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辛宗政 2019-12-21 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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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三条已经列举出了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但社会生活纷繁复杂,法律不可能将所有的个人财产一一列举,所以用了“公民的其他合法同产”作为补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还包括有价证券,如股票、国库券、外币、债券等;公民的物权、债权,如抵押权、留置权以及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而产生的财产请求权。同时,《继承法》第四条还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利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阅读。
赵颜颜2019-12-21 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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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说明这项法律的可怕之处,我也提出一个对应的假设。假设国家出台法律_个人资产低于多少,比如五万。那么这个人应当被剥夺公民权,由政府统一集中在什么什么营里面,从事生产劳动。是不是觉得和历史上的某些很相像?其实,你的假设和这个一样可怕。
    黄石健2019-12-22 00:21:17
  •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但显然没有到“神圣”的地步。毕竟我国还有征收、征用制度。社会主义的性质也决定了不可能“明文规定”把私有财产上升到这个高度。
    龙存钰2019-12-22 00:07:42
  • 根据《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储蓄。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工具等。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赵顺邦2019-12-21 23:56:12
  • 1、宪法规定: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民法通则规定: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3、物权法规定: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扩展资料现行《婚姻法》将一方婚前的财产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因此,1993年《财产分割意见》中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不再适用。具体包括两类财产:一是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婚前个人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婚姻存续期间,复员、专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对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第19条也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通则-宪法-物权法。
    齐文芳2019-12-21 21:20:30
  • 这是因为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法律明确作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龙小胖2019-12-21 20:57:30
  •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所谓合法财产,主要是指财产取得的方式,方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这三个条件都应具备。即取得财产的行为,既要求具体手段和程序这些方法的合法化,又要求行为的表现形式的合法,还要求财产本身也是合法的;公民的合法财产主要包括了公民个人合法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其中公民个人生活资料主要有:合法收入。如工资收入、奖金收入、其他劳动报酬收入、家庭副业收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利润收人、接受遗产和接受赠与收入、利息收入、专利权与著作权的经济收入等;房屋。对于个人的房屋,允许自住、出租或出卖;储蓄。储蓄是指公民存人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其本息归人公民所有;文物和图书资料。文物是指公民个人和国家保存的文化遗物,如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古旧图书、书法、绘画、文献资料,以及其有考古价值的各种实物。公民个人收藏的文物和图书资料,归公民个人所有,受法律保护;林木、牲畜。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种的果树、竹木、自养的家畜、家禽,均属公民个人所有;生活用品。是指归公民个人或家庭所有的衣食住行所需要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用品;公民个人生产资料主要是为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它是公民个人及其家庭为了从事生产、经营依法占有、支配的财产。这个范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将不断扩大。
    赵香稳2019-12-21 20: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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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企业只是认为法律顾问是为企业应收款催讨或发生官司即诉讼时准备的,甚至在签订重要合同时也忽略了法律顾问的存在。其实,除了诉讼事务外,法律顾问律师能为企业做的事还是很多的,最关键的在于平时的企业法律咨询解答。有时完全可以让企业避免诉讼的发生。在弘扬企业诚实信用的今天,企业间很多纠纷可以通过谨慎防患而消除,通过双方协商而解决,诉讼并非是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当然,一旦企业需要采用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时,法律顾问应义无反顾,依法全力支持企业。为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企业与法律顾问签订合同后,应当将企业的营业执照等企业资料给法律顾问,使其了解企业的性质、经营方式、业务范围,了解企业在行业中的服务对象和竞争对手,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使法律顾问在日后的法律咨询解答或法律服务中一并考虑等等。对于企业已发生的如下问题,应区别情况提供法律建议供企业参考处理:1.如企业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某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履行通知义务,说明情况或因不安抗辩要求对方提供担保要求;2.如果企业已违约不能履行的合同,应尽速以诚信原则通知对方,说明原因,与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消除违约后果,减少企业因违约产生的不利后果;3.如企业仅口头协商的事宜,提议尽快采取补救措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如补签书面签字盖章的合同,或者经签字盖章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或者录音录像方式,以防在履行或合作中无根据而产生纠纷,或被骗上当时因无证据而无法诉讼。4.如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企业避免日后纠纷发生。等等,诸如上述问题,在中小企业中发生的概率是最多的,也是最需要服务的。现在一般的大企业都有自已的法务室,有自己的法律服务人员,但中小企业因成本等多种原因并不适合建立专门的法务室。作为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或者企业尚未具有一定规模时,最便捷、最经济实惠的方法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获取专业、稳定的法律咨询服务及其他基本的法律顾问服务,帮助自己的企业解决日常经营或管理中遇见的法律问题,并随着企业的成长壮大而不断更新或扩大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震徽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助企业规避和化解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减少公司违规或诉讼带来的成本,最终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续经营。
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是属于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以及可以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除此以外的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扩展资料: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⑴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赎回。⑵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⑶属于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包括三个步骤:⑴取得⑵持有期间⑶处置具体简述如下:⑴取得时,分三种情况:a.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b.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c.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分录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应收股利/利息投资收益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⑵持有期间 持有期间有二件事:①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具体分录如下:⑴收到买价中包含的股利/利息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利息⑵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利息借:应收股利/利息贷:投资收益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利息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具体会计分录如下:B/S表日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余额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1、广义的金融市场:泛指资金供求双方运用各种金融工具,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的全部金融性交易活动,包括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各金融机构之间,资金供求双方之间所有的以货币为交易对象的金融活动,如存款,贷款,信托,租赁,保险,票据抵押与贴现,股票和债券买卖,黄金外汇交易等。2、狭义的金融市场:一般限定在以票据和有价证券为金融工具的融资活动,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以及黄金外汇交易等范围之内。3、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双方以票据和有价证券为金融工具的货币资金交易,黄金外汇买卖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等活动的总称。4、初级市场:又称发行市场或一级市场,是资金需求者将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时所形成的交易市场。5、二级市场:已发行的旧证券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转让流通的交易市场。6、金融工具:又称信用工具,它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7、股票: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8、普通股票:股份公司发行的一种基本股票,是最标准的股票。9、优先股票: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公司收益和剩余资产分配方面比普通股东具有优先权的股票。10、债券:一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约定时间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书面凭证。11、国库券:政府为弥补国库资金临时不足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12、抵押公司债:发行债券的公司以不动产或动产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债券。13、信用公司债:发行债券的公司不以任何资产做抵押或担保,全凭公司的信用发行的债券。14、转换公司债:这种债券规定债券持有者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内按一定比例和一定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15、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这种债券赋予持券人购买公司新发股票的权利。16、重整公司债:经过改组整顿的公司,为了减轻债务负担而发行的一种利率较低的债券。17、偿债基金公司债:这种债券规定发行公司要在债券到期之前,定期按发行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赢利作为偿还基金,交由接受委托的信托公司或金融机构保管,逐步积累以保证债券到期一次偿还。18、金融债券: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筹措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证券法律和证券发行程序,利用自身的信誉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一种债券。19、基金证券:又称投资基金证券,是由投资基金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证明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有资产所有权,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的有价证券,它是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某些权益组合的产物。20、票据: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21、自由外汇:无需经过发行货币国的批准,即可在外汇市场上自由买卖,自由兑换为其他国家的货币,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被广泛地用作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22、记账外汇:未经有关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则不能转换为别国货币,通常只能根据有关协定在协定国之间使用。23、衍生金融工具:又称为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类其价值依赖于原生性金融工具的金融产品。24、货币市场:以期限在1年以内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25、同业拆借市场:各类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活动形成的市场。26、中央银行票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期限从3个月到1年不等。27、预发行市场:现实中有一种国库券交易并不是在发行完成以后进行,而是在宣布发行的消息后立即交易,这种交易市场也称为预发行市场。如美国的WI交易。28、可转让大额定期存款单: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可以在市场上转让的存款证明。29、回购协议:证券持有人在出售证券时与买方约定,双方在将来的某一日期由卖方以约定的价格,从买方手中购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证券。30、增资:已成立的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称为增资。31、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客户向经纪人支付一定现款或股票作为保证金,差额部分由经纪人垫付的交易方式。