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若进行收益分配,则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1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2转型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5、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累计亏损后,才可进行收益分配。
章观年2019-12-21 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