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18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

齐春玲 2019-12-21 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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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1800-200+6=16061606*0.25=401.5利润总额1800万元已经包括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要减去,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不能扣除,所以要加上。
连伟祥2019-12-21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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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年率5.31%,银行根据贷款的用途/贷款人信用情况/抵押担保情况综合评价,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作一定的上浮,在此以基准利率来计算。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是按月复利计算的,年利率为5.31%,月利率为5.31%/12,这样100万一年的贷款利息为:1000000*1+5.31%/12^12-1000000=54411.57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9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扩展资料《贷款通则》规定: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银行贷款-贷款利息。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会计分录为:一、购买时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贷:银行存款二、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三、收回本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对于一般工商企业来说,购买国债属于“长期债权投资-债卷投资”,所以利息收入属于“投资收益”,既不是主营业务收入,也不是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拓展资料国债利息收入的相关规定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税也是一项通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而且企业购买国债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时基本上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也不违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因此,本法保留了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中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值得注意的是,本法虽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债有关的收入都可以免税,对于国债持有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得的收入,还是应当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