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财政拨款需要哪些条件

栾静竹 2019-12-21 20:26:00

推荐回答

政府补贴收入不一定是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⑷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政府补助。
龚岩栋2019-12-21 21:20:11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法规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如财全文。
    齐晓朋2019-12-21 23:55:57
  • 问题:国家技术拨款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如果是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各级人民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你单位如果属于企业,取得的拨款如不属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龙小群2019-12-21 21:01:46
  • 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全文。
    龚小辉2019-12-21 20:57:04
  • 政府给的财政补贴需要缴交企业所得税。财政补贴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免征税项目的"财政拨款",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如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全文。
    赵颖蕾2019-12-21 20:39:56

相关问答

  免税收入是国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来说,更是一项大的福利。免税收入是指对企业的某些收入免予征税。那么具体哪些收入可作为企业免税收入呢?且看整理的如下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69号  四、2019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122号  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目前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4类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定免税收入,可以免除相应的纳税义务。需要强调的是,税法对于上述4类免税收入的适用范围以及适用对象等均有严格的限定,具体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社保、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以及残疾人根据各地政策不同所减免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十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