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构成要素产生影响,使企业行为打上税收的烙印。

路远志 2019-12-21 1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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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的意义有助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理论界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争论较多,有“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等目标论。但不管哪种观点,都要求致力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都不能回避企业的税收环境,不能不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不能忽略税收法律对企业经济发展的约束。这是因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要求企业最大化降低成本包括税收负担。企业的税收负担包括直接税收负担和间接税收负担。直接税收负担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应税行为依照税收法律缴纳的税款支出,间接税收负担是指企业在办理涉税事宜过程中发生的支出。税收负担的降低,只有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选择最佳的纳税方案来降低税收负担,才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才是实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有效途径;现化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有利于企业和国家长期利益的增长,要求理顺企业和国家的分配关系。税收作为市场经济国家规范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中最重要的经济杠杆,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只有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才能保证企业在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的同时兼顾国家利益,才能使企业财务分配政策保持动态平衡,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任何忽视或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都可能失去国家对企业的信任和支持,阻碍企业的发展;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战略性目标和战术性目标的有机结合,要求企业在选择纳税方案时必须兼顾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如果不能体现企业的战略发展思想,必然导致企业财务管理上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换取眼前利益的短期化行为;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如果不立足于现实,就可能导致降低企业的积累能力和偿债能力,动摇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只有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选择兼顾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最佳纳税方案,才能更大程度的支持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有助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取决于财务决策。现代企业财务决策主要包括筹资决策,投资决策,生产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四个部分。这些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税收的影响,不考虑税收的决策不可能成为一项英明的决策,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财务决策的各个领域,已成为财务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企业筹资决策中,不仅要考虑企业的资金需要量,而且必须考虑企业的筹资成本。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取得的资金,其成本列支方式在税法中所作的规定不同,如债券的利息费用可在税前列支,而股票的股利只能在税后列支。因此,要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就必须充分考量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纳税因素,并对筹资方式、筹资渠道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选择最合理的资本结构;在企业投资决策中,必须考虑企业投资活动给企业所带来的税后收益。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而税法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投资区域、不同的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方式、不同的投资期限的税收政策规定又存在着差异,这就要求企业在投资决策中必须考虑税制对投资的影响,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中,生产规模决策、购销决策、存货管理决策、成本费用决策等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纳税因素,都存在着如何进行税收策划的问题;在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中,利润分配方式的选择、企业分得利润的处理方式、亏损弥补时间的安排等都受到税收法律的影响,同样需要进行税收筹划。此外,在企业产权重组决策中,也应根据企业分立、企业合并和企业清算的税收政策差异进行税收筹划。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开展税务筹划已成为市场经济下企业的一项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行为自主化,利益独立化,权利意识得到空前强化。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说是一种本能,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利已的特征,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十分正常的。从税收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权利主体双方应是对等的,不能只对一方保护,而对另一方不予保护。对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过程中,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务,而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的资产、收益,亦是其应当享有的最重要、最正当的权利。这一权利最能体现企业产权,属于企业所拥有的四大权利等。而且由于立法技术上的原因,企业在缴纳税种的选择上并不是唯一的。即便同一个税种,其税制要素的规定也不是单一。此外,现行的财务制度中的有些核算方法具有选择弹性,不同的处理方法将形成不同的纳税方案。由税收政策的这些差别所带来的选择性,为我国企业理财活动中开展税务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 市场经济国际化为企业进行跨国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要求我国企业必须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以迎接来自国际市场的挑战,构建具有现代水平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迫在眉睫。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必然带来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活动的国际化,企业在不同国家发生的经济活动产生的税收负担,不仅要受企业所在国的税收政策影响,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活动所在国的税收政策。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因政治经济背景不同而不同,这就为企业进行跨国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合法性原则。依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收法律是规范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企业必须依法缴税,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属于偷漏税,企业财务管理者应加以反对和制止;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国家财务会计法规是对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规范,国家经济法规是对企业经济行为的约束。作为经济和会计主体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如果违反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其他经济法规,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或作出违背国家立法意图的经济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的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它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成本与效益原则。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不可能进行税收筹划。
齐文泉2019-12-21 19: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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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利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根据这一概念的界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是企业,更不是经济组织,不具有企业特性和特点的社会服务组织,它具有民间性、社会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性,其行为特征是体现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公益性为宗旨、追求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目标。根据上述对民营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界定,可以看出,它们既有相同点,但也有不同点。相同点就是民营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是利用非国有资产组建成立并运作,体现了“民间”的特点。但是,它们在组织性质、组织特征、组织功能、组织权益、组织政策等五个方面上有着本质的不同:一、组织性质不同民营经济组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调节,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调节的,民营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上述两个不同的法规体系一经登记,就决定了组织性质的不同,民营经济组织是营利性组织,它的属性为社会经济组织范畴;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是企业,是非营利性组织,它的属性为社会公益组织范畴。二、组织特征不同民营经济组织,是从事商品或劳务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这是民营经济组织的职业特征,它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它的行为价值取向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来实现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目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特征,其宗旨主要是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公益职能,促进公共社会事业的进步与发展。三、组织功能不同民营经济组织,由于其职业特征决定了它所从事的活动具有营利性和商品性,其功能反映在行为上的为卖而买,为交换而生产,为社会消费而组织生产和经营。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其非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本质特征,决定了组织角色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其功能体现在行为上是社会公共产品的创造者、提供者、服务者,不断满足社会服务对象对社会公共产品的需求。同时,通过社会中介、咨询服务,建立诚信评估体系等社会公共平台,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四、组织的所有者权益不同民营经济组织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各自的组织性质的不同,决定了它们对组织的所有者权益的不同。民营经济组织的投资者,对投出的资产享有财产权、支配权,在商品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盈利,具有资本的所有权,可以用来分配。同时,经营者可以按照资本权力人的意愿,对其经济组织可以出售、转让和赎买,其解体时也可以根据资财提供者或资财的权益人,对剩余资产按比例分配。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资源提供者向民间非营利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源提供者,一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资源提供者即丧失了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产权、支配权,其财产的使用只能通过该单位的决策机构集体决定,并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服务时所产生的盈余资产,没有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更不可以用于成员的分配。终止时,该民办非企业单位原始资产的提供者及其成员不能分享剩余资产,经清算后剩余资产必须继续用于公益事业。对于《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出资人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可以取得合理回报,是有条件的,同时又有限制的。首先出资人必须提出并在办学章程中明确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其次民办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有办学结余,才能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取得回报。这些规定,虽然明确了资源提供者在出资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后可以取得合理回报,但仅限于民办教育机构个案,并不具有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征的普遍性。五、组织所享受的国家政策不同由于民营经济组织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组织性质、组织特征、组织功能等存在着区别,因而国家在相关政策上对这两类组织有着明显的区别。民营经济组织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投资者自身的积累和商品运作的收益,它既不能接受政府的资助和社会的捐赠,也不能承接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后政府转移的职能,更不能享有国家对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组织的税收政策的优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的,它不仅可以是热心于公益事业者的出资,也可以接受政府的资金资助、公益项目支持、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更可以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国外资金的捐赠和赞助,同时还能享有国家对其事业的发展所给与的鼓励和扶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民办的养老机构、民办的教育机构、民办的文化体育机构以及民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等,不仅能接受政府的资金资助、公益项目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各界以及国外资金的捐赠和赞助,还能享受到政府给予的免营业税、所得税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负数,应收账款减少,存货增长了30%,说明企业账款回收尚可,但原料购置用资金量大于货款回收量,注意是否有积压库存的情况;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大或股权投资初期,尚在扩张投入阶段,无投资回报或投资投入大于投资回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负数,说明企业归还了前期借款或无新增贷款、借款的情况下,偿付了利息或支付股利。企业应注意预防过度扩张导致的资金链断链,及时清理库存,检查是否由于自行提高利润率导致的存货积压,通过降低利润以扩大销售,尽快回笼资金。扩展资料: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因各种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利润、利息等。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反映。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最佳答案我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对策探讨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对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国际贸易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中小企业必须发挥相对技术优势、区位优势、内部化优势、市场营销优势和特色产品优势,加快国际化经营的步伐,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是中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需要,是中小企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企业国际化经营已成为现代世界经济的一种历史潮流,如果我国中小企业不能适应这一潮流或对新的形势无动于衷,必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被淘汰。一、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必要性中小企业发展国际化经营对于扩大我国的对外经济交流,促进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提高企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1、有利于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这些资金不可能只靠国内筹集。鼓励中小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一方面可以以中外合资兴办企业的方式吸引国外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产品出口、劳务出口、出国办企业等方式获得利润、赚取外汇。2、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内和国际资源目前随着结构调整战略的实施,我国大、中、小企业的相互关系正处于重构之中。我们应鼓励一部分中小企业加入国际分工协作体系,加入国外企业的柔性生产系统,开展产业内贸易和公司内贸易。这是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一条捷径,也有利于国内外各种要素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最佳配置。另外,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人口平均资源数量很少,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扩大,资源供需的矛盾将日渐突出,而国内资源的相对不足往往会限制企业的发展。所以,我国中小企业应当走向世界,利用国际资源发展我国经济。3、有利于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竞争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很不平衡,技术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竞争力不强,因此我国中小企业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依靠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来摆脱困境。中小企业除了自身努力及利用国内资源外,还应该借鉴、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我国中小企业还可以在工业发达、技术先进的国家和地区开厂设店,建立合资或合营企业,并且以各种方式吸收当地领先于世界的先进技术,然后再转回国内,进而推动国内企业的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及旧有设备的更新改造。因此,我国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有利于适应生产社会化、专业化迅速发展的要求,逐步缩小与国外中小企业的差距。二、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面临的困难1、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国际竞争力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源于科技创新,与发达国家的企业相比,我国中小企业大多先进设备较少、技术创新能力差、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同时,企业普遍缺乏持续开发独特产品和持续发明专有技术的能力,科研成果转化率也比较低。正因如此,我国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主要以低价取胜,导致了市场所在国、地区的反倾销行为,一些产品的许多海外市场丧失殆尽。同时,由于我国国内产品标准相对低于国际标准或国外的先进标准,使外国可以通过技术壁垒阻挡我国中小企业的出口。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我国受限制的产品品种越来越多,设置技术壁垒的国家和地区也越来越多,贸易技术壁垒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最大障碍。2、市场信息不畅,对国际市场缺乏深入了解国际化经营企业必须快速洞悉国际市场,充分预测市场变化。我国中小企业由于决策者的主观性以及经营的封闭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际市场信息收集比较滞后,信息资料的处理和反馈功能比较弱,缺乏对国际市场全面、动态的了解。我国中小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没有借助专业的市场研究力量的习惯,很少对国际市场开展针对性的专项研究或了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特点和消费行为特征,导致失去对市场发展趋势和潜在机会的把握,这阻碍了自身的国际化经营。3、融资困难资金短缺且融资困难已成为困扰我国中小企业的首要问题。国际化经营更需要资金,但我国金融环境难以解决中小企业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资金不足问题。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较少、风险较大、资信程度较差以及社会上对所有制的偏见等原因,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此外,由于法律的限制,中小企业很难像大企业那样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等直接融资手段来筹措资金。尽管国家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难问题于2004年5月设立了中小企业板,但中小企业板的进入门槛比较高,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望尘莫及。由于缺乏资金、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一些具有良好前景的项目也无法上马,严重阻碍了其国际化经营的发展,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处于不利地位。4、缺乏拥有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必须要有通晓国际惯例、熟悉国际市场规律及国际贸易法则的管理经验丰富、善于把握国际市场动向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而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起点低、人才储备匮乏,现有管理及技术人才知识结构偏低,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尤为缺乏,管理经验不足,对于国际市场行情判断不准。很多情况下,中小企业主要依靠管理人员的市场经验和直觉把握市场,这样就难以形成自己的国际化营销模式和建立稳定的消费群体,更难以与其他国际经济实体进行竞争。三、中国中小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的对策1、政府加快制定跨国经营及海外投资战略规划与法规宏观管理部门应结合我国国情与国际经验,抓紧研究制定中国跨国经营总体战略、地区战略、技术战略、投资战略及市场营销战略。首先由国家权威部门起草一个指导性条例,就跨国经营、海外投资的有关问题做出原则性规定,然后由国家财政、金融、外汇管理等部门制定相配套的税收、信贷、外汇、保险等政策规定,经实践之后再制定更加完备的法律。2、国家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资金问题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成长,尤其是对国际化经营的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是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一项重要措施。首先,根据市场规则加快形成银行业有序的竞争格局,实现多元化的融资工具以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其次,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都必须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同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制定各种配套法规、完善各相关机构、积极创新信贷服务,给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再次,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完善和落实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逐步建立起统一的税收优惠体系,使中小企业真正成为受益者。最后,对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进行财政补贴,加大补贴力度,扩大覆盖面。另外,政府可设立专门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服务的风险基金,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促进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3、中小企业应加快技术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能否走向国际市场并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形成并保持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企业的核心资产,特别是无形资产,如技术、专利、生产技能、互补性知识等。只有着眼于培育企业的核心资产,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开发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中小企业才能在强手如林的国际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根据我国国情,要发挥中小企业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特殊作用,关键是要形成一个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体制和政策环境。首先,要重视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用新经济改造传统经济。其次,应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再次,可以协作、挂靠、配套等形式,加强中小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的紧密联系,引导有一定知识和技术基础的中小企业加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行列,从整体上提升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4、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投入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发展需要大批跨国经营人才,为了缓解人才供需的矛盾,从短期看,中小企业可选派有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进修培训,掌握新的经济理论知识。从长期来看,中小企业可全面推行岗位培训,请国际企业管理、经贸、财会、营销与外语专业的专家学者到企业中开设培训班,培养未来跨国经营的生力军。如果企业拥有足够的实力,可以对人力资源做超前投资,从有关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广纳人才,让他们在实践中尽快掌握业务知识,为企业保持人才优势做充分的准备。另外,中小企业必须重视对东道国本土人才的利用,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在产品研发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方面的相对短缺,另一方面是由于东道国本土人才更加熟悉本土市场,能更快地对本国市场需求的变化做出反应。5、选择合适的国际化经营方式我国中小企业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灵活多样的国际化经营方式。可以通过与外商开展合资、合作经营,在弥补自身资金不足的同时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提高自身竞争力;通过开展特许经营,利用授权商的商标、技术和经营方式,迅速扩大影响,开拓市场;与大企业协作,加入全球制造网络。可以通过集群化经营,依靠“集体”的力量谋求更强的竞争优势;借助海外华人的经营网络,实施“走出去”经营战略,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考虑在当地直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