先支付债券利息后,再按照一定的摊销目标分期偿付债券本金。只有在达到分期偿付目标后,发起人才能获得一定的股息通常不超过15%。余下资金用来支付债券本金,最后剩余资金由股权投资者获得。6由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从事资产的管理和清算,管理机构的回报和资产池的表现直接挂钩。在上述三个基本结构中,CMBS结构适合于不良房产按揭贷款或抵债房地产的证券化,不适合无担保无抵押不良贷款。CDO适合于任何类型的不良贷款和重组贷款的证券化,不适合抵贷资产。LT更适合需要以变现方式来处置的不良资产。这些基本结构必须根据具体的资产类型、证券评级和市场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构造符合投资者需求、具有特定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由于资产证券化的结构都是由具体的现金流技术、信用增强技术、风险管理技术构成,这些技术手段如同基本组件,可根据需要相互组合、搭配使用,因而NPAS的结构设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没有唯一的模式。当然,尽管NPAS结构会因不良资产组合的不同而呈现差异,但在整体上仍然会表现出和正常信贷资产证券化不同的。
微信零钱转入金额最多能转多少?
微信零钱单日单笔支付限额1万元,安装支付证书后,零钱单日单笔支付限额5万元。
余额宝、零钱通之类的货基宝宝有可能亏损吗?
有,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从本质上来说,余额宝等货币基金和存款不一样,它是不保本也不保障收益的。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存在哪些风险?
基础资产风险
基础资产指的是那些现阶段缺乏流动性,但在未来具有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收入源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收益。一旦基础资产出现问题,投资者的利益就会受损。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的是安全级别不高的基础资产会努力寻求证券化机会,而优质的资产却被挤出,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出现“逆向选择”。
买银行发行的不良资产转化的债券风险有多大
一般这类债券是以ABS融资模式发行,风险都不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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